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当今社会,由于房价居高不下租房成为多数人的较好选择,当我们签

当今社会,由于房价居高不下租房成为多数人的较好选择,当我们签订租赁合同以后,承租人需要按时交纳租金,出租人需要如实提供房屋使用权,这就是双务合同。在租房过程中不少人会碰到关于房屋租赁的合同纠纷问题,那么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房屋租赁抗辩权具体有哪些内容,有什么作用,需要如何行使?下面我们简单为您介绍一下。


房屋租赁抗辩权的内容

双务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三个抗辩权分别为: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

(一)内容:也称为履行合同的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他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权拒绝自己的履行。


(二)适用条件:在双务合同中,如果一方未履行,另一方有权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所以同时履行抗辩首先可适用于一方未履行、拒绝履行的情况 .在一方迟延履行、不适当履行的情况下,对方亦可使用抗辩权。


(三)作用:


1、平衡当事人之间的权益,维护当事人的权利。既然双务合同双方当事人是对等的,相互牵连的,则一方不履行自己的债务而要求对方履行,意味着只享有权力不承担义务这显然与公平的观念背道而驰,至于一方当事人仅提供部分履行、履行有瑕疵,是否可以使另一方拒绝履行,亦应以公平、诚实信用原则来判断。


2、维护交易秩序。同时履行抗辩权允许一方当事人在另一方未履行时,可以拒绝履行,这直接关系到双方能否依合同履行义务的问题,因此当事人不能随意行使此种权利。在实践中,经常发生的问题是一方在另一方仅有轻微违约的情况下便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或以各种理由拒绝对方的履行,或同时拒不履行自己的义务等等,这就妨碍了合同的正常履行,严重影响了交易秩序。因此,需要通过明确同时履行抗辩权行使的条件,对拒绝履行的权利的行使做出严格的限制。还要看到,同时履行抗辩权允许一方在他方未为履行以前,可以拒绝自己的履行,从而有利于督促对方履行义务,并有利于维护交易秩序。


3、增进对方的协作。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债务人与债权人对债务的履行和权利的行使,都负有相互协作的义务。相互协作不仅有利于债务的正确行使,而且有利于双方当事人建立合作关系,进而促进交易的增长。


二、先履行抗辩权


(一)内容:先履行抗辩权为合同履行抗辩权的一种,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因合同约定或合同本身的性质等原因使当事人履行他们之间的有关联性的合同义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后履行一方在先履行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前可以拒绝履行自己合同义务的权利。


(二)适用条件:


1、必须是同一双务合同,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


2、必须使双方互负的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如果没有先后履行顺序,则不产生先履行抗辩。


3、必须是先履行一方的债务已届清偿期。第四,必须是先履行一方未履行债务。如果先履行一方已履行了债务,后履行一方就不能以先履行抗辩权对抗其履行债务的请求。


4、双务合同必须是有效的,否则双方根本就没有请求对方履行的权利,更无从谈起适用先履行抗辩权。


(三)作用:


1、先履行抗辩权,本质上是对先期违约的抗辩。


2、先履行抗辩权是负在后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履行权益的反映。


3、先履行抗辩权是不同于合同解除权的救济方式。


三、不安抗辩权


1、内容:在债的履行中,有先为履行顺序的一方,在对方财产、商业信誉或者其他与履行能力有关的事项发生重大变化时,可以终止履行债务的权利,称为不安抗辩权。


2、行使方式


3、作用:以上抗辩权的行使,只是在一定的期限内终止履行合同,并不消灭合同的履行效力。产生抗辩权的原因消失后,债务人仍应履行其债务。所以,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为一时的抗辩权,延期的抗辩权。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对抗辩权人是一种保护手段,免去自己履行后得不到对方履行的风险;使对方当事人产生及时履行、提供担保的压力,所以它们是债权保障的法律制度,就其防患于未然这点来讲,作用较违约责任还积极,比债的担保亦不逊色。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房屋租赁抗辩权的内容、行使条件及其作用。在房屋租赁的合同纠纷中,我们可以行使的房屋租赁抗辩权有三种,并且其使用及作用都有差别,此处不再赘述。若您的情况比较复杂或者还有疑问,可以咨询相关专家律师。



相关内容:

·根据法律规定房产手书遗嘱如何写?
    根据法律规定房产手书遗嘱如何写?(1)写明立遗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等。(2)写明立遗嘱的原因,要处理的财产的名称、数额,财产分割意见,有关继承人应得的具体数额,以及其它有关要求。(3)立嘱人、证明人、代书人分别签字盖章,最后署明立嘱时间。因为是房屋继承,所以最好就去公证一下。二、房屋继承遗嘱的格式1、本人身份的说明;(身份证号码、住所、近亲属情况)2、本人委托的遗嘱执行人的说明;(身份...


·房权证其实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房产证,一般在购买房屋的时候,需要
    房权证其实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房产证,一般在购买房屋的时候,需要实际办理了房产证,将房屋过户到了自己名下的,那么交易才算完成,此时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不过购房的时候一般房权证要什么时候办理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房权证一般什么时候办理 对于房产证的办理时间,我们国家的法律有明确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


·房子是父亲的名字离婚怎么办?
    房子是父亲的名字离婚怎么办?登记在父亲名下的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无权分割。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编》(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


·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通知书怎么写
    一、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通知书怎么写《解除租赁合同确认书》范本先生(女士):我与你于年 月 日就位于市区大街号区号楼(具体门牌号)的房屋签订的《租赁合同》,现依据《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第7款及第十一条第一款的约定,特依法通知解除租赁合同。望收函后10 日内,迁出该房屋。否则我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双方签订的上述租赁合同...


·武汉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房屋拆迁现象近来普遍发生。为了补偿房屋拆迁户,经常给予拆迁户一定的补偿。为了是法律文件能够适应事实发展,关于房屋拆迁的补偿标准文件也会时有变化,那么武汉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相对于之前有什么具体的而改变吗,您接着往下了解一下。武汉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一、补偿的保底政策条件放宽新的政策中将原政策中的以下条件取消,即:1、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货币补偿;2、未享受房改政策或者住房保障政策;...


·哪些房产纠纷可仲裁解决
    哪些房产纠纷可仲裁解决一、哪些房产纠纷可仲裁解决 根据《仲裁法》以及一些相关法律的规定,可以采用仲裁的方式解决的房地产纠纷有以下几种: 1、房屋买卖争议,包括房产买卖合同、价格、优先购买权等方面的争议; 2、房屋所有权的争议,包括所有权归属、价格、变更、析产、交换等方面的争议; 3、房屋使用权争议,包括租赁、租金、强占、返还、占有、交换、转让等方面的争议; 4、他项权利与相邻关系,包括通行、典当及...


·房子男方婚前财产女方离婚带女儿可以分割房产吗
    房子男方婚前财产女方离婚带女儿可以分割房产吗?一般是不可以的,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如何处理?有哪些方面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如何处理呢?这要先知道具体产生的是怎样的纠纷,有针对性的来解决,才能较好的处理问题,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接下来,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如何处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后发生的纠纷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租赁期满后,承租人拒不退房; 2、租赁期满后,出租人不允许续租; 3、剥夺承租人优先购房权。 二、遇到这些纠纷该如何处理? 房...


·没有遗嘱的房屋继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没有遗嘱的房屋继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


·一般在买房的时候开发商会按照国家规定
    一般在买房的时候开发商会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来保证房屋的质量,但实际验收房屋的时候,有可能发现房屋出现裂缝的情况。有的时候裂缝问题不大,修补一下其实就没有什么问题。但如果房屋裂缝时出现在主梁上面,那此时要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出现房屋裂缝购房者怎么办购买的商品房出现裂缝经常发生,房屋出现裂缝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不可避免的伸缩裂缝和温度裂缝等,另一种是可避免的沉降裂缝和结构裂缝等。...


·新婚姻法关于婚后房产是怎么规定的
    不一定所有的男女青年在刚开始结婚的时候就已经将房产全部都购置完毕,结婚以后再买房子的这种情况其实也是非常多的。许多人都认为婚前买房和婚后买房的房子产权肯定是不一样的。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婚前婚后买房并不会影响到房产的分割。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新婚姻法关于婚后房产是怎么规定的? 一、新婚姻法关于婚后房产是怎么规定的? 属于共同财产的: 1、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双方没有明确约...


·房屋登记备案要什么材料
    相对来讲,在房屋租赁合同上面签字之后最好是按照规定办理一个备案登记手续,这样对当事人来讲,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维护去权益。那进行房屋登记备案的,此时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那究竟需要什么材料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屋登记备案需提交的材料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登记备案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出租房屋的权属证书或其他有效的凭证(原件、复印件); (二)房屋租赁合同一式三份; (三)初始、...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