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拆迁不考虑土地使用权吗?

拆迁不考虑土地使用权吗?1、《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第五十八条: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2、《物权法》第四十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
第一百二十一条:因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收、征用致使用益物权消灭或者影响用益物权行使的,用益物权人有权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
第一百四十八条: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并退还相应的出让金。
3、《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条: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的实际年限和开发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4、《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5、《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因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应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依法对土地使用权人给予补偿后,收回土地使用权。
6、《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二条: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提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综上所述,拆迁不考虑土地使用权是不可能的,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者合法利用土地的凭证,所以在拆迁过程中要将其列入考虑范畴。倘若因拆迁而需要回收土地使用权,就需要按实际使用权面积支付土地使用者拆迁补偿。如果您还存有其他方面的法律疑惑,可以登入网站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相关内容:

·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什么情况会减地,哪些情况能增地?
    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什么情况会减地,哪些情况能增地? 这项政策对稳定农村土地、促进农业增收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在运行的过程中也暴露了一些问题,如很多新增人口不能分得土地,有的农民反映自己一家5口只有1亩地,有的甚至根本没有土地耕种,出现了“死人有地、活人没地”情况。 “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是绝对的吗?新增人口还能获得土地吗?在实际操作中,也不是那么绝对。哪些情况需要增地、怎么增?哪些情况...


·海城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海城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征地工作很多地方都开展过,海城市也不例外,海城市为了规范征地工作出台了征地管理办法以及海城市征地补偿标准,为征地工作提供了指导和规范。征地补偿的标准是根据海城市当地的实际发展情况和国家的基本要求制定的,符合当地的要求,接下来我们将详细介绍一下具体的补偿标准的内容。一、海城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辽宁省海城市土地共有三类:一类区片区片范围:海州管理区、兴海管理区、响堂管理区、经济...


·年最新湖北省天门市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湖北省天门市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湖北省天门市征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复了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报批的征地补偿安置倍数和修正系数,以及青苗补偿标准,同时与《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一并实施。我们将湖北省天门市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 湖北省天门市土地共分为四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竟陵办事处大河村、阳渡村、公园村、官路村、孙湾村、西龙村、永丰...


·湖南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湖南年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湖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全省征地补偿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现将调整后的《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征地补偿标准只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之和,其中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


·签署地是什么?
    签署地是什么意思,相关规定是什么?我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有些情况需要表明合同的相关要求应该在哪履行相关协议约定,法院根据合同的要求可以有效的避免在合同发生诉讼纠纷后产生的矛盾。所以我们就需要知道签署地是什么意思,今天我们就来看一下相关规定是什么,由我们收集以下资料为您解答。 一、签署地是什么意思,相关规定是什么? 签署是一个汉语词汇,拼音是qiānshǔ,指在文件、条约、凭证等上签字。语出 宋 范...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遗产按份继承吗?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遗产按份继承吗? 国有土地使用权遗产不是按份继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


·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征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土地共分为三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慈惠街道办事处、泾河街道办事处、吴家山街道办事处、长青街道办事处、金银湖街道办事处、将军路街道办事处。 补偿标准:耕地:56700元/亩;菜地:62370元/亩;果园:62370元/亩;茶园:62370元/亩;精养鱼池:62370元/亩;林地:62370元/亩;未利用地:5670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走...


·开荒了20多年的荒地,土地征收补偿应该怎么分?
    一、开荒了20多年的荒地,土地征收补偿应该怎么分?  开垦属村集体所有的荒地,已经村集体村民表决同意,并和集体签定承包合同的,开荒人和集体共同分割荒地征收补偿款。  开荒无集体所有权的荒地,已经国土部门审批,获得荒地使用权的,开荒人可以获得荒地征收补偿款。  没有经村集体和国土部门授权批准而私自开垦使用的情况下,属非法占用集体和国家土地,不能获得征收补偿款。  二、哪些人有资格获得征地补偿款  1...


·没暂住证能异地换驾照吗
    驾驶证到期可以异地换证,不需要居住证。只有增驾,或第一次办理驾驶证,异地办理的,需要出具居住证。《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驾驶证;(三)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补办土地使用证要准备哪些材料?
    补办土地使用证要准备哪些材料?人们买到商品房后,会拿到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其中土地使用证记载了房屋土地使用性质,对于房子而言非常重要,要妥善保管。有些人在出售房屋的时候,找不到土地使用证了,这时应该立即去补办,以免影响房屋交易。那么补办土地使用证的材料有哪些?现在我们通过本文具体了解下吧。 一、补办土地使用证的手续是怎样的? 首先,有本人写出申请,到国土部门查询该土地证书发放的有关资料,然后,到当...


·对于天津政府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对于天津政府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二、征用土地所需手续:(一)拟订、报批征用土地方案。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


·苏州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
    苏州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 对于苏州的很多人来说田地是非常的宝贵的,所以如果对苏州地区的田地进行征收的话,如果没有合适的征地补偿标准,很多人可能会出现消极应对征地的情况,那么制定一个合适的标准变成了苏州征地工作中比较重要的一点,那么苏州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 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