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计算办法是什么?

关于劳动关系的知识,相信您都很清楚。在我国,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协议,也就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双方就建立了劳动关系,我们都知道,劳动关系是不可以随便解除的。那么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计算办法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一、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的算法

1、公司提出和个人提出区别很大。

(1)如果公司提出,需要拿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合理理由,行政到销售是两个不同类型的岗位,单位要想以此为借口解约,需要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据,否则就是非法解除,非法解除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2)个人提出,如果以单位违法事实为理由,也可以得到一倍的经济补偿金,但必须是单位违法理由提出辞职。

2、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正常应支付你半个月的工资,你的服务期还不到半年。

补偿金具体算法请参考劳动合同法第46、47、87条规定。

3、未签订劳动合同,自第二个月开始支付双倍工资至签订劳动合同之日或者至满一年。最多可以得到11个月的双倍工资。

双倍工资的算法完全根据当月实发数支付,比如12月你的工资为2000,那么再发2000.包括你中间请假扣款和加班工资全部按照实际计算。

4、工资没有书面证据,要求单位举证,你只需按照实际工资主张即可,单位拿不出证据,或者这个证据未得到你的认可,单位承担不利责任。就怕单位举伪证,所以你最好提供你11月份的全额工资和12月份的工资证据,用以反驳单位的伪证。

5、劳动稽查流程可以走,主要是提供你和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即可,你有11月的考勤和入职登记表是可以作为证据的。

6、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视为用人单位合法行使用工自主权,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擅自调整其工作岗位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

(1)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是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的需要;

(2)调整工作岗位后劳动者的工资水平与原岗位基本相当;

(3)不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

(4)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工伤和患有职业病职工、女职工在“三期”内等原因,应当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否则应予以调岗。但应否协商后书面变更劳动合同,还是用人单位可以单方合理调整?!目前存在不同理解,所发生的争议主要集中在是否构成被迫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计算办法从文章中我们可以知道,劳动关系是不可以随便解除的,如果双方达成协议解除了劳动关系,那就要追究是谁先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因为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金是要依据是谁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行文至此,还想了解更多的知识可以点击下面的延伸阅读部分。




相关内容:

·补签劳动合同的日期有什么要求?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和劳动者在用工期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需要承担双倍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的日期有什么要求呢?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补签劳动合同的日期有什么要求? 1、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的日期必须在用工一年内,因为仲裁时效是一年,过了一年劳动者就失去了胜诉权; 2、补签劳动合同的日期最好填写开始工作第一天开始。 二、补签劳...


·上班第一天要签劳动合同吗
    上班第一天要签劳动合同吗入职第一天一般情况下公司相关手续还没有办理完,还来不及签合同,按照法律规定是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的都是合法的。所以,并不是在入职的第一天,尚处于试用期就必须要马上签合同。只要是用工之日起的一个月内,双方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就行。如果劳动合同明确约定试用期的开始时间,按劳动合同的约定计算;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试用期的开始时间,应当从实际用工之日起开始计算。《劳动...


·一、孩子的抚养费是工资的多少比例?
    一、孩子的抚养费是工资的多少比例?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怎么计算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怎么计算 一、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怎么计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


·建筑工程劳务费拿不到找哪个部门
    建筑工程劳务费拿不到找哪个部门 一、建筑工程劳务费拿不到找哪个部门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拖欠劳务分包费的,当事人可以找当地的劳动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找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二、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的行使 (一)自带劳务 自带劳务承包。指企业内部正式职工经过企业培训考核合格成为工长,劳务人员原则上由工长招募,人员的住宿、饮食、交通等由企业统一管理,工资由企业监督工长发放或由工长编制工资发放表...


·建筑工程保证金合同的相关问题有哪些
    建筑工程保证金合同的相关问题有哪些一、履约保证金的含义。 ? ? 履约保证金是履约担保形式之一。而履约担保是工程发包人为防止承包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并弥补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其形式有履约保证金、履约银行保函和履约担保书三种。 二、履约保证金特点。 1、履约保证金具有选择性。 招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出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时,此项条款方为有效,如果在招标文件中没有明确规定...


·工伤复发鉴定容易通过吗?
    工伤复发鉴定容易通过吗?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工伤鉴定结果,是伤者在鉴定时的身体状况。工伤复发,或因工伤引起的其他伤害发生的概率,的确是存在的。工伤会不会复发,工伤鉴定机构,是无法给出确切答案的。针对工伤的鉴定,是本次工伤的赔偿依据之一。工伤复发后,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1条和第33条规定的工伤待遇。二、《工伤保险条例》...


·临时装卸工误工费怎么计算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
    临时装卸工误工费怎么计算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


·劳务培训合同范文
    为了让员工能够更好的完成工作,即使是在劳务关系当中,有的企业也会先对入职人员进行一定的培训,我们称之为劳务培训,而此时是需要签订一份劳务培训合同的,下面请跟随我们一起看看这个劳务培训合同是怎么写的吧。 劳务培训合同 用人单位:广东省广州市帝华金属结构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被培训人: (以下简称乙方) 担保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劳动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


·工厂招收童工怎么处罚?
    在社会中,每当放寒暑长假,就会有很多中学生就会找暑期工,以社会磨炼为理由找服务员之类的工作,其实我国法律上并没有暑期工这一说法,并且明令禁止生产单位招收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工作,并有完善的未成年人法来保护未成年,对非法招收未成年人从事工作的单位或者给未成年人介绍工作的人进行了严厉的处罚,那么工厂招收童工怎么处罚呢?接下来由为您解答以上问题,请您阅读下文。 一、用人单位招了童工怎么办 ...


·员工告公司需要谁举证 ?
    员工告公司需要谁举证 ?一、员工告公司需要谁举证 举证责任的一般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这是劳动争议举证责任的一般原则。如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发放工资的,就需要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如果无法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发放工资的请求就无法获得法律的支持。 同时,考虑到用人单位作...


·一、员工辞职应该注意什么?
    一、员工辞职应该注意什么? 员工辞职应该注意的事项有:合同是否到期,档案是否转出,社保和医保的缴纳还有失业金的领取问题。同时离职重要的做好三件事:公司开具的离职证明、保险转移单、 复印交接单。另外辞职需要提前以书面的形式告知用人单位,提前做好工作交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二、需要注意的事项的具体内容 1、写辞职信并不是写辞职申请,申请是要双方达成一致才有效的,也就是说企业批准了你的申请...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