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犯拐卖儿童罪的一般判多久

不得不说拐卖儿童这在全世界都是一种犯罪的行为。最近在我国有愈演愈烈之势。尤其在贫困地区云贵川和流动人口集中的发达地区如东莞深圳福建等地,此类犯罪长期猖獗。对此,我国《刑法》中将这样的行为规定为了犯罪,以加大对该行为的打击力度。那您知道犯拐卖儿童罪的一般判多久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 拐卖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拐卖儿童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的认定首要分子是指在拐卖儿童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需要指出,在一起案件中,首要分子既可能是一个,也可能是几个。凡符合法定特征的,都要认定为首要分子。根据本法第26条第3款的规定,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全部罪行处罚。
(二) 拐卖儿童三人以上的;
拐卖儿童3人以上的认定拐卖儿童3人以上既可以是一次拐卖儿童3人以上,也包括多次拐卖儿童3人以上;行为人既可以是实施拐骗等6种行为之一而对象为3人以上,也可以是两种以上行为而对象总计为3人以上,如拐骗1人,中转过另外2人。
(三) 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儿童的;

(四)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采用偷盗的方式使婴儿脱离其监护人的监护,有时候公安部门打拐时解救被拐卖儿童,因为婴儿没有认知能力,没有办法找到婴儿亲生父母,给被拐卖者造成终生遗憾。
(五)造成被拐卖的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造成被拐卖的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认定这是指在拐卖过程中,行为人为制止被拐卖人或其亲属的反抗而实施捆绑、殴打行为,或者被拐卖人及其亲属因犯罪分子的拐卖行为、拐卖中的殴打、侮辱、虐待、强迫卖淫、奸淫等行为而在精神上遭受打击,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情况,包括引起自杀在内。
(六)将儿童卖往境外的。
“境外”是指我国国境以外的国家和地区,以及回归之前的台、港、澳地区,香港、澳门已经回归中国,因此不包括在“境外”之中。子女被拐卖,对于一个家庭,导致的是苦苦寻找、日夜牵挂,绝大多数受害家庭因其成员失踪导致亲属早亡、家财散尽、心理和生理上生不如死。因此,我国刑法对拐卖儿童行为的处罚力度非常大,对于犯罪嫌疑人来说,一般情况下是在5-10年有期徒刑之间量刑处罚,但要是情节特别严重,那么最高也是有可能对犯罪分子处死刑的。



相关内容:

·一、醉驾的量刑幅度是怎样的
    一、醉驾的量刑幅度是怎样的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被采取强制措施时,应尽快申请取保候审;开庭时充分阐述具备判缓刑的条件,争取宽大处理。目前司法实践中以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作为饮酒与醉酒的分界线。1、按照刑事案件取证的...


·辩护人伪造证据罪的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是什么
    辩护人伪造证据罪的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是什么 一、辩护人伪造证据罪的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是什么? 1、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 2、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对方是案件的当事人但为了达到帮助当事人的目的仍决意实施帮助其毁灭伪造证据的行为。 二、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七条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帮助当事人毁灭、...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既遂判多久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既遂判多久依照《刑法》规定,犯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刑法条文]第一百一十八条 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 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


·刑事立案民事诉讼时效中断可以吗?
    刑事立案民事诉讼时效中断可以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具体情形主要有: 1、提起诉讼。 2、申请仲裁。 3、申请支付令。 4、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 5、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 6、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禁令等诉前措施...


·过失犯罪间接因果关系是什么意思?
    过失犯罪间接因果关系是什么意思?过失犯罪因果关系是过失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联系。在刑法理论中,一般认为,由于行为人违反注意义务而发生了危害后果,这一违反义务的行为与危害后果存在着因果关系。在西方刑法理论中,认为确定过失犯的因果关系,应当根据犯罪相当因果关系说,在标准的掌握上,一般以一种“最高度的盖然性”,即以社会一般人的最一般的经验知识为依据来推测。二、过失犯罪的性质(一)、过失犯罪与故意犯罪...


·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罪分别怎么处罚
    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罪分别怎么处罚1、挪用资金罪的量刑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犯有挪用资金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8号),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挪用用于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款物归个人使用,...


·构成遗弃罪的条件有哪些
    遗弃行为只有达到了情节恶劣的标准后,才会被以遗弃罪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但构成遗弃罪的,还需要看是否满法律规定的条件。那究竟构成遗弃罪的条件有哪些呢?本文将针对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构成遗弃罪的条件遗弃罪(我国刑法第261条),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1、行为人必须负有扶养义务。这是构成本罪的前提条件。公民对哪些家庭成...


·法律规定的遗弃罪属于亲告罪吗?
    法律规定的遗弃罪属于亲告罪吗?法律规定的遗弃罪属于亲告罪,对于此种类型的案件,由于一般情形下是不会导致社会混乱的,故此若是被遗弃的主体,并不想通过法律的途径维护自己的生命权益,此时法院也是不会干涉的,这是一般的亲告罪都具有的特征。负有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且情节恶劣的。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遗弃罪与非罪...


·刑事诉讼法再审申请的规定有哪些?
    我国自新中国建立以来一直实行依法治国,对于有恶劣行为的犯罪分子相应的有刑法来制裁,刑法是判决比较严格的一部法律,在制裁犯罪分子的同时也赋予公民一定的权利,刑事申诉权就是其中一个,很多人对申诉权不是很清楚,那刑事诉讼法再审申请的规定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 刑事诉讼法再审申请的规定有哪些? 刑事申诉权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它是指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致使侵害...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主体与客体分别是什么?
    一、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主体与客体分别是什么?1、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人,均可构成本罪。2、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客体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有关法规,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或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以及抗拒铲除的行为。国家历来对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严厉禁止,并先后发布了一系列...


·遗弃罪自诉代理人的职权有哪些?
    遗弃罪是自诉罪,由于遗弃罪的刑法上的罪名,故而对于一般没有学习法律的朋友来说是没有能力独自进行辩护的,故而会委托律师代为处理诉讼案件,我国法律规范对单立人的职权四有严格规定的,你是否知道遗弃罪自诉代理人的职权有哪些? 一、遗弃罪自诉代理人的职权有哪些? 一般代理只能进行程序代理,不能对实体权利进行处理一般代理人在调解书上签字的效力与当事人签字的效力不同,不能领取诉讼标的物等。 所以,只有一般...


·寻衅滋事罪可以同时判罚金吗
    寻衅滋事罪可以同时判罚金吗 一、寻衅滋事罪可以同时判罚金吗 有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