砼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是怎么样的
砼工,听到这名词相信很多
砼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是怎么样的
砼工,听到这名词相信很多人并不是很熟悉,但是说到混凝土工程,您一定是十分熟悉的了。砼工就是混凝土工程的意思,任何工程,质量就是关键。那么,砼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是怎么样的?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下具体内容吧。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15修订内容
新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于2015年9月1号正式实施。
一、修订基本原则
明确适用范围,重点突出,兼顾其他行业(其他行业可参考),以建筑工程混凝土结构为主。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的相关规定,协调好与《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的关系(如模板拆除、配合比设计等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内容在GB50666内查阅。
加强过程控制。强化原材料、制品及半成品的验收;
强化施工检验批的验收和重要的过程控制的验收;
淡化一般施工过程的验收,将一般性的过程控制内容纳入《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
加强结构实体检验。将实体结构检验作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重要手段。
加强验收的可操作性。检验批、分项、子分部工程的检查验收进一步具体化。
协调各种偏差指标之间的合理衔接。
适当提高验收标准。
在确保进场材料质量并不降低合格标准的前提下,适当放宽获得认证、来源稳定且连续3批均一次检验合格等质量好的产品的检验批容量可按规定扩大一倍。考虑到首次纳入,产品范围仅为钢筋、成型钢筋、预应力筋、锚具、夹具、连接器、成孔管道、水泥和外加剂。
规范不合格检验批的处理程序。工程施工中包括进场材料及施工检验批出现不合格情况的难免的,给出合理的出路和明确的处理程序。
(规范10.02.02条具体给出处理思路)
⑴、经返工、返修或更换构件、部件的,应重新进行验收;
⑵、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按国家现行标准检测鉴定达设计要求,应予以验收;
⑶、经有资质的检测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并确认仍可满足结构安全和适用功能的,可予以验收;
⑷、经返修或加固处理能满足结构可靠性要求的,可根据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⑸、降级使用。(此条不在具体规范内容里)
二、改革方向
1、国外
技术法规——政府管理法律,严格强制执行;
技术标准——协会学会推荐性,自愿采用,自负其责,合同制约;
企业标准——企业无形资产,促进创新竞争和技术进步;
辅助材料——技术商品的竞争和发展。
2、改革
⑴、强制性条文向技术法规过度;
⑵、技术标准的非强制性转换;
⑶、精简高效标准体系的建设;
⑷、基本建设各专业标准的统一;
⑸、施工标准规范的改造,以验收为中心促进施工管理和质量控制。
改革思路图:
修订的主要内容
1、完善了验收基本规定。明确分项工程组成关系,增加不合格检验批的处理规定
进一步明确由模板、钢筋、预应力、混凝土、现浇结构和装配式结构等6个分项工程组成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
2、增加了认证或连续检验合格产品的检验批容量扩大的基本规定
对获得认证或来源稳定且连续3批均一次检验合格等质量好的产品的检验批容量可按规定扩大一倍。考虑到首次纳入,产品范围仅为钢筋、成型钢筋、预应力筋、锚具、夹具、连接器、成孔管道、水泥和外加剂。
增加了处理进场合并验收规定
根据GB50300-2013第3.0.4条规定,对规模较小的多个单位工程,允许将多个单位工程使用的同一厂家生产的同批材料、构配件、器具及半成品共同划分检验批进行验收。
删除了模板拆除内容
GB50666中有详细明确的模板规定。
增加了编制模板施工方案要求及危险性较大模板工程施工方案技术论证的规定
根据国内工程实践经验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等规定,《规范》提出爬升式模板、工具式模板及高大模板支架等危险性较大的模板工程施工方案应进行技术论证的规定,施工单位应按规定程序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通过专门的审查可降低技术质量风险。
增加了模板及支架材料进场检验规定
模板工程虽是施工过程临时结构,且不参与结构子分部质量的验收,但其施工质量与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密切相关,同时是涉及施工安全的重要分项工程。《规范》进一步重视对模板及支架材料的进场验收,增加了抽检模板及支架材料外观、规格、尺寸的规定,并要求其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完善了钢筋隐蔽工程验收规定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震害调查经验,《规范》对钢筋隐蔽工程验收增加多项内容:钢筋搭接长度、锚固长度、锚固方式;箍筋、横向钢筋位置;箍筋弯钩的弯折角度、平直段长度。
增加了成型钢筋进场验收规定
根据目前成型钢筋应用实际情况,《规范》规定了成型钢筋进场的抽样检验规定,并提出对由热轧钢筋制成的成型钢筋,当有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的代表驻厂监督生产过程且能提供原材钢筋力学性能第三方检验报告时,可仅进行重量偏差检验。
增加了钢筋机械连接施工过程的验收规定
《规范》增加了按JGJ107检验螺纹接头拧紧扭矩和挤压接头压痕直径的要求。
增加了无粘结预应力筋全封闭防水性能的验收规定
国内外工程经验表明,对处于三a、三b类环境条件下的无粘结预应力筋及其锚固系统,采用全封闭体系可有效保证其耐久性。
提高了灌浆质量的验收要求
后张预应力混凝土工程的孔道灌浆时技术难度大,质量控制难的工序,实际工程质量控制并不理想。《规范》加严了水泥浆泌水率指标,调整了膨胀率等相关技术指标。
完善了预拌混凝土的进场验收规定
《规范》强调了预拌混凝土的产品特性,规定进场时其质量应符合《预拌混凝土》GB/T 14902的规定,验收以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和进行其他专项检验为主,并明确原材料检验报告在生产企业存档备查、进场时可不提供。
增加了大批量、连续生产混凝土的基本性能验收规定
《规范》要求混凝土生产单位提供其基本性能试验报告。基本性能指标包括稠度、凝结时间、坍落度经时损失、泌水、表观密度及设计要求的其他指标。
删除了混凝土配合比设计的验收规定
GB50666有详细规定,配合比设计技术资料不再作为验收的内容,而作为备查资料。当然,在首次使用的混凝土开盘鉴定中,仍要核查配合比相关资料。
增加了现浇结构外观质量及位置、偏差严重缺陷处理应经设计确认的规定
《规范》增加了部分处理方案应经设计认可的规定。具体为对裂缝、连接部位出现的严重缺陷及其他影响结构安全的严重缺陷,及对超过尺寸允许偏差且影响结构性能和安装、使用功能的部位。
完善了现浇结构位置、尺寸允许偏差验收规定
《规范》调整了墙轴线位置、层高与全高垂直度、电梯井位置与尺寸、预埋件中心位置等现浇结构位置、尺寸允许偏差要求。
完善了预制构件验收规定
《规范》将预制构件分为专业企业生产和总承包单位制作两种。对于专业企业的预制构件,规定其为“产品”进场验收,进场时应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并对外观质量、预埋预留材料规格和数量、表明标识、尺寸偏差等进行专项检验。对总承包的,没有‘进场’验收环节,其材料和制作质量应按本规范各章规定进行验收。
明确了专业企业生产预制构件进场时的结构性能检验要求
增加了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隐蔽工程验收规定
装配式结构施工需后浇混凝土施工时,要进行隐蔽工程验收,新增验收规定主要指连接节点及叠合构件的混凝土施工前,具体验收内容包括混凝土粗糙面、键槽质量、钢筋、预埋件等。
完善了预制构件尺寸偏差的验收规定
细化了不同情况下具体偏差数值
完善了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连接施工的验收规定
增加了钢筋套筒灌浆连接技术要求及焊接、机械连接、螺栓连接的平行加工试件检验要求。
增加了结构位置与尺寸偏差的实体检验规定
《规范》在混凝土结构子分部验收的结构实体检验中增加了结构位置与尺寸偏差项目,具体包括柱截面尺寸、柱垂直度、墙厚、梁高、板厚、层高等6个内容。
增加了回弹——取芯检验结构实体强度的新方法
完善了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检验的龄期规定
《规范》细化同条件混凝土试件检验的龄期各项规定,不再规定龄期上限,提出日平均温度逐日累计达600℃·d对应的有效范围,还针对性提出冬期施工的具体规定。
完善了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取样和留置规定
《规范》细化了同条件试件留置的相关规定,在施工周期、楼层间隔、方量间隔等方面给出明确规定。
完善了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验收的文件和记录要求
《规范》强制性条文
《规范》共设置9条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简要介绍如下:
4.1.1 模板及支架应根据安装、使用和拆除工况进行设计,并应满足承载力、刚度和整体稳固性要求。
5.2.1 钢筋进场时,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均匀伸长率)、弯曲性能和重量偏差检验(还有些延性要求)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和抽样检验报告。
5.2.3 对按一、二、三级抗震等级设计的框架和斜撑构件(含梯段)中的纵向受力普通钢筋应采用HRB335E、HRB400E、HRBF335E、HRBF400E或HRBF500E钢筋,其强度和最大力下总伸长率(均匀伸长率)的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
2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0;
3最大力下总伸长率不应小于9%。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抽样检验报告。
5.5.1 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牌号、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6.2.1 预应力筋进场时,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件作抗拉强度、伸长率检验,其检验结果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和抽样检验报告。
6.3.1 预应力筋安装时,其品种、规格、级别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6.4.2 对后张法预应力结构构件,钢绞线出现断裂或滑脱的数量不应超过同一截面钢绞线总根数的3%,且每根断裂的钢绞线断丝不得超过一丝;对多跨双向连续板,其同一截面应按每跨计算。(严禁超张拉,容易淬断)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张拉记录。
7.2.1 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代号、强度等级、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水泥的强度、安定性和凝结时间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等的相关规定。
检查数量:按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代号、同一强度等级、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数量不应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和抽样检验报告。
7.4.1 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用于检验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检查数量:对同一配合比混凝土,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每工作班拌制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每一楼层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试件。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及混凝土强度试验报告(标养)。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有关砼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是怎么样这个问题的具体解答了。文章告诉我们,混凝土工程要注意的细节是很多的,向混凝土的拌制数量、浇筑的立方等等,您在建筑工程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相关的标准,以免产生质量问题。
相关内容:
·第三次劳动合同公司不续签怎么补偿?
第三次劳动合同公司不续签怎么补偿?
一、第三次劳动合同公司不续签怎么补偿
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续签第三次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工作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加班加点的工资是怎么算的?
加班加点其实也就是延长工作时间,这种情况下有两种情况,即员工自己主动自愿的加班加点完成工作,另一种则是在单位的安排下进行加班加点。从法律的规定中可以知道,在后一种情况下,才可以向单位主张加班工资。那这个加班加点的工资是怎么算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加班加点的工资是怎么算的支付加班加点工资的标准是:(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即正常工作日加点),支付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
·一、劳动合同备案需要资料有哪些?
一、劳动合同备案需要资料有哪些?1、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初次办理劳动合同鉴证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2、劳动者身份证明;3、《劳动合同鉴证花名册》(一式二份)及签订的劳动合同文本(一式三份);4、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5、续订劳动合同的,应持原招用人员劳动合同鉴证花名册、续订劳动合同鉴证花名册(一式两份)和续订的劳动合同文本(一式三份);6、变更...
·行政人员加班如何发放工资?
行政人员加班如何发放工资?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对加班费的规定,工作日加班的,按平均日工资的150%计算加班费;双休日加班的,按平均日工资的200%给付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平均日工资的300%给付加班费。因此,如果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重叠,加班费是按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加班费的。机关事业单位加班,往往优先补休,而不是给付加班费。这是因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发放,是由编办、人社局、财政局三个...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确保工程质量,维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国家有关行政法规,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是指由政府授权的专门机构对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的监督。其主要依据是国家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设计文件。
第三条,各类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业、交通和民用、市政公用工程及建筑构...
·工程质量事故量刑标准有哪些
工程质量事故量刑标准有哪些?质量问题一直是我们所关注的焦点,因为工程质量直接影响到在投入使用后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对于建筑工程的质量有着严格的管理条例,因为建筑工程在投入使用后如果出现事故将会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一定的危险,那工程质量事故量刑标准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工程质量事故量刑标准
1、第六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
·取内固定手术算工伤复发吗?
取内固定手术算工伤复发吗?取内固定手术不算工伤复发,但是在这个方面的一些手术方面的费用的话,仍然是需要由对方来进行一个赔偿的,主要还是因为它仍然是属于之前的工作性的伤害,所带来的一些二次手术的办理,这是我们国家工商保险条例当中所明确的规定的。《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工伤鉴定后工伤复发的规定: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
·工资贷款需要什么手续
工资贷款需要什么手续
一、 工资贷款具体手续
手续包括: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申请人本人的工资卡、申请人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以及另外的资产资信方面的证明。
个人资料:
1、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蓝印户口原件及其复印件;
2、借款人工作单位与借款人签订的劳动合同;
3、借款人工作单位开具的保证函;
4、借款人近3个月内缴纳的公用事业费(水费、电费、煤气费、电信费)账单任一;
5、贷...
·工伤鉴定等级书补办程序是怎样的?
工伤鉴定是指员工发生工伤之后对员工进行的伤残等级鉴定。我们知道 ,员工工伤之后会获得工伤保险的赔偿,而赔偿数额会根据鉴定机构出具的工伤鉴定等级书获得相应的赔偿。如果将该等级书不慎丢失应进行补办,那工伤鉴定等级书补办程序是怎样的?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工伤鉴定等级书补办程序是怎样的?
司法鉴定机构伤残鉴定意见书应当立卷归档,一般永久保存;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档案保管50年。受害人伤残...
·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支付违约金吗
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支付违约金吗
一、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支付违约金吗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的;劳动者违反职业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向对方支付赔偿金。除以上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或者以赔偿金、违约赔偿金、违约责任等其他名义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
二、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情形有哪些?
(一)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1、可以...
·劳动法规定加班时间是多久
虽然《劳动法》中允许用人单位在休息休假的时间内安排员工加班,也就是延长员工的工作时间,但出于对员工利益的保护,同时也规定了员工有拒绝加班的权利。另外,也对加班的时间作出了限制。那通常劳动法规定加班时间是多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劳动法规定加班时间是多久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加班时间的约定,不得违反《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即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
·工资一直是劳动者最关心的问题之一。但是有时候员工请个假都要被
工资一直是劳动者最关心的问题之一。但是有时候员工请个假都要被扣工资,那劳动者在请假期间工资待遇应该如何计算呢?在实践中,劳动者在算清自己请假期间的工资后,却可能会遇到单位因不喜欢劳动者请假而拖欠工资的情况。那作为劳动者,面对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应该怎么办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
一、请假期间工资待遇怎么算
职工请事假(含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照发工资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