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榆中县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榆中县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我国的征地补偿标准因为各地的经济发展税平不一样,所以具体的补偿各地也是不一样的。不过,我国的公民对于自己所在地的征地补偿的政策还是必须要了解的。征地补偿问题有时候处理不好的话,会引发一系列的民生问题,并且,强拆对于政府形象也是非常不利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榆中县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榆中县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土地共分为四类:一类区片范围:县城规划区外、兰州国家高新区榆中园区、青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城关镇(龚家屲村、东湾村);夏官营镇(化家营村、高墩营村、詹家营村、双店子村、下彭家营村、大兴营村、接驾咀村;夏官营村、太平堡村、高家崖村、过店子村);定远镇(定远村、歇家咀村、董家湾村、张老营村、蒋家营村、猪咀岭村、冯湾村、骆驼巷村、安家营村、邓家营村、陈家沟村、矿湾村、水岔沟村、转咀子村);连搭乡(连搭村、孙家坡村、魏家营村、乔家营村、麻启营村、金家营村、胡家营村、石头沟村、马家屲村、麻家寺村、秦启营村、朱家沟村、薛家营村、朱典营村、张家坪村、魏家沟村、寇家沟村、肖家咀村);金崖镇(金崖村、永丰村、陆家崖村、张家湾村、窦家营村、寺隆沟村、邴家湾村、黄家庄村、郭家店村、火家店村;古城村、梁家湾村、齐家坪村);青城镇(青城村、城河村、新民村、瓦窑村、三合村、上坪村、下坪村、东滩村、红湾村、大园子村、建亭村、苇茨湾村);小康营乡(上彭家营村)。补偿标准:水浇地:79049元/亩;旱地:69093元/亩二类区片范围:和平开发区城市规划范围外:和平镇(高营村、菜籽山村、范家营村、马家山村、豆家山村、邵家泉村、直沟门村、陈家庄村、路口村);夏官营镇(红柳沟村、中河堡村、彭家湾村、郝家湾村、孙家营村、敬家山村);小康营乡(王保营村、洪亮营村、刘家营村、孟家庄村、郭家营村、李家营村、翟家湾村、南北关村、红寺村、永红村、窑坡村、小康营村、浪街村、深沟子村、范家山村、徐家峡村);甘草店镇(三墩营村、西村、东村、果园村、项家堡村、钱家坪村、咸水岔村、车道岭村、唐家岔村、克涝村、蔡家沟村、郭家湾村、好地岔村);高崖镇(砂河村、关门口村、高崖村、新窑沟村、马家集村、小营子村、李家磨村、裴家岔村、树悻沟村、马家咀村、湖滩村);清水驿乡(东古城村、太子营村、天池峡村、岘坪村、清水村、赵家岔村、杨河村、苏家堡村、建营村、方家沟村、柳树湾村、红坪村、王家湾村、稠泥河村、杨家山村、孟家山村);青城镇(红岘村、改地村)。补偿标准:水浇地:47910元/亩;旱地:41511元/亩三类区片范围:南山各村(马坡乡;新营乡;龙泉乡)。补偿标准:旱地:27193元/亩四类区片范围:北山各村(贡井乡;上花岔乡;哈岘乡;园子岔乡;韦营乡;中连川乡);金崖镇(4个村):豆家岘村、大涝池村、瓦子岘村、大耳朵村。补偿标准:旱地:15685元/亩《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榆中县根据具体的地理位置发放的征地补偿的标准都不一样。其实,各地的征地补偿的数额,对于县城和农村来说,不同的用地肯定征地补偿标准也是不一样的。我国公民一定要知道,现在的补偿标准都是政府严格制定的,所以,您在拿到补偿金以后,一定要积极配合政府的工作。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相关内容:

·土地出让金按照什么标准收取
    土地出让金按照什么标准收取土地出让金一般是指土地现有使用者产权年限到了的续期申请,要交纳一定的出让金,还有就是房地产想要开发某块地,也要交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才能开发。土地出让金或者可以说是土地的租金,它的高低会受到土地级别、用途、年限等方面的影响。因为土地出让金是地方政府预算外收入的主要来源,各地土地市场的供求关系并不相同,所以每个地区的土地出让金价格也不一样,需要以当地的标准为准。如果不知道当地...


·羁押地点司法拘留关押在哪里
    羁押地点司法拘留关押在哪里?司法拘留只能在实施拘留措施(也就是在哪里捉到人就在哪里拘留)的当地公安拘留所进行,现在禁止将被拘留人异地拘留。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规定,适用司法拘留这一强制措施时,首先,应由承办案件的合议庭或者独任审判员提出意见,报请本法院院长审查批准,然后,制作《拘留决定书》,交司法警察执行。执行拘留时,执行人员要向被拘留人出示并宣读《拘留决定书》。被拘留人由人民法院...


·土地闲置费是什么意思?
    土地闲置费是什么意思土地闲置费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过规定的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造成土地荒芜、闲置时,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缴纳的费用缴纳闲置费。 具体可以分以下情况: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超出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为动工...


·土地确权后可以买卖吗?
    土地确权后可以买卖吗? 一、土地确权后可以买卖吗? 土地确权后不能进行买卖,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后也不能自由买卖,不过确土地确权后承包权可以继承。 1、中国的农村土地一直以来都是村民集体所有,土地确权也只会确权给村里,不会出现私有土地。个人只能拥有承包权。 2、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不能买卖,要买卖只能国家征用,然后国家出让使用权。国家征用土地是有规划的,要保持一个耕地的红线,不是让他征用就征用...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分为几类?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分为几类? 一、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分为几类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分为四类:具有生产经营性质的农村建设用地,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商业所使用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 二、以下6种情形可使用集体建设用地: 1、乡镇村公益事业、公共设施用地。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分为三大类:...


·现实中,因为房地产而产生纠纷的情况是比较多的,而此时当事人如
    现实中,因为房地产而产生纠纷的情况是比较多的,而此时当事人如果不能尽快的进行解决的话,那就有可能给自身利益造成损害。当然了实际处理房地产纠纷案件也需要进行举证,那房地产纠纷案件该如何举证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合作建房纠纷 1、提供合作建房的书面合同及补充协议等证明材料。 2、出地一方的合作者应提供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等证明材料。 3...


·没有土地承包合同能起诉吗
    可以。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要求,在原告与本案存在利益关系、能列举明确的被告且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由的情况下就可以提起诉讼。合同纠纷中,如果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就要根据不同的案件情况提供不同的证据材料,以证明原被告之间存在合同关系。如果双方当事人有口头约定,形成口头合同,则可以提供相关的录音、录像加以证明,也可以申请在场的见证人出庭作证;如果合同一方已经实际履行了合同义务,可以提供履行义务的相关证据,...


·跨省离婚怎么办手续 异地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现在的流动人口其实是很大的,而有很多人在婚后也会选择外出打工,甚至还有的人不辞辛苦的去外省工作。而在外面生活夫妻感情破裂的话,也是需要办理离婚手续才能解除婚姻关系,并不会自动离婚。那跨省离婚怎么办手续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跨省离婚怎么办手续 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离婚的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对是否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后,在民政局登记离婚领取离婚证;诉...


·农村土地流转有几种形式
    农村土地流转有几种形式 一、农村土地流转有几种形式 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类型为土地互换、出租、转包、借用、转让等方式。流转土地要坚持农户自愿的原则,并经过乡级土地管理部门备案,签订流转合同。 1、转包 转包是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之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租赁。转包人对土地经营权的产权不变。受转包人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使用权,获取承包土地的收益,并向转包人支付转包费,转包无需发包方许可,但...


·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 合同编号: 甲方(入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最新云南省临沧市双江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年最新云南省临沧市双江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临沧市双江县土地共有四类:   一类区片范围:双江县城控制线规划区内南勐河两岸的坝区范围(东至勐忙线到坝头村,勐邦线到纸厂大桥交叉口,南至纸厂大桥至新国道214线,北至忙黒大桥)、商品鱼基地片区、工业园区片区及勐库镇省国土资源厅划定的坝区范围以内,平均补偿标准:42000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县城总规范围内(除一类区以外)以及勐库镇集镇...


·在我国房地产他项权证是什么?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实际上是存在着很多的概念,名词对您来说比较陌生,比如说他项权证,可能您都知道这肯定是跟房屋贷款进行抵押的时候有一定的关联,但是具体的并不是特别了解,因此很多人都想要清楚了解一下,在我国房地产他项权证是什么? 一、在我国房地产他项权证是什么? 1、房屋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