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拒绝支付社会抚养费的强制执行

农村人口的教育水平偏低,出生子女一般会超过规定,因此政府出台社会抚养费征收办法,对超生子女的父母征收抚养费,这是一项带行政性质的收费,具有补偿和强制性。下面,由我们带您一起了解社会抚养费的强制执行。
一、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2002年8月2日,国务院经国务院令第357号公布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征收社会抚养费问题作出了规定。广东省卫生计生委2013年12月4日通报,2012年度广东省社会抚养费征收金额为14.56亿元。至此,已有24省份公开2012年社会抚养费征收额,总计近200亿元。 向社会公开其社会抚养费年度征收情况,结果则是各地征收额差异悬殊。其中“冠军”江西省高达33.8618亿元,最后一位青海则仅有350.48万元。国家也在制定计划逐步的进行对社会抚养费,公开公示。
二、社会抚养费的强制执行
法院会查封财产,参考如下法条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第二百四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第二百四十四 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法院会依据案件的轻重对应该负责任的相关人员给予罚款或是拘留,情节严重的可以冻结个人财产等到执行人履行应当履行义务的情况下才可以解冻个人财产。但是执行人依旧拒执行义务,法院有权拍卖个人应当履行义务的部分财产。



相关内容:

·女方骗抚养费要承担什么责任?
    夫妻双方办了离婚手续,孩子的抚养问题也要得以解决,如果归女方抚养,则男方要承担抚养费的义务。当然,抚养费的金额不是不成不变的,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在一些特殊的案例中,女方以孩子生病为由骗取对方支付更多的抚养费。那么女方骗抚养费要承担什么责任?我们一起来听听我们的说法。 一、女方骗抚养费要承担什么责任? 1、赔偿财产损失。男方为了孩子的生活、医疗、教育付出的费用女方应当赔偿,一般以当地的人均年度平...


·重婚可以不告第三者吗
    不可以。重婚罪是对向犯,两个方面都是重婚,因此要起诉两人。重婚罪不需要离婚就能报案,重婚罪既是自诉案件,也可以转化为公诉案件,只有在被害人不告诉情况下,其他公民向检察机关控告才转为公诉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


·离婚财产按五分之一算吗
    离婚财产按五分之一算吗 一、离婚财产按五分之一算吗 离婚财产不能按五分之一来算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一般情况,结婚后婚前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不能要求退还。 二、离婚时可以被分割的共同财产有哪些? 《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


·一、婚姻法关于未分割财产的规定是什么?
    一、婚姻法关于未分割财产的规定是什么?离婚后有遗漏财产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在此情况下,诉讼时...


·离婚财产纠纷北京法院是如何规定的?
    由于财产种类的多样性,以及夫妻关系的复杂性,故而离婚案件之中的财产分割问题一直是离婚案件之中的难点问题,各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需要以最高院的相关规定为基本原则进行审理。最高院也即北京法院,离婚财产纠纷北京法院是如何规定的? 一、夫妻财产制度 1、【婚前财产形态变化】双方对婚前个人财产归属没有约定的,该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持续或财产存在形态的变化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2、【“孳息”、“自...


·离婚分割财产赠与子女可以撤销吗答案当然是不能撤销。
    离婚分割财产赠与子女可以撤销吗答案当然是不能撤销。1、即使男方后悔离婚协议书上关于赠与女儿的财产,但是这种情况真的没有后悔药可吃了。以法理学角度解释,离婚协议约定的将共有的财产归子女所有,这是一种以解除双方身份关系目的赠与行为。更具体说来是离婚协议主要是为解除双方婚姻关系的目的而设定,是特定身份关系当事人之间的、有目的的赠与,并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具有一定的道德义务性质,也属一项诺成性的约定。因此,...


·错判羁押缓刑国家赔偿的规定是怎样的?
    国家制度越来越透明,也越来越公正,之前法院判的许多错案,都已经得到了相应的更正,并且国家给予了相应的赔偿。其中还是存在一些问题,比如错判羁押缓刑国家赔偿的问题等等,许多人也都对相关法律不了解,首先关于这一问题,我们为您查找了相关内容。 一、《关于人民法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几个问题的解释》 被法院判决拘役、有期徒刑缓刑,后来被依法改判无罪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在判决生效前当事...


·最新丧假国家规定2023
    在家里有亲人去世之后,按照我国的习俗其实都是需要亲人为其奔丧处理后事的,而这个时候对于有工作的劳动者来讲,就需要向用人单位请丧假,当然从人情上面考虑,其实用人单位都是会批准的,不过也会按照国家的规定来处理员工的丧假。那丧假国家规定是如何规定的呢?下文中律图小编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丧假国家规定员工休丧假的具体操作可参考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之法...


·起诉离婚开庭辩解可以陈述什么?
    起诉离婚开庭辩解可以陈述什么? 起诉离婚开庭辩解可以陈述:双方感情是否破裂,有无和好可能;小孩抚养权归哪方,抚养费的承担问题;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问题;主要看证据。最后可以通过请律师来为自己辩解。 一、起诉离婚怎么辩解 主要看对方的诉讼请求有哪些,其中主要围绕: 1、双方感情是否破裂,有无和好可能; 2、小孩抚养权归哪方,抚养费的承担问题; 3、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问题;主要看证据。 ...


·一、婚姻法规定二婚离婚财产咋分?
    一、婚姻法规定二婚离婚财产咋分?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


·诉讼离婚后财产分割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关于诉讼离婚后财产的分割,不同的案件具体情况不同,分割的标准也会有区别,而且法律也有相关的规定,如《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以及相关司法解释中都有规定,的我们,为您做出以下总结,并附上相关的分割原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诉讼离婚后财产分割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


·法官在离婚二审开庭前做什么准备?
    法官在离婚二审开庭前做什么准备?法官在离婚二审开庭前需要做的准备具体如下:1、组成合议庭第二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及案卷材料后,应当组成由审判员组成的合议庭,对上诉案件进行审查。合议庭的组成成员为3人以上的单数。2、对提起上诉的活动进行审查合议庭组成人员首先应当审查上诉人、被上诉人是否符合法定条件,是不是在法定上诉期内提起的上诉,上诉状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对无上诉权的人提起的上诉作出裁定予以驳回...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