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的土地使用年限到了怎么办 房子的土地使用年限到了怎么办 一、土地使用年限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仓储用地5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二、房子的土地使用年限到了怎么办 商品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由于房产分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
·湖北省十堰市房县征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十堰市房县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十堰市房县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十堰市房县土地共分为四类:一类区片区片范围:城关镇。补偿标准:耕地:41400元/亩;菜地:49680元/亩;果园:45540元/亩;茶园:45540元/亩;精养鱼池:45540元/亩;林地:28980元/亩;未利用地:20700元/亩。二类区片区片范围:红塔镇、白河镇。补偿标准:耕地:36300元/亩;菜地:43560元/亩;果园:3...
·租地建房合同到期后房产归谁 租地建房合同到期后房产归谁一、租地建房合同到期后房产归谁永久建筑可以办理产权证,租用土地到期,土地上的建筑物归出租人所有。租地盖的房不能办理房产证,原因如下:1、 在租赁的土地上面即使盖了房子办理产权证也不是承租人的,因为我国的土地政策是地上物属于地主,而且盖房子还必须获得地主的同意,一般如果在租赁合同注明新增的地上物在终止租赁关系以后应该获得补偿就比较合理了。2、《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
·安置补偿土地使用合同是民事合同还是行政合同? 安置补偿土地使用合同是民事合同还是行政合同? 一、安置补偿土地使用合同是民事合同还是行政合同? 是民事合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拆迁补偿安置方式: 1、被征地的村或...
·重庆最新征地补偿标准2023有哪些具体的内容 重庆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具体的内容 征地补偿是对失地农民失去生活基础的一种补偿措施,国家制定了征地补偿的相关办法主要是为了保障失地农民的日常生活,那么重庆最新征地补偿标准2017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依据本地的实际制定的补偿措施,征地拆迁也是为了更好的使用土地,保证土地的利用达到最大化,这也是我国社会改革的一项重要政策,因此对于拆迁的补偿标准就成为了拆迁的基础。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调整...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去哪里办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去哪里办根据不同的经营承包经营方式(以家庭承包经营的承包方、其他方式承包经营的承包方)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依法登记、审核、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备案、登记、发放等具体工作。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颁布的程序是什么?(一)实行家庭承包的,按下列程序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1.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土地承包方案、承...
·新公司法对注册地址有哪些 新公司法对注册地址有哪些规定?近几年,我国私营经济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创业者成立了新公司,经济主体的形式也日益多元化,在新公司注册登记时,要向工商部门申报注册地址,这是公司成立登记的必须程序,也是公司章程的必备内容,是一家公司客观存在的现实基础,那么,新公司法对注册地址有哪些规定呢? 一、关于注册地址的相关规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办事机构所在地,即公司开展业务活动...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的制定原则 (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文本格式由省级人民政府...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经费和流程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经费和流程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经费 登记费的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另行制定。登记机构按本通知规定收取不动产登记费后,原相关部门收取的土地登记费、房屋登记费、林权证工本费以及其他涉及不动产登记、查询、复制和证明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流程 第一步:准备前期资料。收集整理承包合同、土地台帐、登记簿、农户信息等资料,形...
·农村土地使用权到哪年? 农村土地使用权到哪年?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0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一)耕地的承包期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有关政策也指出,土地承包再延长三十年不变,营造林地和“四荒”地...
·青岛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青岛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征地就是把国有土地收回用于公共事业,是国家进行经济建设的一种合法手段。然而它往往伴随着一系列的问题,征地后的补偿安置就是其中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为了防止矛盾的发生,青岛市就出台了青岛征地补偿标准。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青岛征地补偿标准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建设单位应支付土地补偿费、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 费,标准如下: 一、土地补偿费 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
·民事诉讼赔偿地都有那些法律要求 在我国公民和公民之间的赔偿行为叫做民事赔偿,我国对这类赔偿中的相关受害者有着比较全面的法律保护。相应的赔偿地一般设立在被告的所在地,进行相应的赔偿。下面我们就民事诉讼赔偿地都有那些法律要求,这类问题为您进行解答。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什么是民事诉讼赔偿? 民事赔偿是由平等民事主体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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