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榆次东外环征地补偿是怎样的?

榆次东外环征地补偿是怎样的?

关于榆次东外环征地补偿是按照相关法律文件进行的,不是谁单独决定的。这个上面的影响力也是有限,如果上面开始安排了 那你就要做好准备的了,以及以后的一个房子规划 等等,要运筹帷幄,到时候受手访脚乱就不好了。对于征收地,居民应该作出合理的行动,找到合适的方法参与。以下补偿标准的内容仅供参考


一、征收土地面积及位置

1、征收使 张村土地位于汇通路东侧和使张村村庄南侧 ,土地面积183.1035亩,农用地6.4995亩(其中园地4.6215亩,农村道路1.878亩),建设用地176.604亩。征收后土地用途拟定为商业和住宅用地。

2、征收韩村村土地位于迎宾西街北、龙蕴路东, 土地面积37.4775亩,农用地26.8545亩(其中水浇地24.495亩,农村道路0.8205亩,沟渠0.4425亩,田坎1.0965亩),建设用地10.623亩。征收后土地用途拟定为公共设施用地。

3、征收侯方村土地位于魏榆路两侧 ,土地面积72.804亩,农用地44.4495亩(其中水浇地25.6725亩,田坎2.5035亩,农村道路0.45亩,设施农用地15.8235亩),建设用地28.3545亩。征收后土地用途拟定为住宅用地。

4、征收龙田村土地位于魏榆路东侧 ,土地面积63.6亩,农用地36.807亩(其中水浇地36.249亩,田坎0.558亩),建设用地9.1485亩,未利用地17.6445亩。征收后土地用途拟定为医卫用地。

5、征收杨盘村土地位于杨盘学校北 ,土地面积80.9715亩,农用地12.4185亩(其中林地5.5185亩,农村道路4.479亩,沟渠2.421亩),建设用地68.553亩。征收后土地用途拟定为科教用地。

6、征收北六堡村土地位于108国道东 ,土地面积51.1905亩,农用地51.081亩(其中水浇地50.1945亩,林地0.315亩,农村道路0.318亩,沟渠0.2535亩),建设用地0.1095亩。征收后土地用途拟定为工业用地。

以上征收土地面积共计489.147亩。

二、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标准及办法

根据《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件规定。

使张村 土地补偿费为520.0527万元,安置补助费为37.8720万元;

韩村村 土地补偿费为112.9424万元,安置补助费为167.6426万元。

侯方村 土地补偿费为203.4930万元,安置补助费为263.3700万元。

龙田村 土地补偿费为192.1627万元,安置补助费为232.3116万元。

杨盘村 土地补偿费为224.3911万元,安置补助费为68.5210万元。

北六堡村 土地补偿费为161.1394万元,安置补助费为322.3968万元。

涉及青苗的补偿,按照不超过一季作物的产值计算。

涉及地面其他附着物的补偿,需经有关部门评估后据实补偿。

社会保障费用由开发区劳动保障部门依法从征地补偿费和财政收入中征缴。

涉及农业人员安置的,由各村村委会统一进行安置。

征地补偿费由开发区统一拨付村委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分配使用,用于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偿;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地补偿费由农业、农经部门依法负责监督分配使用。

三、本公告发布之后,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补偿。

四、对补偿安置争议的处理

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对本公告中补偿、安置内容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以村民委员会为单位,书面送达山西省国土资源厅晋中?公告中征收土地安置补偿标准有争议的,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这个赔偿的标准是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对于补偿的领取要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办理,且不能违反规定,否则是会造成一定的后果的,后果的严重程度根据实际情况来量定,所以一定要注意,千万不能违反规定。居民也应积极配合。


相关内容: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需要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需要哪些? 近几年,随着我国的经济日益增长,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是可以进行变更和出让的,那么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需要哪些?必须要先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交申请书,然后带上原土地使用者的身份证、和有效的证明文件等等,那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规定 原划拨、承租土地使用权拟申请办理出让手续的,应由原土地使用权人持下列有关材料...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期满而不申请续期会影响使用吗
     一、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期满而不申请续期会影响使用吗 不妨碍继续使用,即业主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不需要缴费,可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国有建设用地到期后,该地上房产依然属于购房者所有。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国有建设用地到期后,该地上房产依然属于购...


·城市房屋拆迁征收土地可以获得哪些补偿
    城市房屋拆迁征收土地可以获得哪些补偿 一、城市房屋拆迁征收土地可以获得哪些补偿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二、城市房屋拆迁程序是怎样的 (一)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房屋的单位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 (二)发布拆...


·土地拍卖保证金怎么计算?
    土地拍卖保证金怎么计算? 一、土地拍卖保证金 在招拍挂出让活动中,由参加招拍挂出让活动的投标人或竞买人向作为出让方的市县国土部门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1、拍卖保证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没有明文规定,现行法律中,只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这个司法解释中能找到相关的规定,该司法解释的第十三条规定: 拍卖不动产、其他财产权或者价值较高的动产的,竞买人应当于拍卖...


·股权收购土地使用权转让有何利弊?
    股权收购土地使用权转让有何利弊? 在我国,个人或企业对土地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土地的使用权是可以转让的,不过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过程十分繁杂,同时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需要缴纳一系列的税费,这使得许多企业选择了通过收购该企业的股权来实现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那通过股权收购土地使用权转让得以实现的方式有何利弊?我们为您详细说明。 一、此种转让方式的优点 1、转让程序操作简单 以股权转让的方式转让土地使...


·国有土地征地赔偿时占房用土地使用证吗?
    国有土地征地赔偿时占房用土地使用证吗?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国家的一些建设与投资在不断的加大力度,很多情况下都会占用其他人们的土地,这个时候就涉及到一个赔偿问题。根据土地性质不同,拥有证件不同,占地位置不同,最终的补偿也就不会相同,今天我们就来说一说国有土地征地赔偿时占房用土地使用证吗,拆迁时该怎么赔偿呢?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


·50年土地使用年限住宅到期怎么办?
    50年土地使用年限住宅到期怎么办? 一、50年土地使用年限住宅到期怎么办?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也就是说,“70年产权”作为住宅建设用地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而“50年产权”作为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


·商业用地征地补偿协议该怎么写?
    商业用地征地补偿协议该怎么写? 商业用地征地补偿协议该怎么写? 商业用地征地补偿协议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建设需要占用土地,在镇人民政府监督协调下,根据《民法典》和《土地法》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用地范围为建设某某某商业中心所需土地。 二、协议达成后,乙方及其村民不得干扰阻挡甲方在土地范围内施工、经营等合法行为。 ...


·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的处罚标准,是根据《刑法》第四百四十二条 【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违反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是军队各单位的主管人员和负有房地产管理职责的人员,居于军人违反职责罪中的特殊主体。本条虽然没有对犯罪...


·广吉高速征地补偿流程是怎样的
    广吉高速征地补偿流程是怎样的告知征地情况,确认征地调查结果,组织征地听证,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公开征地批准事项,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高速公路是国家基础性、公益性、先导性产业,在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性规定基础上,对高速公路建设实行政策倾斜。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


·旅游合同纠纷地域管辖是怎么规定的?
    旅游合同纠纷地域管辖是怎么规定的?一、旅游合同纠纷 1、旅游合同纠纷是指旅游业者和游客之间或旅游业者之间因旅游合同的订立、变更、履行、解除而产生的纠纷。2、纠纷的种类:因格式条款发生的合同效力纠纷,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产生的赔偿纠纷,因运输、饮食、旅店等企业违约或侵权形成的纠纷,因合同未达目的形成的精神损害赔偿纠纷等等。 3、纠纷特点:旅游合同的履行中不确定因素较多,所以合同履行中的变更较常见,而履行...


·土地征收不合理怎么投诉
    不合理的话,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反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一条,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