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交通事故中护理费是怎么赔偿的

因为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并且在治疗的过程中,暂时不能自理生活,那么就需要请人对伤者做出专门的护理。当然了,日后交通事故赔偿项目里面就会涉及到护理费的赔偿,那么这个交通事故中护理费是怎么赔偿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护理费赔偿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伤者住院期间需要护理的,其护理费应予赔偿。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二、交通事故护理费如何赔偿
1、护理人员原则上是一个人,如果需要两人或两人以上的需要出具医疗证明或鉴定意见。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参照他的意见来处理,如果有需要特别护理的,需要有特别的证明。不得擅自使用护理人员。
2、护理费的赔偿,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员的期限来决定的,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无收入的,指本人生活来源主要或者全部依靠他人供给或者有少量收入,但不足以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
3、护理期限一般原则就是到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为止。当事人出院后生活不能完全自理仍需继续护理的,必须由该医疗机构出具医嘱证明或诊断书确定护理时间和护理人数。时间超过3个月仍需护理依赖的,应申请鉴(评)定机构对当事人是否需要护理进行确定。构成伤残的护理费应为至定残前一日,但定残后仍需要护理的,应参考其伤残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支付护理费。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但若受害人在判令支付护理费期限内死亡,则加害人无返还请求权;若受害人护理超过二十年的,超过年限仍可以另诉。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然后再确定护理的费用。
4、护理费赔偿计算公式为:交通事故发生地护理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护理人数。
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情况不同的,涉及到的赔偿项目也是不一样的。一般在造成人员受伤的情况下,才会涉及到护理费的赔偿。而此时计算交通事故中的护理费,就需要了解清楚具体护理的期限以及护理人员的收入等等,这样才能实际计算出需要赔偿的数额。



相关内容:

·交通事故认定工伤条件有哪些
    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要是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那么就可以申请进行工伤认定。而交通事故认定工伤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行,那到底交通事故认定工伤条件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认定工伤条件有哪些 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工伤保险赔偿,是指职工在上下班途中或外出履行职务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而产生的赔偿。其主要特征是道路交通事故与工伤事故同时发生,二者产生竞合。 道路交通事故一...


·货车严重超载多少构成犯罪?
    一、货车严重超载多少构成犯罪? 刑法修正案九只是对校车和旅客运输车的超载、超速行为规定为了违法犯罪行为,但是对具体情形并没有做出规定,所以具体情形要等相关的司法解释出台。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四条 机动车载物不得超过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装载长度、宽度不得超出车厢,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载运集...


·车祸骨折保险公司赔偿标准有哪些?
    车祸骨折保险公司赔偿标准有哪些?车祸骨折保险公司赔偿标准一般在治疗终结后进行伤残鉴定后,根据伤残等级和收入等因素进行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


·一、交通事故被扣的车辆多久归还?
    一、交通事故被扣的车辆多久归还?交警部门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5日内应当委托相关鉴定机构,鉴定机构应当在20日内完成鉴定,经批准还可以延长10日(也就是30日),鉴定完成后,应当在5日内发还车主。所以,交警部门扣留肇事车辆的期限一般是30天至40天。《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人们应该如何购买商业车险?
    人们应该如何购买商业车险? 一、一般商业车险买哪些手续呢 对于私人投保车险主要需要的证件有:提供车主本人身份证,车辆行驶证,如果投保人被保人与车主不同,还需提供投保人被保人身份证,如果保险中指定了驾驶人,还需要提供指定驾驶人的驾驶执照。 单位车险的投保与私人用车的车险投保大体流程上是相同的,主要的区别在于投保材料上有一些不同。 一般来说单位用车投保车险需要以下材料:主要是行驶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


·还不上车贷可以申请延期吗?
    还不上车贷可以申请延期吗? 一、还不上车贷可以申请延期吗 汽车贷款是可以延期的,如果你实在还不上车贷,又担心不还造成逾期会影响个人信用的话,可以向贷款银行申请贷款展期,在汽车金融公司申请的车贷也可以申请延期。 在银行申请贷款展期,短期贷款展期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中期贷款展期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长期贷款展期最长也不得超过3年。 申请延期的时候还需要注意,可以延期的期限跟贷款的车辆类型也...


·车祸索赔的注意问题有哪些
    车祸索赔的注意问题有哪些 一、车祸索赔的注意问题有哪些 1、要依法有据 当事人在索赔前要认真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目前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国务院1991年9月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等。受害方既要据理力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又不能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而漫天要价,走入权益要求过分的误区。尤其不能非法扣车、打人,否则容易衍生出新的责权纠纷,使问题复杂化...


·二手房交易营业税买方出还是卖方出
    不论是二手房还是新房,我们在进行交易的时候,都是有很多地方是需要注意的,在进行交易的时候,我们也是需要提前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的。那么,二手房交易营业税买方出还是卖方出呢?二手房过户四大注意事项是什么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二手房交易营业税买方出还是卖方出 现在营业税变成了增值税,卖方交个税和增值税,买方交契税,但是现在大部分房东挂牌都是到手价,所以基本上所有税费和中介费都是下家出的。 ...


·不交罚金刑满会释放吗
    很多时候,在对犯罪分子判处主刑的同时还会判处附加刑,就包括剥夺政治权利、罚金以及没收财产。针对其中的罚金,通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就要执行,那要是罪犯不交罚金刑满会释放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不交罚金刑满会释放吗 不交罚金刑满会释放。罚金是刑法规定的附加刑的一种,属于财产刑,既可以与各种主刑并用,也可以单独使用,人民法院判处罚金后,自判决生效起,就涉及到罚金刑的执行,即罚金的缴纳,这也是...


·车辆过户手续有哪些
    车辆过户手续有双方的身份证、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车辆到场。若买方是外地人想过户本市牌照需要有本市的暂住证;若是买方这边是单位的,需要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公章。流程包括:1.旧机动车市场在车辆过户时实行经营公司代理制,过户窗口不直接对消费者办理。将车开到市场,有旧机动车经营公司为其代理完成过户程序:评估、验车、打票。2.买卖双方需签订由工商部门监制的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合同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各持一...


·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会因为案件的不同存在较大差异
    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会因为案件的不同存在较大差异,那么交通事故百分之50责任出租车误工费怎么算,对于误工费的计算首先还是责任的的确定,对于不同的责任相应的误工费赔偿就会不同,百分之50责任也意味着一半的责任,误工费赔偿就会相应减少。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如果交通事故百分之50责任出租车误工费...


·交通肇事逃逸无人伤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交通肇事逃逸无人伤的处罚标准是什么?交通肇事逃逸无人伤的处罚标准是,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肇事逃逸是交通肇事罪从重处罚的情节。交通肇事后逃逸,并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将受到3年以-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如果因逃逸之人死亡的,将受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交通肇事逃逸八种的情形: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