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人身损害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在日常生活当中,您都可能见到过当他人遭受到人身损害以后,有可能会得到巨额的补偿金,但是关于补偿金的具体发放方式,有着严格的计算标准的。因为对于当事人和行为人来说,对于补偿金额都是非常关注的,只有通过法律的约束才是对双方最公平的做法。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人身损害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人身损害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1)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标准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被抚养费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受害人的户口在农村,但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1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在计算赔偿数额时按城镇居民的标准对待。
(2)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年限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赔偿份额及总额限制
受害人是唯一扶养人,侵害人应当承担被扶养人的全部生活费还有其他同一顺序扶养人的,侵害人应当承担受害人承担的份额。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如父亲伤亡,还有母亲或者其他人扶养的,这一部分他不承担,他只赔偿受害人应当负担的那一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4)确定被抚养人时,主张权利人应该提出扶养关系的证明。
成年被扶养人,男性在十八周岁以上、六十周岁以下,女性在十八周岁以上、五十五周岁以下的,赔偿权利人应提供无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证明,同时应提供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证明其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书面证明。
(5)在事故发生后至赔偿前被扶养人死亡的,被扶养人生活费不予赔偿。但可以要求事故发生后至被扶养人死亡期间给予适当的补偿。

(6)依法应当由受害人扶养的人,在受害人死亡以前不需要其实际扶养,而在受害人死亡后至人民法院裁判前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要求侵害人支付必要生活费的应当支持。受害人死亡后出生的子女有权要求侵害人支付必要的生活费。

(7)伤残情况下,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公式为:
①不满18周岁的被抚养人: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人民法院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18-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②18周岁-60周岁的被扶养人被抚养人生活费=受诉人民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20年÷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③60周岁-75周岁的被扶养人被扶养人生活费 =受诉人民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20-(实际年龄-60)] ÷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④75周岁以上的被扶养人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人民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5年÷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⑤被扶养人有数人时赔偿义务人承担的年赔偿总额≤受诉人民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
(8)受害人死亡情况下,被抚养人生活费计算公式:
①不满18周岁的被抚养人: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人民法院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18-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②18周岁-60周岁的被扶养人:被抚养人生活费=受诉人民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20年÷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根据不同的情况制定的计算方法都是不一样的,比如说如果因为人身损害造成他人死亡的话,针对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的计算方法和老年人的计算方法等这些都是不一样的,具体的您还是要参考实际情况来进行。



相关内容:

·一、分居六年算自动离婚吗?
    一、分居六年算自动离婚吗? 分居六年,不算自动离婚。分居多久也不能算自动离婚,法律不承认自动离婚。我国只规定了两种离婚方式:双方自愿离婚和起诉离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二、法律依据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


·起诉变更抚养权起诉状该如何写
    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法院往往会把孩子判给一方抚养,但是后期如果情况发生变化,我们是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的。那你知道,变更抚养权的起诉状该如何写吗?我们整理了一篇范本,供您作为参考。 一、变更抚养权起诉状该如何写 变更抚养权起诉状 原告:×××,女,19××年×月×日生,汉族,××市人,住××市××区××路××号××小区×单元×号。 被告:×××,男,19××年×月×日生,汉族,××市,××公...


·离婚赔偿的法律条件是什么?
    离婚赔偿的法律条件是什么?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具体说来,离婚赔偿条件如下: (一)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 (二)因为上述行为而导致法院判决离婚。也就是说,离婚赔偿应该以离婚为原因,如果没有达到离婚程度,而是在婚内损害,则不应该单独提起夫妻之间的损害赔偿。 (三...


·协议离婚去登记结婚的民政局吗
    协议离婚去登记结婚的民政局吗不一定的。就该问题而言,如果双方想采取协议的方式离婚,可以到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不一定必须回原婚姻登记机关。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根据《婚姻法》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


·2018年离婚财产证明如何提供?
    2018年离婚财产证明如何提供? (1)双方婚前有何个人财产,如有,提供有关财产的品名、数量、规格、新旧程度及价值,购买时间、财产的存放地点等。 (2)共同财产需提供的证据同个人财产 (3)双方有无共同购置的私有房产,如有,提供房屋座落的地点、门牌号、间数、朝向、建筑面积和使 用面积、现在的使用状况、房屋的价值。 (4)有无共同存款、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如有,需提供存款的账号、户名、金额...


·婚前/婚后赠与房产应注意哪些问题?
    1.以结婚为目的, 房地产作为“彩礼”性质的, 若婚约不成, 赠与人有权要回房地产, 但若是已婚,则不能收回。 2. 单纯将房地产作为“礼物”进行赠与的, 一般不能擅自撤销赠与。 3. 过户之前,可撤销赠与。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186条的规定处理。而合同法规定,赠...


·可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都有哪些
    可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都有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二、离婚损害赔偿数额确定原则(一).法官自由裁量原则。这一原则,是英美法系国家所采用的基本原则。一般认为,法院“应该斟酌各种情况,以自由心证之原则来量定,并且没有必要显示该数额的算定依据”。(6) 《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1...


·离婚抚养费2023标准是什么
    离婚夫妻除了要确定未成年孩子应该归哪一方抚养外,还需要对具体的抚养费做出计算,实践中没有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就需要支付抚养费。那么离婚抚养费2018标准是什么呢?具体又该怎么来计算?可能很多离婚夫妻都搞不清楚,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在离婚案件中,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


·法院判决离婚后多久可以登记结婚
    法院判决离婚后多久可以登记结婚这要区分情况进行说明。判决离婚后,如果是一审判决,最早在判决生效后,即第十六天,就可以再婚登记。如果是二审判决,生效后的第二天就可以再婚登记。二、什么情况下可以判决离婚?在司法实务中,判决离婚的条件有: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3、婚前隐瞒...


·离婚赔偿金是产生在夫妻双方离婚后为了满足一定的条件
    离婚赔偿金是产生在夫妻双方离婚后为了满足一定的条件,对另一方进行必须要的赔偿。一般情况下是指精神损害性赔偿。一般情况下,出现有重婚、出轨、出现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的。离婚时无过错的一方可以有权利去请求损害赔偿。具体的离婚赔偿金的标准,是根据当地的经济水平而定的,每个地方都不一致。赔偿金也分为三级,一般的,严重的,社会影响特别大的。一般的赔偿金是1000元到3000元不等,严重的是3000元...


·一方犯重婚罪在哪报案2023
    一、一方犯重婚罪在哪报案 1、对于由被害人提出控告的重婚案件,仍按1979年12月15日发出的《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的规定执行,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2、对于被害人不控告,而由人民群众、社会团体或有关单位提出控告的重婚案件,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应否对该案件提起公诉或者免予起诉。对免予起诉的重婚案件,可以建议被告人所在单位给予被告人行政处分,并责令其立即解除非法的婚姻关系...


·监护人和抚养人有什么区别
    监护人和抚养人有什么区别在我们从小的的思想观念认知中,父母不仅是我们的监护人同时也肩负着抚养我们的角色,但是在法律中却有着不同的诠释,两者是不同性质的权利。在特殊情况下监护人和抚养人可以变更的,监护人的范围是远远大于抚养人的范围,那么监护人和抚养人有什么区别?下面资料将会给出答案。 一、监护人和抚养人 监护人,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