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二手房没有土地使用证能过户吗

在我国,房子越来越多,预计近几年房子都卖不完,因为房价还是比较高的,也有一部分人买不起房子,只好买二手的房子。都知道土地使用证是你房子所有权的证明,如果没有土地使用证就无法证明房子是你的,那么二手房没有土地使用证能过户吗?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土地使用证的过户程序

1、选中房产并且签订购买合同;
2、向银行申请贷款,但是银行目前暂时还不受理个人直接申请的二手房贷款,需要先通过中介公司或者担保公司来申请(具体的可以咨询当地银行);

3、提交相关资料,一般来说需要: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者未婚证明)、收入证明盖单位财务章、开具收入证明的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有些银行还需要提供申请人的学历证明、资产证明(存单、有价证卷、汽车、房产)、职称证明等等;

4、银行会指派律师与贷款申请人谈话,告知相关权利义务、审核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资料。

5、银行指派评估师对贷款申请人购买的房产进行评估,以确定贷款金额(一般要低于实际成交价格);

6、律师提交《法律意见书》,评估师提交《评估报告》,银行依据以上资料审核申请人资信,确定是否提供贷款以及所提供贷款的金额;

7、银行确定可以提供贷款后,出具《贷款承诺书》,通知买卖双方办理过户,在过户当天或者买卖双方合同约定的时间购买方向出售方提交收付款;

8、过户之后,银行见到他项权力证或者抵押登记之后或者依据银行规定的其他时间,银行将贷款部分划转给出售方,购买方开始偿还月供。


二、二手房没有土地使用证能过户吗



有房产证就可以过户的,至于没有土地证,可以补办,国土证过户很便宜的,主要看土地的性质 (划拨地或出让地),如果是划拨地则需补齐划拨地面积地价(评估价×划拨地面积×20%)。

三、补办土地证的程序如下:

(一)办事应当具备的条件:

1、土地证书丢失;

2、其他需要补办土地证书的情况。

(二)办事所需要的手续、材料及相关文件

1、土地权利人应向土地登记机关报失;

2、土地权利人应在土地登记机关规定的媒体上声明其土地证书灭失;

3、土地权利人应提交补办土地证书的申请书、在媒体上的声明原件;

4、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审核,留复印件一套);

由此可见,二手房没有土地使用证能过户吗,解答是二手房没有土地使用证一般是不可以过户的,必须要去补办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是一种凭证,证明土地的所有权归你本人所有,只有房产证而没有土地使用证也不可以过户,具体的知识在我们的文章中已经给出了。




相关内容:

·土地使用证上写租赁是什么意思?
    土地使用证上写租赁是什么意思?土地使用证上写租赁是土地使用权已经进行转让,国有土地租赁,承租人取得承租土地使用权。承租人在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剩余年期的土地租金并完成开发建设后,经签订合同的原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可将剩余年期的承租土地使用权转租、转让或抵押。承租土地使用权转租、转上或抵押,须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土地使用证上填写租赁,使用的应该是国有土地,属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在土地使用权到期前,到国...


·土地征收时,如何判断“征地公告”是否合法?
    土地征收时,如何判断“征地公告”是否合法?   一、土地征收时,如何判断“征地公告”是否合法?   依据我国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判断征地公告是否合法,可以从程序上是否合法、内容上是否合法、公告上是否合法进行判断。   根据《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征收土地方案和补偿安置方案等应当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公告时间为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公告内容应...


·淮北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淮北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近年来,安徽淮北市加大了城市建设力度,很多郊区的农田被政府征用,搞基础设施。政府征地过程中一个老百姓关注的焦点,就是征地补偿问题,这个事情如果解决不好,很容易引发纠纷。那么淮北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就您简单讲一讲相关知识。 一、淮北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1、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1)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2)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


·社保卡办理需要什么资料本地户籍办理个人社保需要什么资料:
    社保卡办理需要什么资料本地户籍办理个人社保需要什么资料:1、个人信息情况登记表。2、本市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一寸彩色照片2张。4、代办还需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地户口办理社保所需材料:1、凭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证件到中心开具市人才流动商调函,领取《市人才流动人员登记表》、《流动人员近期表现及生育情况调查表》。2、本人持《市人才流动商调函》到档案所在单位、人才中心或职业介绍...


·怎样写土地承包合同书
    怎样写土地承包合同书 土地承包合同书 发包方: (以下称为甲方) 承包方: (以下称为乙方) 为了促进经济发展,充分利用土地的经济价值,增加集体和个人的收入,经村两委会和村民代表会研究决定,甲方将一处土地有偿承包给乙方管理使用。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承包期限为__________年,即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


·最新云南省迪庆州维西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最新云南省迪庆州维西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各市政府下发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并确定时间开始执行。爱土拆迁律师团将云南省迪庆州维西县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云南省楚迪庆州维西县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范围:保和镇、永春乡,平均补偿标准:58800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中路乡、叶板乡、维登乡、塔城乡、康普乡、白济讯、攀...


·农村土地儿女能继承吗?
    农村土地儿女能继承吗?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不属于遗产的范围,所以子女不能继承。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


·在大城市,很多外地人由于没有购房,导致子女就学成为了一大问题
    在大城市,很多外地人由于没有购房,导致子女就学成为了一大问题。于是国家提出了租售同权政策,赋予租房者子女平等教育的权利。这对于很多人来说,是一项很好的政策。目前,国家已经在一些城市试点,作为一个新事物,其也存在一些问题。那么,租售同权问题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租售同权问题是什么? “租售同权”政策本质:主要围绕户籍权益和公共服务权益,各地同权程度不同。目前购房所享权利远远超...


·母亲将半岁男婴遗弃地铁站是否构成犯罪?
    我国立法机关设立遗弃罪的目的是在准确掌握了我国的基本国情的基础上设立的罪名,其目的是为了减少遗弃现象的发生,达到能使没有生活能力的人也能生活下来的目的。近年来,我国遗弃婴儿的现象时有发生,诸如母亲将半岁男婴遗弃地铁站、父母将孩子遗弃在医院等,那么,此种行为是否构成遗弃罪呢? 一、什么是遗弃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261条的相关规定,所谓遗弃罪,指的是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


·房地产销售居间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房地产销售居间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找专长律师:医疗纠纷律师 知识产权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劳动工伤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销售居间合同是合同在一种特定场景下的应用形式,一份合同必然包含一些需要明确说明的要素,就像玩积木,当这些要素出现在正确的位置上时,才能构成一份完整的合同。那么,房地产销售居间合同需要哪些要素呢,他们又应该以怎样的形式结合呢,下面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房地产销售居间合同范本。 销售居...


·国有土地划拨流程
    国有土地划拨流程 鉴于我国目前国有土地的现状,很多时候尤其是公司都会遇到国有土地划拨流程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个难题,使您再遇到问题时有条不紊,节约时间,我们我们整理了以下内容。 国有土地划拨流程 一、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办理程序 ? (1)用地单位需要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可向市国土局办事窗口提交申请及有关文件材料。 (2)土地利用处窗口办公人员对受理的划拨供地申请和有关材料进行初审,经...


·土地使用权转让流程具体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权转让流程具体是怎样的一、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定义: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