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离婚诉讼中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有哪些



法官对离婚案件作出判决的时候,若准予夫妻离婚的话,那么唯一的标准就是认定夫妻之间感情确已破裂了。实践中,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还是比较多的,那究竟离婚诉讼中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诉讼中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有哪些

1、一方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对方提出离婚的。

2、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5、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6、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7、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8、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9、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10、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11、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2、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3、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4、一方被宣告失踪,对方起诉离婚的。

15、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6、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诉讼离婚中要注意的问题

1、管辖

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调解。

调解原则上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如果当事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参加调解的,除本人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应当出具书面意见。

3、诉讼中的证据

在离婚诉讼中当事人必须提出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讼主张,这些证据包括:

(1)能够证明自己的离婚请求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据;

(2)如果对方有过错的话,能证明对方过错的证据;

(3)证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证据;

(4)如果要争取小孩的抚养权时,则需证明自己有抚养能力的证据;

4、判决与上诉对于调解无效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应作出判决。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但一律公开宣告判决。一审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的,自调解书送达时起一审判决即视为撤销。如果调解不成,二审法院可以作出判决,该判决为终审判决。

因此当事人决定离婚诉讼的,要了解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然后收集好相应的证据,这样才有胜诉的可能性。由于很多时候离婚夫妻会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上面产生矛盾,这种情况下建议委托专业的律师来帮助进行处理。


相关内容:

·离婚时
    离婚时,某财产是在结婚之前属于个人财产的,结婚时又没有经过更名,也没有作添加登记处理的财产,仍然是不属于双方的财产,而是个人的。当然,对于该财产的附带收益,会有不同的处理情况。假设周某在结婚之前有一房产物业,在与王某结婚之后。周某将房子出租,每月租金收入5000元。随着房价的增长,原先价值300万的房子,现在价值600万了。在实务当中,以往的处理方式,各地有各地的说辞和理由,不能形成统一的意见。在...


·离婚案件的当事人是否必须要出庭
    离婚案件进入到诉讼程序的时候,就需要通过公权力来解决相关的问题。而此时,要是有一方不出庭进行辩论、质证的话,就有可能导致案件情况无法审理清楚,不能做出最终的判决。那这是不是意味着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必须要出庭呢?我们为您整理相关知识,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了解。 一、离婚案件的当事人是否必须要出庭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在民事案件中,诉讼当事人委托了全权代理人的,本人可以不出庭参加诉讼。但是由于离婚案...


·起诉离婚没有财产纠纷需要缴纳多少诉讼费?
    起诉离婚没有财产纠纷需要缴纳多少诉讼费?起诉离婚没有财产纠纷需要缴纳费50元至300元之间不等的诉讼,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


·案外人可以提出重婚罪吗?
    一、案外人可以提出重婚罪吗?对于重婚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报案或举报的权利。案外人举报重婚罪的,由公安机关受理,并依法立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案外人不能直接到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提起刑事自诉,只能由被害人,即婚姻关系的当事人或者重婚的受害人到法院起诉。二、什么人可以提起重婚罪自诉重婚罪允许受害人进行自诉,此时提起重婚罪诉讼的人成为自诉人。在重婚罪自诉案件当中,承担举证责任的就是自诉人,那么重婚罪自诉人...


·孩子抚养费包括学费吗?
    孩子抚养费包括学费吗?子女抚养费应当包括学费。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是《教育法》规定的为人父母者应尽的法定义务,既然法律规定子女接受教育是父母的法定义务,那么父母就应当负担子女必要的教育费。《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


·一、离婚分割财产费用怎么收?
    一、离婚分割财产费用怎么收?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 人民法院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离婚案件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每件10-50元; 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该离婚诉讼费由...


·一、离婚小孩子抚养费如何确定?
    一、离婚小孩子抚养费如何确定?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


·离婚后发现对方转移、隐匿财产怎么办?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三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


·婚前不动产登记在双方名下的离婚如何判决?
    婚前不动产登记在双方名下的离婚如何判决?婚前不动产登记在双方名下的离婚应当按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房产证是两个人的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


·婴儿两三个月抚养知识有什么
    婴儿两三个月抚养知识有什么刚出生的婴儿都是比较容易受到伤害的,这也就导致需要负责照顾婴儿的人更加的遵守科学合理的护理方式。但是由于日常生活涉及到的方方面面比较多,就需要统一系统的了解从多个方面了解相关知识。那么需要了解的婴儿两三个月抚养知识都有哪些呢。 一、婴儿两三个月抚养知识 喂养:这个月的宝宝胃口明显增大,但还是应坚持以乳类为主,没有特殊原因,不添加米汤、米糊、米粉、奶糕和面食等淀粉类辅食。钙...


·一、离婚后财产返还执行日期是如何规定的?
    一、离婚后财产返还执行日期是如何规定的? 1、离婚协议或判决书约定的补偿,是必须执行的,如有违反,则协议离婚的可诉讼要求给付判决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判决离婚的,判决生效后,可申请强制执行。 2、在执行过程中,究竟有无财产,要看具体情况,一是法院有办法查询其财产情况,二是法院会采取适当强制执行督促执行,三是确实暂无财产,则案件暂时无法执行,但发现对方有财产时,仍可以恢复执行,不会过期。 涉及法...


·一、离婚女方出多少抚养费才合适?
    一、离婚女方出多少抚养费才合适?根据我国《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抚养费包括教育、生活、医疗等费用,夫妻双方原则上各承担50%,但由于孩子随夫妻一方生活,所以表现出来就是对方支付抚养费的50%给抚养孩子的这一方。生活费以当地平均生活水平为依据,教育、医疗凭票据结算。如果有年满18岁的子女,但由于还在接受高中教育,无法独立生活,所以还是有权要求父母承担教育、生活、医疗等费用。《婚姻法》子女抚育...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