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乡镇集体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办法是如何规定的?

乡镇集体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办法是如何规定的?乡镇集体企业需要改制的情况下,要面临这非常多的问题,而首先要面临的就是土地资产的处置问题,您都知道,土地资产非常的重要,并不是我们想如何处置就可以如何处置的,它必须要有法律的规定才行,下面就来为您介绍乡镇集体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办法。乡镇改制企业土地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推进和完善乡镇企业改制工作,规范土地市场行为,切实加强改制企业土地资产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精神,结合实际,对乡镇企业改制中涉及的土地资产处置问题,特作如下规定:一、乡镇企业(包括乡镇办和村办集体企业)无论以何种方式改制,改制前均应具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不具备者(包括少批多占和未批巳用的)须依法补办用地手续,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二、乡镇企业改制必须对企业的土地资产进行评估。土地资产评估应由具有专业土地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承办,评估结果须报经市土地管理部门确认。三、乡镇企业改制中土地资产处置方案必须报经市土地管理部门审批,并按照企业改制的不同形式办理相应的手续。否则,其处置行为无效,改制后企业的用地不受法律保护。四、乡镇企业改制后土地资产处置的具体办法:(一)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乡镇企业:(1)企业改制采取包括土地使用权在内的企业整体转让方式的,或部分不动产随同相应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应由受让者依法办理土地征用, 出让手续,并补交土地出让金。补交出让金标准按市政府[1995]59号和[1995]179号文件精神办理。改制企业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依法转让、出租和抵押。(2)企业改制时,集体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它附着物租赁经营的,或厂房、设备等作价转让,而土地暂作租赁的,则集体土地所有权性质不变。乡镇资产经营公司或村经济合作杜应持上级改制批文、土地证书,向土地管理部门重新领取土地使用证,原土地使用权证收回。同时,集体土地所有者应与承租者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报经市土地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 分别领取《集体土地租赁许可证》和《集体土地租赁证明书》。合同期内,承租企业按规定向出租方支付土地租金。土地租金以土地资产评估价格为依据,根据不同地段、用途,租赁年限的长短和市场行情等因素确定,一般租金标准为2—20元/平方米。租金一般可一定三年,逐年交纳,届满时可续签,并视情对租金作适当调整,但调整幅度一般不超过30%。(企业如确有困难,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可采取收支两条线办法,乡镇资产经营公司或村经济合作杜先收后退,比例根据企业情况而定。)租金由乡(镇)土管所代为收取,缴乡镇资产经营总公司或村经济合作杜,主要用于乡镇村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和土地开发,不得移作它用。改制企业租赁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擅自转让、转租和抵押。(3)乡镇企业改制为由乡镇或村集体参股的股份(合作)制企业的,集体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则土地性质不变。土地使用权入股价格需经专业土地评估机构评估,并经土管部门确认。股份合作制企业应凭立项文件和原土地权源证明材料报经市土地管理部门审核批准,领取《集体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批准书》,作价入股的土地使用权作为企业法人财产可作抵押,但抵押权人处分抵押物时,须先补办征用、出让手续,补交出让金或以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先行抵交出让金。股份合作制企业使用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擅自转让,出租,不得擅自改变用途。(4)企业改制时采取兼并形式,其土地使用权属集体的,经市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手续,可暂时保留原用地性质,期限一般不超过五年,在五年内不得擅自出租、转让、改变用途,如企业按公司制条件组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则集体土地应办理征用、出让手续。(二)按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乡镇企业:企业改制时应按照原集体企业隶属关系,由乡镇资产经营公司或村经济合作社补办出让手续、补交出让金后,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出租给改制企业;也可根据改制企业的要求,在改制企业补偿原集体企业征地及开发成本等费用后,直接办理出让手续,交纳出让金。(三)按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乡镇企业:企业改制时,原土地出让年限减去巳使用年限后剩余使用年限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或出租给改制后的企业使用,也可作价入股。五、改制后的企业若要改变原土地用途,再转让时,须报经规划部门和土管部门批准,重新补办有关手续,来经批准擅自改变用途戊再转让的,按非法用地处理。六、乡镇企业在改制过程办理的出让手续,补交出让金返还乡镇的比例为80%。七、乡镇企业改制中对土地资产的处置,以本办法为准。巳完成改制工作的乡镇企业,应按照本办法要求办理手续,理顺依法用地关系。八、本办法由市土地管理局负责解释。该办法只能够给您作为一个参考,不能生搬硬套,当然在处置土地资产的时候,还是要参考当地的具体情况而定,不同方式取得的土地最后处置的办法是不一样的,这个必须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相关内容:

·由于目前商品房房价居高不下,很多人更愿意选择地理位置和价位都
    由于目前商品房房价居高不下,很多人更愿意选择地理位置和价位都比较适中的回迁房。随着回迁安置房竣工验收,一批回迁房逐渐上市交易,一系列问题也随之产生。若想要避免自己的利益因为纠纷受到损害,那就要先了解清楚回迁房交易的相关内容,其中回迁房交易流程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回迁房交易流程是怎样的 (一)什么是回迁房 回迁房的概念源于拆迁,这是中国特殊的拆迁政策的产物。拆迁安置过程中...


·涉外离婚中子女抚养问题根据经常居住地法律决定具体地说
    涉外离婚中子女抚养问题根据经常居住地法律决定具体地说,根据中国法律,关于涉外离婚的抚养权问题,规定“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父母子女相互之间的扶养、夫妻相互之间的扶养以及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人之间的扶养,应当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扶养人和被扶养人的国籍、住所以及供养被扶养人的财产所在地,均可视为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的关系。不过,在实践中,未成年子女在国外的,一般由国...


·农村宅基地怎么继承
    生老病死不可避免,对于农村而言,老人去世后,最大的遗产莫过于房产。那么,在农村,房产分为农村宅基地以及建造于宅基地之上的房屋。然而大多数人并不知道农村宅基地怎么继承?农村宅基地之上的房屋怎么继承?接下来,我们将为您就这一问题作简单的介绍。 一、农村宅基地能否继承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土地使用权的一部分,当然归当地的农村经济组织(村委会)所有。宅基地使用权作为一项特殊的物权,与农民个人的集体组织...


·淮安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淮安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虽然说我们拥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土地的实际归属权还是归国家所有的,所以我们才能够听到国家征收土地这个词语,为了建设更好的城市,老旧的土地总是需要拆除重建,之前对于土地的使用权拥有人在出让土地后是可以得到土地征收补偿的。那淮安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 淮安农村征地补偿标准201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


·宅基地拆迁补偿怎么给?是参考区片综合地价吗?
    一、宅基地拆迁补偿怎么给?是参考区片综合地价吗?  1、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2、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3、征地补偿包括...


·如果农村宅基地被征收怎么赔偿?补偿标准是多少?
    一、农村宅基地基本情况   1.农村宅基地是我国土地管理法中的名词,其法律依据是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的行政法规、以及各省的宅基地管理办法。   2.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坚持贯彻一户一宅政策,修建住宅的村民需要经过申请审批才能使用宅基地。一般流程包括:申请(由申请人提出出书面用地申请)——现场勘查(国土资源所勘察)——填写申请表(初审通过发放申请表)——村委会审查(村委审查签字、盖章、提交...


·内外勾结骗取征地补偿怎么办?
    内外勾结骗取征地补偿怎么办?对于征地国家、地方的补偿力度不能说不大,我们知道,很多国家行政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然后内外勾结骗取征地补偿款,遇到这种情况期门不能坐以待毙,仍任恶势力的发展和敛财,那么,面对这种情况,国家有什么法律规定进行规范呢?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来了解下具体的内容。 一、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的主要表现形式有三种 1、 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征地补偿费。2、 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征地补偿费。3、 以...


·一、外地人在西安买房子的条件是什么?
    一、外地人在西安买房子的条件是什么? 在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长安区行政管理区域及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航天基地、国际港务区、沣东新城等开发区规划区域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须提供在本市连续缴纳2年以上(含2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 1、本地户口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本地户口居民家庭(包含...


·二手房土地使用年限只有30年,期满怎么办?
    我们在购买房屋时候,都会注意到有些房产具有70年使用权限,有些房产具有40年使用权限。70年产权和40年产权的区别在于房产性质不同。很多人害怕房产到期后房子被收回。也有人购买二手房,发现剩余使用权限只有30年,那么二手房土地使用年限只有30年,期满怎么办?《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


·有土地使用证建房算是违建吗
    看具体情况来判定:其一、有土地使用证,但是没有要到当地的建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的,则该房屋是属于违建房;其二、不符合上述情况的,则不属于违建房。《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


·农村宅基地可以继承吗
    对农民们来说,农村宅基地是十分重要的一份财产,但是宅基地又是属于集体的东西,所以许多农民便会有所疑问:农村宅基地可以继承吗?下面就让的我们为您解答困惑。 一、农村宅基地可以继承吗 宅基地使用权指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享有的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个人住宅的权利。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引,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农村宅基...


·农村建设用地包括了哪些相关规定?
    农村建设用地包括了哪些相关规定?农村的土地都是集体所有土地,其中包括农业用地与建设用地等,农用地是您都非常熟悉的耕种用的土地,很多的人却不知道农村建设用地包括了哪些?农村建设用地有哪些的规定?下面我们为您简单介绍一下以便于您了解。一、农村建设用地建设用地包括: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二、建设用地规定1、根据我国《土地管理...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