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怎么样算信用卡诈骗罪呢?

敲诈勒索一直以来都是我国刑法所禁止的违法行为,从早期的暴力恐吓的直接敲诈发展到如今,诈骗罪的形式是越来越多,现实中您可能都上当受骗过,那么如何预防不法分子的诈骗成为您最关心的话题。在我国刑法分则中的信用卡诈骗罪是当下众多手段的一种,怎么样算信用卡诈骗罪对惩治罪犯起着关键性的作用。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l、构成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犯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具备骗取他人财物的目的。只有主观上具备诈骗的故意,客观上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才能构成本罪。实践中有的信用卡持有人将自已的信用卡借给他人使用,如借给自己的亲属、朋友等。在表现形式上使用人也是在冒用他人的信用卡,但使用人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是经持卡人同意的。虽然这种行为违反了信用卡使用规定,但是使用人在主观上并不是以非法占有持卡人的财物为目的,因此,不具备信用卡诈骗罪的本质特征,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对其进行纠正或者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不能适用本条作为犯罪处理。2、分清善意透支与恶意透支,正确认定使用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的信用卡诈骗罪。善意透支与恶意透支的本质区别就在于行为人具有不同的主观故意。二者在客观表现上虽然都是造成了透支,但前者的行为人是为了先用后还,届时将归还透支款和利息;而后者是为了将透支款占为己有,根本不想偿还或者没有能力偿还,因此在行为上必然表现出千方百计地逃避有关部门的催款,甚至采取潜逃的方法躲避债务。在现实生活中,使用信用卡进行透支的情况经常发生,但行为人究竟是善意还是恶意、必须对其行为进行综合分析,才能得出正确的判断。具体结合到前述情况,如果采取提供假证明、假身份证的欺骗方法办理信用卡,然后进行大量透支的,其行为本身就足以证明是进行恶意透支;如果是合法地办理信用卡,并使用自己的信用卡进行大量透支的,就从其透支前后的具体表现来进行分析,比如透支后潜逃的,或者经银行多次催款仍拒不偿还的,或者大大超过自己的实际支付能力进行透支,实际上不可能偿还的,都可以认定其属于恶意透支。3、如果存在下列情形可以证明行为人没有诈骗故意的,不能以犯罪论处:(1)不知使用的是伪造、作废的信用卡的。一般来说,使用伪造、作废的信用卡大多可以推定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诈骗故意,因为行为人自已是否拥有信用卡其本人应该是清楚的。但实践中可能还有这类情况,即他人谎称为行为人办了信用卡而将伪造、作废的信用卡交由行为人去获取财物,行为人对此信以为真。对类似这种情况当然不能认为行为人有诈骗故意。(2)误用他人信用卡或者虽系冒用但无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行为人自己拥有信用卡但因过失或其他原因拿错他人的信用卡而使用的,行为人并非出于故意,当然不能以犯罪论处,还有行为人对使用他人的信用卡是明知的,但行为人是出于开玩笑、解自己燃眉之急等原因而使用,过后立即向合法持卡人说明并予以偿还的,由于行为人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也不应以犯罪论处。(3)善意透支。善意透支是允许的,因此不存在构成犯罪的问题。对于区分行为人的透支是属于善意还是恶意的问题,一般来说,行为人连续透支造成巨大透支额或者对已透支额未按期归还又继续超限额透支且拒不偿还的均可认为属恶意透支;如果行为人在限额内透支或虽超过限额透支但按期偿还的则属于善意透支。(二)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应以盗窃罪认定本条第3款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处罚。”这种情形是指盗窃犯罪分子盗窃他人的信用卡后并使用该信用卡进行诈骗财物的行为。所谓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包括犯罪分子盗窃信用卡后自己使用该信用卡,也包括犯罪分子的同伙或朋友明知是盗窃来的信用卡而使用该信用卡的。在后一种情况下,对盗窃犯罪分子的同伙或朋友可按盗窃犯罪的共犯处理。如果某人不知道信用卡是盗窃来的而使用,对使用者则不应按盗窃罪进行处罚,应当按照其使用的具体情况和情节,依照有关法律处理。如某盗窃分子窃得一张信用卡后,对其朋友说是拾来的,由其朋友使用,在这种情况下,对使用者就不应按照盗窃罪处理,应当按照冒用他人的信用卡进行诈骗的规定处理。(三)伪造信用卡并使用伪造的信用卡诈骗行为的定性问题对于伪造信用卡并换用伪造的信用卡诈骗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在信用卡诈骗罪设立以前,我国刑法学界存在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信用卡是有价证券,具有货币功能,因而,只要持卡人主观上有牟利目的,客观上有伪造行为,就应定伪造有价证券罪。第二种观点认为,伪造是手段,骗财是目的,构成伪造有价证券罪和诈骗罪的牵连犯,应以一重罪处断。第三种观点、则认为,应直接定诈骗罪。因为我国现行的有价证券有支票、股票、存折、汇票、公债券、国库券 (不包括外国发行的在我国流通的信用卡),行为人的目的不是为了营利,而是非法占有公共财产,事实上,持卡买货的行为不具有营利性质,这种行为所侵犯的客体不是国家经济的正常运行,而是社会财产关系。在信用卡诈骗罪设立以后,伪造信用卡的行为按照本法规定,构成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而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两者之间存在牵连关系,应当以一重罪从重处罚。由于两罪的法定刑相同,以牵连犯中的结果行为即以信用卡诈骗罪论处为宜。
怎么样算信用卡诈骗罪属于司法审判中的定罪环节,一个信用卡诈骗行为到底构不构成刑法分则中的信用卡诈骗罪,其标准对于打击这一类犯罪,惩治罪犯有着重要的意义。我们知道一切有害于国家、社会以及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在符合相关罪行构成要件的前提下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而这种处罚并非民事处罚,它将伴随着人的一生。



相关内容:

·认罪态度不好会重判吗?
    认罪态度不好会重判吗?根据我国的刑法,态度不好并不是加重刑罚的情节。加重刑罚的法定情节早已规定在刑法总则中,是累犯、教唆等。一般而言,“认罪”是指犯罪人出于悔改或者认错的心理而明示或默示承认自己已经做出某种带有犯罪性恶劣行径的行为。它包括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是主观方面,犯罪人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错误,内心深处产生真心悔改之意。二是客观方面,犯罪人对自己的犯罪有供认不讳的客观事实。二、认罪态度标准以犯罪...


·行政拘留处罚时间最长有多久
    行政拘留处罚时间最长有多久行政拘留指将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关在公安机关拘留所内,在我国行政拘留一般不超过十五天。如果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二、行政拘留相关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国原《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就规定了行政拘留,《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行政拘留作了更加详细的规定。行政拘留随着《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被《治安管理处罚法》取代,行政拘留制度也发...


·刑事诉讼法主体是什么?
    在如今的法治社会中,当我们遇到有损我们利益或者身体健康的事,我们都可以利用法律的手段向法院进行刑事诉讼要求对方对我们进行赔偿,只要是在法院进行审判的案件他就会有诉讼主体,那么我们的刑事诉讼法主体是什么,主体在案件审查中都是扮演着什么角色呢,下面您就跟着我们一起来了解下。凡是在刑事诉讼中是一定诉讼职能的主要执行者,可以影响一定人的诉讼关系,对一不定式诉讼程序的产生、发展和结局能起决定性的影响或作用的...


·违反新环境法构成犯罪将受到怎样的处罚
     一、违反新环境法构成犯罪将受到怎样的处罚 违反新环境法构成犯罪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不断出现,造成很大的社会危害。需要进一步加强对环境保护法律的执法力度。 二、新环境法的规定内容 受限于原有的法律规定,长期以来,中国环保部门的处罚力度、执法手段都相当有限,相对于公安甚至税务和...


·开设赌场罪量刑细则是怎样的?
    在赌博类犯罪当中,开设具体的赌博场所的行为也是会构成犯罪的,即《刑法》中规定的开设赌场罪。但这里的开设赌场与现实生活中开设麻将馆的情况其实还有点不一样。因此只有在经过专业的认定之后,才能确定行为人是否构成开设赌场罪。您知道我国关于开设赌场罪量刑细则是怎样规定的吗?接下来,就由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开设赌场罪立案标准 开设赌场的,应予立案追诉。 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


·危害公共安全罪哪些情况下会拘留?
    在生活中,一部分人的行为活动,危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健康、以及财产的安全,这就属于危害公共安全。本类罪犯侵犯的是社会的公共安全,那么危害公共安全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下面为您介绍一下危害公共安全罪哪些情况下会拘留。 一、危害公共安全罪哪些情况下会拘留 只要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就都会拘留,依法判刑。 二、危害公共安全罪量刑标准的犯罪构成要件 1、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


·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标准是什么
    对于开设赌场的行为,也是要达到一定标准之后,才能被认定为开设赌场罪,换言之,如果是现实生活中开设麻将馆的行为,一般来说是不会被认定为开设赌场罪的。而这其中要是情节严重的话,那处罚自然会重一些。那究竟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标准是什么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标准是什么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既遂量刑幅度是什么
    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既遂量刑幅度是什么 一、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既遂量刑幅度是什么? 1、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产品或者其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以上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


·刑事案件看守所拘留时间最长时间是多久
    刑事案件看守所拘留时间最长时间是多久 一、刑事案件看守所拘留时间最长时间是多久? 刑事拘留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7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


·职务侵占罪是否自诉案件
    职务侵占罪是否自诉案件刑事案件分为自诉案件和公诉案件,公诉案件是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法院审判的案件,自诉案件是由自诉人起诉,人民法院审判的案件。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职务侵占罪是不在自诉案件范围之内,属于公诉案件。对于职务侵占罪,公安机关需要进行立案侦查,收集足够的证据,然后由检察院提起公诉,最后由人民法院进行审判。二、职务侵占所需证据有哪些企业一旦发现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以去经侦报案...


·故意伤害罪和寻衅滋事罪哪个重?
    故意伤害罪和寻衅滋事罪哪个重?1、寻衅滋事罪的法定最高刑是十年有期徒刑,而故意伤害罪的法定最高刑是死刑。从法定最高刑考察,故意伤害罪显然比寻衅滋事罪更严重。但从入罪门槛考察,寻衅滋事罪显然又比故意伤害罪严重,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的才构成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2、《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


·强奸罪的对象包括哪些
    很多刑事犯罪都是有具体的犯罪对象,如盗窃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公私财物,非法拘禁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人身自由。那么对于强奸罪来讲,其犯罪对象包括哪些呢?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分析介绍强奸罪的对象内容。 一、强奸罪的对象包括哪些 强奸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操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女性,包括未满14周岁的幼女。 二、构成强奸罪如何量刑 ...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