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 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先决条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只有经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才有效。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所谓意思表示,是指向外部表明愿意发生一定法律效果的意思的行为。意思表示是构成法律行为的要素。意思表示真实是构成有效合同的先决条件之一,一方在被欺诈、胁迫或者重大错误下...
·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征地补偿标准 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征地补偿标准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土地有二类、三类、四类土地三种: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澄华街道、凤翔街道、广益街道。 补偿标准:耕地:85433/亩;园地;65733元/亩;林地:30867元/亩;养殖水面;88677元/亩;未利用地:26300元/亩。 三类区片区片范围:莲下镇、莲上镇、东里镇、隆都镇、溪南镇。 补偿标准:耕地:64600/亩;园地;49667元/亩;林地:2506...
·2023农民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是什么? 农民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是什么?1、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只可以在本村没有宅基地家庭之间才能转让,并且要到乡政府申请,县政府审核,最后乡政府给村民下发相关文件的时候转让才是合法的。相反如果没有经过申请就私自转让的是不合法的。2、家庭联产承包耕地的使用权转让必须要经过村委会建立档案,才是合法的。征求政府部门的同意,在乡政府的指导下把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建设人群(比如农业大户、家庭农村、农村合作社等)的话...
·一、外地人在成都社保补缴可以买房吗? 一、外地人在成都社保补缴可以买房吗?补缴无效成都限购新政不仅将二手房纳入限购范围,同时将限购区域扩大至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共11个区域,并要求购房者须具有限购区域户籍,或在限购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不难看出,新策本地保护导向明显,对抑制投资客投机有实质性的限制。拥有三个区域之一的户籍(无2年...
·天津市农村拆迁土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天津市农村拆迁土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更加关注各个地区的城市化建设,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经常会遇到政府因为城市建设要进行拆迁的情况,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拆迁是需要给予一定的补偿的,每个地区可能标准不一样,那么天津市农村拆迁土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来了解下。一、拆迁补偿拆迁补偿是在征地过程中对住宅或者非住宅房屋的价值评估后对该房屋合法拆除并给予房屋产权所有人一定补偿。(对...
·征地补偿30平方安置是怎样的? 征地补偿30平方安置是怎样的? 随着各地经济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征地活动进行。我们知道,征地时要进行补偿安置的。安置住房只有最低补偿面积的,大多数地方的安置最低面积是30平方/人,那么,征地补偿30平方安置补偿,具体是如何操作?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来了解一下吧。 (一)在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区域内,原人均产权建筑面积不足30平方米的(含无房户),按30平方米/人的安置面积套相近户型还房安置。被拆迁...
·公司增资和注册地址变更可以一起办吗 公司增资和注册地址变更可以一起办吗 一、公司增资和注册地址变更可以一起办吗 可以一次办理。如果分次的话就要等上次变更后一个月以上。要到工商局。具体看你是哪个区的,一般要到总局办理。先去领表。主要包括:《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里面有若干表、指定(委托)书》。除了申请书外还要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变更后的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要留代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增资还要有验资报告。 如...
·老人去世土地补偿款继承可以吗? 老人去世土地补偿款继承可以吗?老人去世土地补偿款不可以继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不属于公民的个人财产。承包户只有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以家庭为单位承包,承包户其中某一家庭成员死亡的,其承包地由其他成员继续承包经营,并不能改变其承包合同,承包户家庭成员全部死亡的,该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而本案的征占地补偿款发生在程某兰死亡后,不属于遗产。二、 土...
·青岛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如何规定的? 青岛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如何规定的? 我国的土地都是属于国家或者是集体所有的,对于个人来说,指拥有土地的使用权。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民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依法转让土地的使用权。由于我国各地的基本民情不一,故而各地实行的政策也是存在差异的。今天律师354我们给您带来的是青岛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的相关规定。 青岛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试行办法 (1990年6月8日青岛市人民政府) 第一章 总...
·撤销权之诉管辖权的法院为哪一地法院? 撤销权之诉管辖权的法院为哪一地法院? 一般情况下会从债务人的行为或者是债务人的意思表示来进行分析判断债权人撤销权是否成立。对于对于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是必须要通过撤销权之诉来行使的。那么,你知道拥有撤销权之诉管辖权的法院为哪一地法院?也就是债权人应该向哪一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吗?下面的我们将为您仔细分析上述的相关问题。 一、什么是撤销权? 撤销权是指当债务人通过实施一定行为养活其财产,对债权人的...
·转继承配偶可以继承吗?转继承配偶的地位是什么? 在实际转继承问题上,人们对转继承配偶是否可以继承这一问题仍然存在着一定的疑问,致使当事人在处理转继承问题时会产生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本文主要对“转继承配偶可以继承吗”这一问题进行了的探讨,以进一步分析了转继承配偶的地位是什么? 在明确了转继承的转移客体是被转继承人应继承遗产份额的所有权,则被转继承人的配偶作为其合法继承人当然具有转继承人的法律地位。但其与被转继承人的其他合法继承人又有所不同。根据我国...
·土地使用证续期费用过户的费用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证续期费用过户的费用是怎样的? 如果具有土地使用的相关人员,在土地使用过期之后,可能就会涉及到土地的续期,或者是过为其他人,那么具体的相关费用是怎样规定的呢?根据新的说法,过户的费用应该都是只转让,并且根据土地的相关面积来进行决定。详情来看下文。 土地使用证过户费用是多少? 一般的过户指的是转让,费用包括转让金(各地叫法可能不一样)和契税。 转让金:现在收的是土地增值税 契税: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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