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施工现场建筑工程质量隐患内容有哪些

施工现场建筑工程质量隐患内容有哪些?

对于施工单位日常的施工现场,有大量的工作人员,也许会因为他们的不安全行为或者是现场设备设施的不安全状态,导致发生安全事故,但是这种事故在检查质量安全隐患时是可以防止发生的,那么施工现场建筑工程质量隐患内容有哪些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施工现场建筑工程质量隐患内容有哪些?

一、安全生产

(一)安全资料

1、有代签字现象的;

2、未严格实行安全管理"从零工作法"或"从零工作法"日志记录不全、有虚假现象的。

(二)脚手架 3、脚手板未满铺的;

4、未按规定设置排水沟的;


5、脚手架杆件未涂刷黄漆的;

6、内排架距建筑物之间未按规定防护的。

(三)"三宝"、"四口"与"临边"防护

7、施工现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帽的;

8、高处作业未按规定佩挂安全带的;

9、安全网内杂物过多的;

10、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等洞口防护不严,未涂刷红白相间警戒色的;

11、基坑、屋面、楼板、阳台、卸料平台等临边防护不严,防护栏未涂刷红白相间警戒色的。

(四)施工用电 12、电箱前堆放杂物的;

13、电箱未按规定设置防雨设施的。

(五)起重机械设备

14、塔吊司机证件未存放施工现场的;

15、未设塔吊指挥或指挥联络信号不明确的;

16、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各层卸料平台安全门未按规定关闭的;

17、塔吊、电梯、井架、吊篮、物料提升机等注册登记牌未按规定固定在设备上的。

(六)施工机具

18、搅拌机、合灰机等易扬尘机具防护棚未封闭或封闭不严的;

19、机具传动部位未设置防护罩的;

20、搅拌机、合灰机等未按规定设置沉淀池的。

二、文明施工

(一)现场围挡

21、围挡墙未进行美化、亮化的;

22、围挡墙倾斜、破损、不整洁的;

23、依靠围挡墙堆放物料、垃圾的。

(二)建筑物围挡

24、密目安全立网围挡高度达不到规定要求的;

25、密目安全立网破损、不整洁的;

26、密目安全立网绑扎不牢,围挡不严密的;

27、密目安全立网用扎丝绑扎或网扣有漏绑现象的。

(三)安全警示

28、未按规定使用人性化安全警示用语牌的;

29、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镜的;

30、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数量不足、悬挂位置不当的。

(四)临建设施

31、墙板、门窗等破损和未及时修正及不整洁的;

32、温暖季节未按规定安装纱门、纱窗的;

33、宿舍卫生脏乱,未设置统一封闭式餐具柜的;

34、食堂卫生差,炊事人员未穿工作服的;

35、厕所未及时冲刷的;

36、未按规定设置和使用淋浴室的。

(五)场容场貌

37、施工现场大门口处未设置、使用冲刷车辆设施的;

38、进出车辆冲刷不净、覆盖不严污染道路的;

39、施工现场硬化道路破损、污染严重的;

40、建筑材料堆放混乱,未按规定设置标识牌的;

41、施工作业区、生活办公区未明显划分的;

42、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生活垃圾未日产日清的;

43、施工现场排水不畅通,存有污水污泥的;

44、从建筑物内向外抛撒垃圾的;

45、原土、回填土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固化、覆盖的;

46、施工现场未按规定进行绿化的。

(六)现场防火

47、未按规定设置消防器材集中点的;

48、生活区、木制作区、仓库、变(配)电室、配电箱等易燃场所未合理配置消防器材的。

(七)综合管理

49、未按规定开展工地职工夜校活动的;

50、安全员未穿全市统一橘黄色制服的。

通过上文我们可以知道施工现场建筑工程质量隐患内容由各种不引人注意的小毛病引发的,这就可能造成人员的重大伤害,也会损失一些经济财产,这也造成了施工方得不偿失。为了保证建筑工程的顺利执行,应该严格要求施工现场的工程质量隐患,更好的完成施工计划。



相关内容:

·劳动仲裁的被诉人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条之规定,所谓劳动争议是指企业与职工之间因劳动权利义务而发生的争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只能受理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劳动争议。按此规定,私人包工负责人由于不具备企业的主体资格因而不能成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被诉人,只能成为民事案件的被告,而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如何确认临时工用工主体的复函(劳办人字[1993]17号)“……当包工负责人是社会上的人员时,如果包工负...


·一般劳动合同盖什么章?
    一般劳动合同盖什么章劳动者是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一般应当加盖公司公章,人事部门是专门主管人事合同的签订与履行的,因此加盖人事章一般应认定为是有效的。法律规定是签字、盖章有其一即可,如果是签字一般应当是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如果公司章程有规定,其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员签字也可以产生效力;劳动合同专用章、人事专用章或人事部印章属于内部章,经过用人单位授权后,在劳动合同上加盖这些印章应当认定为有效。但...


·在我国员工个人怎么工伤认定?
    工伤这种事情现在非常罕见,因为现在所有的用人单位在开展工作的同时,第一要项就是必须要求员工在工作的过程当中注意安全问题的,但是这也不能够排除因为一些预想不到的事情导致员工遇到工伤。工伤以后先不管公司的态度是怎样的,员工本人心里面一定要有一个底,就比如说,在我国员工个人怎么工伤认定? 一、在我国员工个人怎么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做工伤鉴定需要多久?
    工伤鉴定这个名词被您提到次数是越来越多了,这也从另一方面说明了我国现在工作环境安全保护程度不够。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许多人都想要知道一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做工伤鉴定需要多久?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做工伤鉴定需要多久? 交了申请,等劳动管理部门通知后,受伤的劳动者就要去指定的地方做劳动能力鉴定。做完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要在六十日内作出鉴定结论。...


·劳动者入职未满半年被辞退要怎么补偿
    单位辞退劳动者并不是看入职的时间有多长,只要是满足了《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辞退情形,那自然就是可以进行辞退的。而要是在劳动者入职未满半年的情况下,一般正处于试用期,此时如果单位违法辞退劳动者则就要做出补偿。不过此时应该怎么来补偿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劳动者入职未满半年被辞退要怎么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


·劳动合同签不满一年辞退怎么办
    劳动合同签不满一年辞退怎么办《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未签劳动合同找什么部门投诉
    未签劳动合同找什么部门投诉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第九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不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交社保吗按照相关规...


·单位劳动合同丢失怎么办理社保呢
    单位劳动合同丢失办理社保:劳动合同丢失的可以到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


·主体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标准是什么?
    主体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标准是什么 随着我国的经济发展,近几年来大量修建很多建筑工程,但是建筑工程的质量要求十分严格,如果有质量隐患的情况会造成很严重的后果,不仅有经济的损失甚至还会造成人员伤亡,那么主体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标准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主体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标准是什么 1、按照发布等级可以分为: 国家 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按照遵守严格程度可以分为:...


·一、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有三种情况吗?
    一、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有三种情况吗?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有六种情况,不是三种。分别是: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重复建立劳动关系的;违背用人单位真实意愿的情形致无效;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常见的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有哪些呢? 1.滥用试用期内单方解除权:劳动合同期限...


·土建工程质保金返还时间如何确定?
    土建工程质保金返还时间如何确定? 一般来说,工程施工单位在进行工程建设的时候都需要向发包方缴纳保证金。只有当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完成后,经过验收单位以及投资方的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才能收回保证金。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土建工程质保金返还的相关知识。 一、建筑工程质保金返还时间 建筑工程中一般发包人和承包人会约定质保期(一般是一年),质保金一般是在质保期满后支付。但是,同时法律又对建筑工程作出了最...


·9级工伤鉴定赔偿标准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现在人们对自己的工作要求是越来越高,对工作的待遇也是要求的越来越精细,而且对保障这一块更为看重,那么一旦在工作中受了伤就会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那么9级工伤鉴定赔偿标准的具体规定是什么?如果真的被评为了九级工伤就真的应该为自己做一些努力,获得法律帮助。 一、九级工伤赔偿哪些费用? 工伤九级伤残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经认定为工伤后,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据gb、t 16180-...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