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医患纠纷分类有几种

医患纠纷分类有几种 1、医方剥夺患者知情权引发纠纷
《条例》第11条规定:“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义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笔者所在法院曾审理周某诉某妇产科医院医疗损害赔偿案,周某因子宫内膜异位症接受手术治疗,医院行半根治手术,半年后该病复发。
周某以手术时医院未告知其有复发可能,剥夺其知情权为由起诉,医院则认为复发是疾病的转归,医学界普遍认为这种疾病的复发率为20%。经法院审理,通过对术前谈话记录的鉴定结论进行审查,认定当初医患双方的术前谈话告知内容不完善,其缺陷就在于没有将施行手术可能导致病情复发的后果告知患者,最后法院判决医院在履行手术风险告知义务过程中未履行充分的告知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赔偿周某经济损失1万元。
2、医疗服务中存在瑕疵引发的纠纷
《条例》在第二章的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中规定了多项医疗机构及其义务人员应该遵守的行为规范,对不属医疗事故的医疗纠纷案件,法院通常对诊疗过程中的医疗行为进行审查。如“人工盲童”案,在全国数家妇产科医院发生,由于婴儿在出生时发生呼吸窘迫的危险症状,医院采用吸氧办法抢救,但眼睛却出现了视网膜病变的问题。
在江苏无锡的一例“人工盲童”案中,虽然经医学会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但无锡法院认为吸氧是抢救婴儿的必要措施,但医院对吸氧可能产生的后果告知不全面,医院在治疗过程中存在不足,该不足与视网膜病变虽然没有因果关系,但却对婴儿疾病的预后有一定的影响,医院应对不足行为承担一定的责任。此外,由于未对当时使用的药品及液体保留和封存,私自涂改病历等原因使医院在处理事故中存在程序错误,导致医疗服务存在瑕疵而承担赔偿责任。
3、患者对医疗行为的误解引发的纠纷
医疗活动是一种有高度风险的活动,更多需要医师发挥主观能动性进行探索和诊疗。虽然科学技术迅猛发展,但有些疾病现代诊疗技术无法完全治愈并且在医疗活动中某些不良后果的出现是根本无法预见,也是防不胜防的。有些情况下,即使医方不存在未尽注意义务的过失行为,进行医疗活动时也可能发生患者人身损害的后果。
由于患者对医学知识的缺乏,对医疗行为过分的依赖,而对医疗风险却没有充分的认识和预测,当这些医疗行为的损害后果发生后,患者因与医方对医疗行为认识不一致引发医疗纠纷。
医患纠纷问题在当前社会还是比较严重的,需要政府以及人民群众一起努力解决,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提高人民和医生的素质,提高医院方面的威信度,让人们能够对医院有所信任,能够让医生更有耐心的对患者的病情进行讲解。医患纠纷分类相信您已经有所了解,今后遇到这些问题的话一定要耐心的去处理。



相关内容:

·惠州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的填表说明是怎样的
    惠州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的填表说明是怎样的? 惠州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的填表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制 填 表 说 明 一、封面的填写 (一)此表为医疗机构向登记机关申请医疗机构校验时专用。 (二)申请单位,即医疗机构第一名称。 (三)登记号:即《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的登记号。 (四)申请日期:指此表填写完毕报登记机关校验的日期。 二、医疗机构简况及诊疗科目申请...


·法医临床鉴定涉及哪些鉴定内容?
    法医临床鉴定是通过理论知识和技术支持从而对一些和法律有关的问题做出鉴定以便对案件进展起到可靠的效果。那么,法医临床鉴定主要是涉及到哪些方面的内容呢?我们悉心为您整理出了以下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法医临床鉴定的相关内容。 一、法医临床鉴定是什么 运用法医临床学的理论和技术,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医学问题进行鉴定和评定。其主要内容包括:三期鉴定(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保险鉴定、护理依赖程度鉴定、医疗...


·医保卡和社保卡不一样。
    医保卡和社保卡不一样。1、医保卡是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专用卡,是以个人身份证为识别码,储存记载着个人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以及帐户金的拨付、消费情况等详细资料信息。2、社保卡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


·河北医疗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
    河北医疗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医疗纠纷律师费用,咨询每件200-500元。律师一旦接受正式委托,咨询费可折抵相应律师代理费。代理人身损害赔偿、医疗纠纷等其他民商事案件,按涉案标的额的2%-5%收取。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风险代理收费等方式。1、常规收费常规收费是参照诉讼程序的级别进行,诉讼程序为“二审终审”制,即诉讼分一审阶段、二审阶段,首...


·如何提起医疗事故鉴定?
    如何提起医疗事故鉴定? (一)怎样提起医疗事故鉴定 1.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争议,需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共同书面委托医学会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组织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A.医、患双方当事人或代理人分别填写鉴定委托书并签字。 B.医方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法人代表身份证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的原件供查验,并同时向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提供经法人代...


·医疗事故处理致人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医疗事故处理致人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医疗事故处理致人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医疗事故处理致人死亡赔偿标准具体如下: 《医疗事故处理办法》 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


·医疗损害责任的免责事由有哪些
    医疗损害责任的免责事由有哪些医疗损害包括了技术损害、产品损害以及伦理损害等等,不同的损害中当事人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然而,在医疗损当中,医疗机构也不是说都要承担责任,有些情况下可以免责。那么医疗损害责任的免责事由有哪些呢?我们为您解答。医疗损害责任的免责事由有哪些《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医疗机构免责情形】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


·妇产科医疗纠纷案例介绍,该如何解决纠纷?
    妇产科医疗纠纷案例介绍,该如何解决纠纷? 一、妇产科医疗纠纷案例 2009年8月9日,C女士入住Y医院妇产科待产,双方签订了《住院病人同意书》,医院交待了生产可能带来的不利后果。当日12时5分,C女士查体正常。下午04时10分胎膜破,06时20分宫口开全。下午08时15分,医院考虑到产妇过期孕,先露下降延缓,从外形观察胎儿较大,决定行剖宫手术分娩,双方签订了《手术协议书》,对手术的必要性、手术中...


·医疗事故鉴定由哪个部门负责?
    对医疗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其实少不了要进行鉴定,除了可以据此确定医护人员、医疗机构的责任外,同时也是可以作为日后赔偿的依据。但实践中,并不是任何一个部门都是可以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那通常医疗事故鉴定由哪个部门负责呢?下文中本站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医疗事故鉴定由哪个部门负责 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


·医疗事故纠纷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纠纷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医疗事故纠纷赔偿标准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


·怎样鉴定医疗过失
    怎样鉴定医疗过失一、患者死亡如何做医疗过失鉴定? 1、责任程度的判定 从人身侵权行为的角度来说,医疗事故人身损害后果有三种,一是对生命权的侵害,即患者死亡,二是对健康权的侵害,即患者遗留下残疾,三是对身体权的侵害,即患者构不上残疾却存在明显的身体的伤害。对于三种不同人身损害后果的医疗事故的责任程度的判定,有其共同之处,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36条对医疗事故责任程度的划分进行的原则性的规定...


·一、医生辞职后能否得到经济补偿金?
    一、医生辞职后能否得到经济补偿金? 分情况而定。 一、劳动者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只有第1种情况有补偿: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