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我国公司法中规定除法定情形外的连带责任是什么?

我国公司法中规定除法定情形外的连带责任是什么其实,我国的公司在经营和发展的时候,需要主要了解一下我国的公司法,因为在我国公司法是我国现行的主要的商法之一。但是由于在实际生活过程当中,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有些情况下,在公司法中可能也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可以依据其他的法条对当事人追究责任,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我国公司法中规定除法定情形外的连带责任是什么?
我国公司法中规定除法定情形外的连带责任是什么?

连带责任一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及股东有限责任而逃避债务,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条解读:新《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二 股东非货币出资显著低于章程所定价额的,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法条解读:新《公司法》第三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三 一人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条解读:新《公司法》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四 发起人未按章程规定缴足出资的,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法条解读:新《公司法》第九十三条第一款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五 发起人非货币出资显著低于章程所定价额的,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法条解读:新《公司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六 股份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承担连带责任。法条解读:新《公司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七 股份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对认股人已缴纳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法条解读:新《公司法》第九十四条第二款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八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法条解读:新《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连带责任九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在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对所投资的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条解读:新《公司法》第十五条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我们可以看出,在公司经营和生产的过程当中,对于每一项环节,我国的法规都有着严格的法条来进行约束。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公司法中没有规定,但是在我国的民法或者刑法当中也有着明确的规定,如果违反的话,也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



相关内容:

·企业融资与投资有什么区别?
     今天我们要和您谈一谈投资和融资这两个词。我们应该都听说过,但是真正接触的人并不多。像我国现在鼓励自主创业的情况下,一大批人才的出现,在精通自己的项目的同时,您应该有必要的了解一下一些相关问题。所以今天我们就给您讲一下企业融资与投资有什么区别? 一、企业融资与投资有什么区别? 把钱投出去的叫投资,比如你看中某项目,把钱投放到这个项目中,希望获行升值。而融资一般是自身或一个集体向外筹集资金的,叫做...


·公司给股东担保的效力是怎样的
    公司给股东担保的效力是怎样的公司为其股东提供担保符合一定条件可以生效。1、公司股东大会或股东会有权决定以公司财产为其股东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2、在公司章程或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为公司股东或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有明确授权的情况下,根据高院判例推论,公司董事会应有权决定对股东提供担保。不过高院同一判例又认为,“《公司法》第六十条第三款的禁止性规定,既针对公司董事,亦针对公司董事会”。那么在法律禁止董事...


·公司级大股东增资需要获得其他股东的同意吗?
    公司级大股东增资需要获得其他股东的同意吗? 一、公司级大股东增资需要获得其他股东的同意吗? 公司级大股东增资需要获得其他股东的同意,公司增资属于公司法规定的特殊决议事项。公司增资须经持有公司股权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同意,才可以形成有效股东会决议。 二、公司增资流程 1、各股东同意增资的股东会决议; 2、修改或补充增资章程; 3、投入企业增资的资金(或者由评估公司进行实物/无形资产评估);...


·两人合伙开公司注意什么
    两人合伙开公司注意什么 一、两人合伙开公司注意什么 1、确定公司合伙人出资比例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为成立公司,股东出资的方式非常丰富,既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这样一来,各方的出资数额就不一定相同。因此,无论以何种方式出资,合伙人出资的方式、金额、期限,都应明确规定,只有明确规定了出资比例,在出现纠纷和债务的时候才便于划分责任,以免引...


·在印刷时与出版公司签订合同的样本是怎么样的?
    在印刷时与出版公司签订合同的样本是怎么样的? 一、在印刷时与出版公司签订合同的样本是怎么样的? 定做方:————(甲方) 承揽方:————(乙方) 兹因甲方生产需要向乙方订印下列印刷品,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合同如下: 1、印刷品名称、数量及交货日期 品名 规格 单位 数量 2、加工原料:—————————— 3、质量和式样: (1)质量: (2)式样: 4、订货数量的差...


·分公司与总公司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
    分公司与总公司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 一、分公司与总公司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 分公司与总公司合同签订需要遵守达成合作意愿→协商确定合同的内容→签订合同的流程。具体的流程如下: 1、立项:根据立项依据及资金来源(预算内与预算外)等进行。 2、意向接触:确定合作主要条件及运作方式,开展相关合作条件或价格方面的咨询,或者按招投标管理规定组织招标。 3、资信调查:确定合作主体是否符合签约要求、...


·股份公司设立方式有哪几种
    股份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不过既然是公司就必须先设立否则也不会存在,此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设立方式。那究竟法律中规定的股份公司设立方式有哪几种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股份公司设立方式有哪几种 1、发起设立即所有股份均由发起人认购,不得向社会公开招募。2、招募设立即发起人只认购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招...


·公司监事会成员有哪些 公司监事会的责任是什么
    公司中除了会有董事会、股东大会外,其实还是有监事会的,这点可能很多人并不是太了解。一般监事会的作用其实也就是对公司的一些重大决策、决定进行一个监督。而监事会里面也是有相应成员的,那么公司监事会成员有哪些呢?请跟随本站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公司监事会成员有哪些监事和监事会是监督董事会、执行董事和经理的机构。依据公司规模,公司可以设立监事会或一至二名监事。有监事会的,其中的监事必须在三人以上...


·无故被公司辞退公积金补偿金是多少?
    无故被公司辞退公积金补偿金是多少?1、无故被公司辞退职员并不会获得公积金作为补偿,而是支付N倍的月工资作为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


·对于企业隐瞒社会保险缴费数额行为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对于企业隐瞒社会保险缴费数额行为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你可以先和单位协商让他们按正常程序补缴,同时把利害关系讲清楚,受处罚时的负担情况;二、协商不成时,可以走劳动仲裁的程序,直至到法院起诉,但要注意诉讼时效...


·成立合伙企业的注册资本要求
    成立合伙企业的注册资本要求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没有最低注册资本要求。根据《合伙企业法》相关规定:1.私营合伙企业: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基本要求;2.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3.有书面合伙协议;4.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5.有合伙企业的名称;6.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7.合伙人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8.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


·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应注意事项有哪些?
    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应注意事项有哪些? 1、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主体 在股权转让中,出让股权的主体应当是公司的股东,受让方可以是原公司的股东,也可以是股东外的第三人。在实践中,一些公司股东是以公司名义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这会造成签约主体的混淆。另外,如果受让方是公司,要考虑是否需要经过股东会决议通过;如果是自然人,则要审查其是否已注册过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2、股东会或其他股东的决议或意见 股东在对...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