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公司债券与股票的区别是什么?

公司债券与股票的区别是什么?我们知道,上市公司在生产经营中,是可以发行股票和债权这两种有价证券的。这也是投资者都十分热衷的两种投资手段,股票和债权都作为一种筹资的手段,必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都会产生重大的影响。那么,公司债券与股票的区别是什么?下面我们就带领您来了解下吧。
一、公司股票和公司债券的定义

(一)公司股票
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是股份公司在筹集资本时向出资人公开或私下发行的、用以证明出资人的股本身份和权利,并根据持有人所持有的股份数享有权益和承担义务的凭证。从资产负债表上看,公司净资产(所有者权益)除以总股份数,即为每股净资产。经常接触到的市净率指的是每股股价与每股净资产的比率。市盈率是某公司股票每股市价与每股盈利的比率,即需要多少年盈利积累才能达到当前股价。市净率和市盈率通常作为价值投资的重要评判指标。
(二)公司债券
债券是一种有价证券,是社会各类经济主体为筹集资金而向债券投资者出具的、承诺按一定利率定期支付利息并到期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债券所规定的资金借贷双方的权责关系主要有:第一,所借贷货币资金的数额;第二,借贷的时间;第三,在借贷时间内的资金成本或应有的补偿(即债券的利息)。作为债务凭证可以像股票一样在市场流通买卖。
二、公司股票和公司债券的区别

(一) 发行主体不同
作为筹资手段,无论是国家、地方公共团体还是企业,都可以发行债券;而股票则只能是股份制企业才可以发行。
(二) 收益稳定性不同
从收益方面看,债券在购买之前,利率已定,到期就可以获得固定利息,而不用管发行债券的公司经营获利与否;股票一般在购买之前不定股息率,股息收入随股份公司的赢利情况变动而变动,赢利多就多得,赢利少就少得,无赢利不得。
(三) 保本能力不同
从本金方面看,债券到期可回收本金,也就是说连本带利都能得到,如同放债一样;股票则无到期之说。股票本金一旦交给公司,就不能再收回,只要公司存在,就永远归公司支配。公司一旦破产,还要看公司剩余资产清盘状况,那时甚至连本金都会蚀尽。
(四) 经济利益关系不同
上述本利情况表明,债券和股票实质上是两种性质不同的有价证券,二者反映着不同的经济利益关系。债券所表示的只是对公司的一种债权,而股票所表示的则是对公司的所有权。权属关系不同,就决定了债券持有者无权过问公司的经营管理,而股票持有者,则有权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
(五) 风险性不同
债券只是一般的投资对象,其交易转让的周转率比股票低;股票不仅是一般的投资对象,更是金融市场上的主要投资对象,其交易转让的周转率高,市场价格变动幅度大,可以暴涨暴跌,安全性低、风险性大,但却又能获得很高的预期收入,因而能够吸引不少人投入股票交易中来。另外,在公司交纳所得税时,公司债券的利息已作为费用从收益中减除,在所得税前列支;而公司股票的股息属于净收益的分配,不属于费用,在所得税后列支。这一点对公司的筹资决策影响较大,在决定要发行股票或发行债券时,常以此作为选择的决定性因素。通过上文中对股票和债权的定义等方面说明两者之间的区别,相信您对于股票和债券有了清晰的区分。债券就如同公司放债,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才能发行的,周转率比债券高,是金融市场的主要投资对象,是对公司所有权的一种象征。



相关内容:

·项目合同付款流程是怎样的
    项目合同付款流程是怎样的?一个项目从施工到完工会签订各种合同支付款项,包括施工初期的预付款,施工中的材料费,施工队伍的人工费,以及最后工程尾款结算等,款项多,费用也不是小数目,因此对合同付款流程的管理也会有要求,需按程序进行申报和审批。一、合同付款需提供各种资料1、采购纪要(第一次付款时提供复印件1份);2、合同审批用印签报(第一次付款时提供复印件1份);3、合同(提供首尾页及付款页复印件1份);...


·抵押物的价值是否必须超过被担保债权的数额
    抵押物的价值是否必须超过被担保债权的数额抵押物的价值是否必须超过被担保债权的数额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过其抵押物的价值。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过其余额部分。当事人在设定抵押时,应保障抵押物的价值大于或等于其所担保的债权数额,否则不能设定抵押权。该规定的意图显然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使其债权获得充分的担保而有完全受偿的可能。然而该规定过多地考虑抵...


·一、银行存款继承遗嘱优先吗?
    一、银行存款继承遗嘱优先吗?银行存款在继承中肯定是按照遗嘱继承的,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顺序的。1、继承人的身份证明(例如:户口本、身份证)和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例如:死亡证、骨灰证、火化凭单等);2、合法继承人单位或所属街道办、派出所出具的家庭亲属关系证明(例如:详细的列出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的情况等);3、被继承人生前立有的遗嘱的,提交遗嘱原件即可;4、被继承人的遗憾凭证(例如:存折等)...


·安监局罚款可以减免吗?
    安监局罚款可以减免吗?安监局罚是不可以减免的,但我国法律规定,罪犯如果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罚金确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罚金。罚金应当按照判决规定的期限缴纳,可以一次缴纳,也可以分期缴纳。所谓不能抗拒的灾祸,主要是指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或者罪犯及其家属重病、伤残等。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是减免罚金的条件,但并不是凡有上述情况都可减免罚金。只有遭遇不可抗拒的灾祸造成缴纳罚金确实有困难的,...


·公司法人挪用公款我国法律有哪些规定
     公司法人在我国是一类公司内比较重要的一类公司代表人,对公司的运营和管理都有很重要的作用。同样这类人挪用我国的国家公款,一经查出即将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我国的法律有着明确的规定。下面我们就公司法人挪用公款我国法律有哪些规定,这类问题为你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认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有关问题的解释》 (2001年9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93次会议通过 法释〔20...


·双方债权债务抵销协议如何写?
    双方债权债务抵销协议如何写? 双方债权债务抵销协议模板 债权债务抵销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互负债权债务抵消一事,根据《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一致达成本债权债务抵消协议,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债权债务抵消 1.1双方确认,甲方对乙方负有附件1所示负债,乙方对甲方享有附件1所示债权。 1.2双方确认,甲方对乙方享有附件2所示债权,乙方对甲方负有附件2所示债务。 1...


·权利转让时,未到期的债务人可以主张抵销吗?
    权利转让时,未到期的债务人可以主张抵销吗? 对于债务抵消的方式,主要包括约定抵消和法定抵消,其中法定抵消包括未到期的债务人可以主张抵销的规定。然而在两种情况下债务人是不允许行使抵销权的,如债务人向之前的债权人取得债券时、取得的债券在让与的债权后才到期的情况下将不可行使。本文将对此进行详细的说明。 本条是关于权利转让时,债务人行使抵销权的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不需要经债务人同意,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


·抵押贷款还款后多久拿他项权证?
    在现代社会,如果需要向银行借款的话,那么需要提供一定的担保程序,担保程序在线的生活当中比较常见的方式就是抵押贷款,当然如果在还款之后是可以拿到相应的他项权证的,很多人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抵押贷款还款后多久拿他项权证?一、抵押贷款还款后多久拿他项权证需要办理完结清手续,大概3个工作日左右即可。银行拿到他项权证几天放款:他项权证下来后,就表明抵押登记已经办妥,银行放款一般于5个工作日内放款。他项权证...


·欠钱不还沒有借条怎么办?
    欠钱不还沒有借条怎么办?1、没有借条,可以找证人,原、被告双方的借贷关系成立。被告应当履行还款义务,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借条和证人证言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其效力主要看是否能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司法实践中,所以如果有证人可以作证而且属实的,一样可以作为证据来使用。2、没有借条,可以偷偷录音,借款的事实,由两人之间的通话录音予以证实。以不记得为由否认通话事实,但又不愿对该录音进行技术鉴定。在提供该录...


·提前还借款利息能降低吗
    提前还借款利息能降低吗 一、提前还借款利息能降低吗 提前还借款利息能否降低,首先,就利息的利率而言,借款双方约定的利率应符合法律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第7条规定:“出借...


·债务风险包括哪些内容,怎么避免借贷风险
    债务风险包括哪些内容,怎么避免借贷风险在经济交往中,很多交易都会存在风险。在债权债务方面,债权人也会面临一定的债务风险。具体来说,债务风险包括哪些内容呢?为了避免遭受损失,债权人要怎么避免借贷风险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债务风险包括哪些内容 债务风险指债权人在法律保护范围内面临的债款损失风险。它的内容主要包括:(1)诉讼时效风险。如《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示...


·被强迫打借条应该怎么办
    被强迫打借条应该怎么办1、被胁迫情形解除或消除后,受害人应立即以受到“敲诈勒索”而报警,警方的办案结果的调查结论可以作为解除欠条(借贷合同)关系的证据。2、行使撤销请求权,受害者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的一年之内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最长不超过五年。不过该撤销主张,需要举证借条的出具是受到胁迫,该证据比较难以搜集。3、在对方提起诉讼时积极应诉,就出借人是否实际支付借款等方面予以抗辩。二...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