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强电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强电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电力工程是住宅小区重要的配套工程,需要具备资质的施工企业完成。一般来说,工程发包人将其承包出去的话,要和施工企业签署一份合同,这样即便是今后发生纠纷,双方也有解决的依据。那么强电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怎样的?下面我们通过一篇范文告诉您。


强电工程承包合同

甲方(建设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施工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于 年 月 日,由甲方正式委托乙方承建。为明确工程内容及三方权利义务,本着互利合作、紧密配合、分工负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文件规定,甲、乙双方订立如下协议,望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内容和承建范围

1、工程名称: 工程;

2、工程地址:

3、工程内容:强电工程布线、线路测试、验收合格等;

4、承建范围: 红线范围内强电系统设备及安装工程。

5、安装数量(暂定):本项目内有总平方数为: 平方。

6、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工程造价中,包括系统的施工人员费、工具材料费、保险费、监理费、建安费、包含建安营业税及附加在内的所有税费等各种费用。

7、本工程合同总价根据施工图按单价包干。结算时,按实际完成的平方数量结算。

二、质量要求

1、工程质量:根据设计图纸,严格按照国家照明电器规范和甲方要求施工,工程质量达到优良。

三、工期要求:

1、开工日期:按甲方的指定时间进场施工,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竣工日期:按甲方通知的阶段性工期要求施工竣工,并于小区各期入伙前办理

完所有相关手续后交付使用。

四、合同价格及付款方式

1、乙方的工程款项及付款方式: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正(¥: 元)。

(1)工程费的单价: 元/平方米。

以上所有价格已包含整个工程的施工费、工具材料费、保险费、监理费、建安费、包含建安营业税及附加在内的所有税费等各种费用。

(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之日起 日内甲方付总工程款的 %;

2、工程全部完工,测试成功即付总工程款的 %;

3、通过甲方及有关部门初验验收合格,并且系统无故障运行一个月后,再付总工程款的 %。

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下列有效单证后的十个工作日内付清全款。全款付清后办理相关移交手续。

五、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按技术要求投资建设本工程甲方红线内室外共用管道及建筑物内共用暗

埋管道和暗埋盒,并确保管道的畅通;

(2)向乙方提供设计所需的甲方红线范围内室外强电管线、平面图等相关资料;

(3)提供施工用水、电的接驳点及必要的临时施工用场所;

(4)协调本工程与土建、水、电及其他配套工程关系;

(5)有权对工程的安装质量进行监督;及时进行增减工程量的签证;

(6)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合同的规定及时支付工程款并办理结算。若没有按本

合同第四款第⑵条给乙方付款,则自逾期之日起,每迟延一天,甲方按合同总价的1%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滞纳金。

2、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要求提供的施工图和施工规范进行本工程范围内的有线电视网络工程

的安装和调试,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如有变更必须经甲方签字认可;

(2)属于施工质量问题返工费由乙方负责;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费用、工期损失和甲乙经济损失等由乙方负责。

(3)本工程所属的线路器材须符合国家相关要求,以满足客户的要求;

(4)服从甲方工程监督管理,与其他交叉的施工单位充分配合和协助;

(5)服从土建单位的总进度安排,确保不影响总工期的完成;

六、违约责任

1、合同三方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不可抗力除外),均属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施工中及施工后发现设备、材料货不对版,即不符合合同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承担合同总价款的30%的违约赔偿责任,同时乙方应无条件更换,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在竣工验收证书上签字,并拒绝支付工程款,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3、如乙方未能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竣工并通过验收合格,则自逾期之日起,每迟延一天,乙方按合同总价的1%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迟延竣工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但因甲方不及时配合乙方解决施工上的问题或不可抗力造成本工程延迟竣工的,乙方无需承担本款的延迟违约责任。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直接向宝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须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九、本合同共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里面详细罗列了强电工程概况。工程的质量要求、工程期限、工程款支付方式及双方责任等。强电工程对施工要求难道高,因此在合同中要写清验收标准。并且合同要经过双方签字,盖章,这样才具备法律效力。


相关内容:

·公司突然解散,如何赔偿员工
    公司突然解散,如何赔偿员工(一)一般劳动者的补偿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解散应当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通知的,单位应该额外发一个月的工资。另外,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的,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因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提前解散的,确定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从 2008 年 1月1日起每年补偿 1 个月工资,不满半年的按补半个月计算。劳动者月工资高...


·人们在发生工伤多久申请工伤鉴定?
    我们知道,工伤鉴定时发生工伤后申请相关赔偿的必经程序,需要在工伤发生后向有关部门发起申请。可是,很多人对工伤鉴定的政策内容不太清楚。那么,人们在发生工伤多久申请工伤鉴定?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是工伤鉴定?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


·农村建房工程承包合同的范文是什么?
    农村建房工程承包合同的范文是什么工程承包在生活当中是最普遍的一件事情了,现在就算是在农村修建房屋,专业的承包队在进行施工之前,都会和雇主签订工程承包合同。万一工程修建完成以后出现了什么质量上太大的误差的话,都会影响到工程款的结算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农村建房工程承包合同的范文是什么? 农村建房工程承包合同的范文是什么? 甲方:乙方:甲方在 建房屋一栋,建筑层数两层,一层约 平方米,二层约 平方...


·浙江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浙江中小企业众多,有的企业缺乏管理,安全事故频出,对于受伤的职工来说,进行工伤鉴定非常有必要。劳动保障机构发放的工伤鉴定书中,会明确具体的工伤等级,不同的等级对应的赔偿费用也不同。那么浙江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下面请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浙江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1、一级:器官缺失或完全丧失功能,其它器官不能代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者; 2、二级:器官...


·单位违法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怎么赔
    单位违法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怎么赔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违法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1、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


·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具有法律效力吗
    一、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具有法律效力吗 具有法律效力,劳动者可以跟公司提出应有的经济赔偿。 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


·员工常见的过失犯罪包括哪些
    员工常见的过失犯罪包括哪些 一、员工常见的过失犯罪包括哪些? 员工常见的过失犯罪包括: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等等。 过失犯罪的认定要注意两点: 1、过失犯的客观构成要件。过失犯存在实行行为,但其定型比故意犯的实行行为缓和。例如,村长甲号召农民冒雨抢救粮食,农民乙在抢救粮食过...


·建筑工程安全监理细则的内容有哪些
    建筑工程安全监理细则的内容有哪些? 建筑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监理机构的安全监理责任 1、工程监理机构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工程监理机构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机构应当及时...


·工伤认定超过一年要怎么办
    根据我国法律中关于工伤认定时限的规定,最长提出认定的时间也就是事故发生之后的一年内,当然要是用人单位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话,则时限要求就更短了为30日。但现实中却也有可能出现工伤认定超过一年的情况,那此时要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工伤认定超过一年要怎么办 是否超过了一年的期限就不能认定工伤,不能主张合法权益了呢?答案是否定的。工伤案件属于一种特殊的人身伤害案件。按照上位法优于下...


·劳务受伤误工费
    劳务受伤误工费,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临时工与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属于劳务关系,其误工费应当按照工资收入赔偿,临时工受伤也应当申请工伤认定,受伤治疗期间,单位应当按月支付工资,只要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当受到法律保护。 劳务受伤误工费可以赔偿吗 1、临时工受伤,误工费按临时工的工资收入全额赔偿; 2、临时工是一个俗称,不是法律名称,所有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都受到法律的保护,临...


·劳动试用期是多久,续签劳动合同还有试用期吗
    简单来说,试用期就是试用的期限,而法律对劳动者的试用期作出了比较明确的规定。那么,在法律上,劳动者的劳动试用期一般是多久呢?实践中,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可以续签合同的。那续签的劳动合同还有试用期吗?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劳动试用期是多久?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


·童工受伤赔偿应该怎么认定,处理?
    在中国的贫困地区,有很多孩子因家庭无法承担学费以致无法继续接受教育,辍学在家。为了贴补家用,那么些辍学的孩子就会外出务工,而他们往往并未达到法律所认定的用工年龄,即不满16周岁被称之为童工。那么童工受伤赔偿应该怎么认定和处理呢? 一、童工因工作原因造成的事故伤害,不属于工伤认定范围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