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土地使用证的期限多长时间有效?

土地使用证的期限多长时间有效?近年来,随着人们的法律意识的也越来越高。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公园、商品楼房,工厂等等这些土地,我们都有其使用权,没有所有权,那既然是土地的使用权,那肯定就有期限限制。下面我们就来和您一起分析下土地使用证的期限多长时间有效。
一、概念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中国的土地分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证也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土地数量、位置、土地变更等,必须与土地登记表相一致。土地使用证附图可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底图或地籍图透绘获得。随着面积和界线的变更,附图也应作相应改动。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其主要内容包括:①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地号、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发机关签章、年、月、日。②城镇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积,其中建筑占地,共有使用权面积,其中分摊面积,土地等级;农村土地中土地总面积,其中地类面积。③备注。④变更记事。⑤附图以及证书的编号等。
二、期限
土地使用证的期限多长,主要是针对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来讲的。是根据你土地的用途来确定的。规定如下:1、居住用地七十年;2、工业用地五十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按照规定,土地使用证使用权期限到期后,要继续缴纳土地出让金,就可以继续使用综上介绍,我们对土地使用证的期限多长时间做了详细的分析。土地使用权的期限是对我国土地一种保护。如果国家发展需要,土地随时可以根据经济的发展,国家对其进行收回。当然,国家在对住宅类土地就行规划的时候,肯定有长远的规划,即便土地使用证到期了,还可以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延长继续使用。



相关内容: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无效吗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无效吗 一、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无效吗? 划拨土地转让未取得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需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未经批准的,应当认定合同无效。 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 第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人未经...


·农村土地使用权证可以财产保全吗?
    农村土地使用权证可以财产保全吗? 我们知道,诉讼是一个需要时间的过程。在财产纠纷案件中,从起诉、法院受理到做出判决,时间的流逝可能为债务人转移财产提供了便利,这导致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受到侵犯。因此,我国设立了财产保全制度。那么, 农村土地使用权证可以财产保全 吗? 一、农村土地使用权证可以财产保全吗 财产保全的作用是,防止当事人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处分有争议标的物或者处分判决生效后用以执行的财产,以...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证是获得及证明土地使用权的一个重要的凭证。房子一直都是您普遍所关注的问题,现如今,您都是已有房子,或者打算置购房子的情况。无论什么情形,在我们办理房产或者相关产业时,都需明确土地使用权,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另外有的人可能会涉及到土地使用权出让的问题。那么,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有哪些呢?下面,我们来为您介绍相关问题。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概念 土地使用权出让...


·租赁合同应注意哪些地方
    在法律上,只要承租人按照约定向出租方支付房租,那么就能理所应当的获得房屋的使用权。那么,实践中,如果还在租赁期出租人就要卖房应该怎么办呢?此外,为了避免租赁合同纠纷,我们在签租赁合同时应该注意些什么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讲述。 一、租赁期出租人要卖房怎么办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在承租方租赁期间,出租方要卖房子时,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承租方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果承租方不购买,后期发生的买卖关...


·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纳税地点在哪儿?
    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纳税地点在哪儿?为了国家的发展与繁荣,纳税不仅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也是我国律法的强制规定,若是偷税漏税将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我国对纳税人的纳税地也有相应的规定,纳税人应在相应的纳税地纳税。那么,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纳税地点是哪里呢?的我们为您解答。一、个人将股权转让给个人或企业个人所得税法关于税款入库地点是按照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个人任职或受雇单位所在地、实际经营所在地、户籍所在地、经...


·怎么在外地起诉离婚手续?
    时代在不断的进步,科技持续不断的发展,人们找工作不再局限于地区。为了自身职业的发展,许多人选择外出工作。交通的便捷,距离不再是大问题。但近年来离婚率逐年上升,与长期分隔两地也不无关系。那么,若夫妻在不同地区,在外地要起诉离婚应该怎么办理呢?接下来,将和您分享怎么在外地起诉离婚手续? 在外地起诉离婚的要求: (一)诉讼法院的管辖 提起离婚诉讼首先要选择受理诉讼法院地及受理法院,根据我国民事诉讼...


·买房的土地使用证地的费用都有哪些?
    一、买房的土地使用证地的费用都有哪些? 买房的土地使用证地的费用包括:假如所购买的房屋用地属划拨性质的,需缴纳按评估价40%出让金,评估费、测绘费、登记费按不同的用地面积收取。交易服务费600元、证书费20元,印花税票5元;营业税5.4%,契税3%,增值税1%属财税部门收取部分。 二、如何办理土地使用证 (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一级市场); 所需资料:a、企业工商执照(复印件);...


·最新山西省运城市绛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运城市绛县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件规定,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将山西省运城市绛县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  山西省运城市绛县的土地共分为四类:  一类区片范围:县城规划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88560元/亩;旱地/园地:44280元/亩;林地:2...


·芜湖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芜湖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芜湖市市区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行为,维护征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对市区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作如下规定: 集体土地住宅房屋征收,根据《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或县、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法定职权内核发的证照给予补偿。无有效证照的住宅房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确认后可给予补偿: (1)2002年...


·怎么出让土地使用权
    怎么出让土地使用权 一、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出让 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是指在初始土地登记之后,单位、集体或个人使用的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发生权属转移或用途改变而办理的登记。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其土地使用权不受法律保护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具体流程 1、申请 由用地者填写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说明变更依据和变更内容,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因土地有偿出让、转让引起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出让...


·一、房子卖了户口没地方迁怎么办?
    一、房子卖了户口没地方迁怎么办? 1、亲属同意迁入的,可以作“亲属投靠”申请迁入近亲属的户口,非直系亲属投靠落户办理很麻烦,最基本的需要落户到的户口上的所有人一起去派出所办理同意迁入。 2、如果单位有招调集体户口的资质,可以将个人的户口迁户单位挂靠。 3、如果没有单位的,可以将户口挂靠在就近的人才市场,可以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事及户籍代理,交纳管理费,户口就可以转入人才交流中心的集体户籍...


·撤销土地使用证之诉讼都有哪些相关内容?
    撤销土地使用证之诉讼都有哪些相关内容? 一、撤销土地使用证诉讼的法律依据 1、根据 《土地登记办法》第三条规定,土地登记实行属地登记原则。申请人应当依照本办法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依法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土地权利证书。 由此可知,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颁证机关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而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2、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对地...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