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当我国放开二胎生育的政策后,各地区逐渐出现超生的现象,征收抚

当我国放开二胎生育的政策后,各地区逐渐出现超生的现象,征收抚养费的标准主要是根据不符合生育多胎和生育人群的收入和职业等有关系,不符合规定的超生都需要交纳社会抚养费,那么安徽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 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民征收社会抚养费:

1、未依法取得夫妻关系生育的;

2、不符合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再生育的;

3、符合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但有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再生育的;

4、不符合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生育间隔期再生育的;

5、符合条例规定可以再生育,但未申领生育证生育的。

二、 安徽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标准是怎样的


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1、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征收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社会抚养费。但生育时已达到法定婚龄,并在被告知征收后3个月内补办结婚登记的,不予征收;

2、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所在地县(市、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以下简称计征基数)的5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家庭年实际人均收入高于计征基数1倍以上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家庭年实际人均收入的5倍征收社会抚养费。每再多生育1个子女的,依次递增5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3、符合本条例规定可以再生育,但未申领生育证生育的,征收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八条: 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所在地县(市、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以下简称计征基数)的5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家庭年实际人均收入高于计征基数1倍以上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家庭年实际人均收入的5倍征收社会抚养费。每再多生育1个子女的,依次递增5倍征收社会抚养费;未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需要征收两千元到五千元不等的社会抚养费,但是如果在三个月内补办登记结婚的不会征收社会抚养费,而且不符合规定超生的情况也需要交纳一定的社会抚养费。




相关内容: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经费和流程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经费和流程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经费 登记费的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另行制定。登记机构按本通知规定收取不动产登记费后,原相关部门收取的土地登记费、房屋登记费、林权证工本费以及其他涉及不动产登记、查询、复制和证明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流程 第一步:准备前期资料。收集整理承包合同、土地台帐、登记簿、农户信息等资料,形...


·政府征地补偿是开发商吗?
    政府征地补偿与开发商征地补偿严格来说,开发商是不可以征地的,只有政府才可以征地拆迁补偿,一般都是按评估值。开发商有时候因为资金的关系,可能会对个别钉子户给予高额补偿。但现在好象有几个钉子户被告上法庭了,新闻上看的。具体说不清楚是什么罪名。政府征地拆迁,是由政府的一级开发单位进行,征地拆迁的费用在审计局进行审计的时候一般都能很容易的认可,而且政府征地拆迁符合国家的政策规定,属于合法的。开发商占地建楼...


·土地纠纷怎么处理?
    土地纠纷怎么处理? 一、土地纠纷的五大原因 (1)土地价值越来越高。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城市的土地是寸土寸金,这种高地价的态势不断向城市周边蔓延,而在其他地区的农村,由于耕地管控严格,宅基地取得困难,土地的价值也是不断攀升,这就造成农民之间对土地的你多我少等问题争来争去。 (2)土地承包政策难以调和众人需求。二轮土地承包后,我国提出了承包权30不变的政策,“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


·在外地买房子可以上那的户口吗?
    在外地买房子可以上那的户口吗? 1,完全可以的。 2,不同情况的户口投靠及要带的资料如下:(各地略有不同,请以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答复为准) (一) 父母、配偶、子女相互投靠 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并核实下列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迁证》。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结婚证、居民身份证。 3、迁入人户籍证明。 4、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 5、申请人或迁入...


·洮河湿地公园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姚河湿地公园的建设是现在的一项大项目,在建设是滴公园来建设绿化措施的同时,政府也需要在 征收土地的同时照顾 好征地家庭的损失的赔偿,在这一方面政府是有法可依,有迹可循的,所以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关于洮河湿地公园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洮河湿地公园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一、补偿标准: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


·农村宅基地继承纠纷怎么处理
    解决农村宅基地继承的纠纷,最好的办法就是去沟通协商,去寻求村里有地位或者村官和法律的帮助。农村的宅基地不是独属于自己的私人财产,在法律上对农村宅基地也没有非常完善的法规。可能对有些人来说,一套宅基地没有多少钱,可是对有些人,特别是农民,在宅基地上建一所房子就是自己一辈子努力的方向。我们通常说的宅基地继承,主要的还是基地上的房子的继承。宅基地不能继承,但是房子可以继承,建房子之前首先就是需要宅基地。...


·2023年陕西省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钱?
    陕西省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钱《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


·土地使用权招标流程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权招标流程是怎样的? 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比较多,其中土地使用权招标是最常见的方式,如果单位或者个人对于招标出让的土地使用权有兴趣的,就可以参加该土地的土地使用权的竞标,参与竞标成功的就可以获得该土地使用权,所以想要获得出让土地使用权或者出让土地使用权的,首先应该知道土地使用权招标的基本流程。 一、土地使用权招标的方法 1、招标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公开招标;二是...


·注销土地使用权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企业扩建厂房,就需要一块工业用地,一般来说,企业都是通过参加土地招标或者拍卖的形式拿到土地使用权的。而城市是不断发展变化的,有时候会对企业所在的街道进行拆迁,这样企业的土地会被征用,土地使用证被注销。那么,注销土地使用权登记需要哪些材料?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做个具体了解。 一、注销土地使用权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一套(单方申请)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3、法人营业执照...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可以改名字吗?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可以改名字吗?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改名字是可以的。先向房管所申请办理该房子的房屋所有权证,并变更到自己名下,再持变更后的房产证到乡镇国土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使用权变更后只要符合《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办法》中关于农村建房的有关规定,就可以持原土地权利证书等相关材料到乡镇人民政府申请旧房改建。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


·在异地可以办理离婚吗,手续是怎样的?
    生活中,有的夫妻在结婚之后可能会因为工作等各方面的原因,而离开户籍所在地。那么日后要是身处异地,而又想离婚呢,此时是否能够在异地办理离婚手续?关于这方面的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在异地可以办理离婚吗 根据我国《婚姻法》之相关规定,离婚手续应在户口所在地办理。但是有的夫妻常年居住在异地生活工作,感情不和离婚时,可以在异地办离婚吗?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在被告方居住满一年或一年以上的所在地...


·娄底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娄底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一、补偿标准 2010年7月,农民征地补偿标准,将动态调整逐步提高。 为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我国农民征地补偿标准将实施动态调整、逐步提高并及时足额直接支付给农民个人。国土资源部日前就此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多措并举,推进征地补偿新标准实施,确保补偿费落实到位。 《通知》要求各地全面实行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