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酒驾指的是喝酒之后驾驶机动车,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有的人会将

酒驾指的是喝酒之后驾驶机动车,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有的人会将酒驾和醉驾弄混,但事实上醉驾是更加严重的。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醉驾在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比如说南宁市醉驾拘留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南宁市醉驾拘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可能会被拘留。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总的来说,子女抚养费数额的计算,需要综合考虑以下三个方面的因素:1、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首先南宁市醉驾确实是有可能会被拘留的。其次,如果是醉驾的还被吊销驾驶证,同时还有可能会被罚款一千元到两千元。最后,我们想要说的是,醉驾不仅是对社会不负责任,更是对自己不负责任,醉驾行为应当杜绝。




相关内容:

·取保候审是交保证金还是保证人
    取保候审是交保证金还是保证人 一、取保候审是交保证金还是保证人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取保候审的保证方式有两种: 一种是提出保证人担保。也就是说,被取保候审人要提出一个符合条件的人作为自己的保证人,该保证人要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担保被保证人能够做到随传随到,候审不误。如果被取保候审人违反规定,保证人不及时报告的,要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论取保候审是由哪个机关决定的,对...


·一、房屋漏水物业费还交不交?
    一、房屋漏水物业费还交不交? 要交; 房屋漏水可以有物业报房屋维修资金进行维修,如果还在保修期那就有施工单位维修,防水维修期5年不交物业费不是解决办法。如果物业不作为,你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炒掉物业或直接到法院起诉,前提是你按时交了物业费。 一般物业公司只负责共用区域共用设施的维修养护。 要是家里的,一般要自行维修了。但是要是从共用区域漏水引起的物业公司必须要维修。要是房顶的,就要动用维修资...


·交通事故先赔偿还是先去事故科一般情况下先结案分清责任再理赔
    交通事故先赔偿还是先去事故科一般情况下先结案分清责任再理赔。但由于肇事者或家属积极赔偿,有助于得到被害人亲属谅解,对从轻或减轻刑事责任具有帮助作用。故可结案前适当交付部分,剩余部分在结案后一并付清。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


·交通事故诉讼法院该如何确定
    交通事故去哪里的法院起诉?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交通事故案件不仅仅的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可以管辖,被告住所地法院也有权管辖。怎样进行交通事故诉讼呢?这些问题,下文中为您介绍。 一、如何确定交通事故诉讼法院 交通事故是侵权行为引起的,因此在受理交通事故案件时应当按照侵权行为确定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


·车损险不计免赔额的内容有哪些
    车损险不计免赔额的内容有哪些 一、车损险不计免赔定义 不计免赔通常指的是车辆保险中的不计免赔险:是一种商业险(车损险或三责险)的附加险。不计免赔险作为一种附加险,需要以投保的“主险”为投保前提条件,不可以单独进行投保,其保险责任通常是指“经特别约定,发生意外事故后,按照对应投保的主险条款规定的免赔率计算的、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部分,保险公司会在责任限额内负责赔偿”。 二、车损险不计...


·诉前财产保全需要提交的资料有几种
    诉前财产保全需要提交的资料有几种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在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时需提交以下证据和材料: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一份。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名称、地址。申请保全的财物、金额及证据、事实与理由等内容。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证据保全必须详细列明申请保全的证据情况。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申请人依法享有权利的凭证以及侵权行为的证据或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法律上利害关系的证明...


·货车提前报废有补贴吗?
    货车提前报废有补贴吗?对符合一定使用年限要求的中、轻、微型载货车和部分中型载客车,适度提前报废并换购新车的;对提前报废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I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并换购新车的,按照原则上不高于同型车单辆购置税的金额给予补贴,最高补贴为同型车单辆购置税的金额。根据新的政策,乘用车将首次被纳入“以旧换新”补贴范围。  车主申领补贴程序  ●车主拥有的车辆,要符合国家汽车“以旧换新”车型范...


·领取他项权证还交费吗?
     有时候人们需要资金周转,可以将名下的房产抵押给银行,这属于不动产抵押。签好房产抵押合同后,借款人还得办一个手续,就是办理他项权证,这个证办好后交给银行。那么,领取他项权证还交费吗?这个证是到房管局办理的,原则上不收费,下面我们给您介绍下有关知识。 一、领取他项权证还交费吗? 领取他项是不需要收费的,需要银行出具房屋抵押登记表,有银行的工作人员或者中介给做就行。 一手新房的他项权证的办...


·离婚前把车过户给别人算转移财产吗?
    离婚前把车过户给别人算转移财产吗? 一、离婚前把车过户给别人算转移财产吗? 是否算转移财产就要看此财产是否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未经过同意而过户就算是转移财产。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


·无症醉驾摩托车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无症醉驾摩托车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对于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无论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违法与否,均不得继续驾驶该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根据所提供驾驶证的不同情形分别进行处理。1、如若...


·一、员工交通事故赔偿单位责任是什么?
    一、员工交通事故赔偿单位责任是什么? 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不承担主要责任的,就是工伤,单位缴纳工伤保险的,人社局支付工伤待遇,未缴纳的,单位支付工伤待遇。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待遇、伤残津贴以及员工与公司之间解除劳动关系之后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将由企业承担。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


·交通肇事罪的赔偿范围包括精神方面吗
    交通肇事在达到一定的严重情节时才有可能被认定构成交通肇事罪,而此时往往是给他人人身或者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害的,因此在肇事者承担了刑事责任之后,还需要作出相应的民事赔偿。那其中交通肇事罪的赔偿范围包括精神方面的吗?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不支持赔偿精神抚慰金 其法律依据有二: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1条第2款:“对于被害人因为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