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房过程中怎么处理面积的误差? 在购房过程中怎么处理面积的误差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计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
·房产局办理继承需要什么材料 房产局办理继承需要什么材料 一、房产局办理继承需要什么材料? 1、房屋转移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登记信息核档证明(原件); 4、房屋所有权证(含房屋共有权证)(原件); 5、继承权公证书或公证书及遗嘱继承权公证书(原件); 6、测绘部门出具的房屋平面图(原件); 7、公安部门出具的房屋坐落门牌号码证明 8、公证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继承房产过户的流程...
·房屋办理他项权利的流程具体有哪些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买房都会涉及贷款,而贷款需要他项权利的保证,那么,房屋办理他项权利的流程具体有哪些,这些流程是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制定的对于国家的房产市场稳定有着积极的作用,对于这些流程的办理首先是自己害怕麻烦从而导致自己无法进行相应的抉择,只要自己选择好了就可以进行相应的手续办理。 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
·二婚离婚房子怎么分配 如何分割再婚离婚财产 一、二婚离婚房子怎么分配 如果是再婚前一方出资购房,又登记在这一方名下,住房属于登记人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住房归登记人个人所有。 如果是再婚后购房,不管住房登记人是夫妻俩谁,只要无事先特殊书面约定,住房属于婚后共有财产,夫妻俩一人一人半权益,离婚时需要双方自行协议住房的分割分配。 如双方无法达成分割住房协议,可以上法院起诉解决。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 第一千零...
·一、济南疫情期间减免房租政策是什么? 一、济南疫情期间减免房租政策是什么? 济南疫情期间减免房租政策规定具体如下: 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保障城乡有序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 第四条 允许延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对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医疗卫生、工业以及仓储用地,按合同约定应在疫情消除日(含)期间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可依受让人申请,延期至疫情消除日(不含)后10个工作日内缴纳;其他用地项目,按合同约定应在至疫情消...
·房屋买卖合同买方违约如何撤销备案在备案后 房屋买卖合同买方违约如何撤销备案在备案后,如果合同需注销或变更,则买卖双方当事人需携相关资料至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进行申请办理(如在中介机构进行签约备案,则中介机构工作人员需共同到场)。在办理时,可先至房产信息网的“政务指南”频道中的“表格下载”中,下载相应的表格(二手房买卖合同备案变更登记申请表、二手房买卖合同备案注销登记申请表),将申请表内信息填写完毕后,买卖双方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原经过备案...
·有房产证没他项权证,对自己有什么影响 有房产证没他项权证,对自己有什么影响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有房产证没他项权证对自己有什么影响?有房产证没有他项权证可以吗?没房产证可以办理他项权证吗?这些问题是我们老百姓买房子面临的比较大的问题,而且往往也是容易疏忽,往往很多...
·如何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如今买卖房屋质量参差不齐,缺乏防范意识的公民买卖房屋时稍有不慎,就会跌入陷阱之中。面对鱼龙混杂的买卖市场,签订买卖合同时可不能马虎,其合同有分有效的情况和无效的情况。那么,如何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无效的情况又有哪些?下文是关于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详细介绍,请您继续阅读了解。 一、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况 1、房屋与土地分开转让 我国现行法律对土地、房屋的管理采取的"房地一体主义"原则,根据这一...
·公租房是否适用遗产继承 如今各大城市都在陆续的推出了公租房、廉租房等一系列的政策性房屋,而要想申请获得这些房屋首先要满足当地的申请条件,但即使获得了也只是在一段时间内可以进行居住使用。那在此期间申请人去世的话,公租房是否能适用遗产继承呢?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一、公租房是否适用遗产继承 公租房即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
·在结婚前买的房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还贷的房款。对于房屋升值的部分...
·在诉讼过程中被告抵押房产有效吗? 在诉讼过程中被告抵押房产有效吗? 一、在诉讼过程中被告抵押房产有效吗 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人抵押房屋的,办理了抵押登记后,就具有法律效力。但抵押房屋是为了逃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房屋抵押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四十一条 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二条 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 (一)以无地上定着物...
·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 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的,可以要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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