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变更抚养的程序怎么办理?

变更抚养的程序怎么办理?

成长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离婚时双方协商或者是法院判决所依据的情况伴随着孩子的成长也会发生变化。为了孩子的健康以及成长环境的考虑,法律允许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变更,今天就整理了关于变更抚养的程序办理方式相关资料,供您阅读了解。

一、变更抚养的程序

(一)双方协商变更

根据《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十五条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我们可知,如果双方都同意变更抚养权,且变更后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可以通过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来变更。办理该公证时,双方必须提交如下材料:

(1)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

(2)小孩的户口簿、出生证;

(3)草拟好的变更抚养权协议书。

(二)诉讼变更

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裁决变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十七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变更: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如未达成上述协议,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所以,应当作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二、变更抚养的处理原则

如果要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需要符合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法定事由。双方均争夺抚养权的,一般按下列原则处理:

(一)二周岁以内的子女,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父母双方协商由父亲直接抚养的除外。父方主张直接抚养的,应当举证证明具有下列情形:

(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共同生活的。

(二)2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双方均要求抚养的,必须举证证明具有优先直接抚养的条件。

(三)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直接抚养权发生争执的,应征询子女的意见。

以上就是关于变更抚养的程序相关资料。在变更抚养关系的时候,双方协商解决直接进行公证就可以了,如果不能够协商解决,走诉讼的途径的话,需要自己收集相关资料,提起诉讼。法院会以对子女身心健康发展有益作为重点的考虑方向。建议根据具体情况到找专业的律师为案件做分析。


相关内容:

·一、出轨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一、出轨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一)男女平等原则。《婚姻法》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二)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不能协商一致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三)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法院在判决分割共同财产时,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确定其归属。(四)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原则。二、过...


·哪些情形下会终止婚姻关系
    哪些情形下会终止婚姻关系(1)婚姻因配偶死亡的法律事件而终止。①自然死亡,婚姻关系的主体之一已不复存在,必定引起夫妻关系的消灭,并且发生遗产继承等法律后果。在立法上,有的国家明文规定,配偶一方的死亡引起婚姻关系的终止。有的国家在法律上未作出明文规定,认为主体死亡必然引起婚姻终止的结果。②宣告死亡 ,宣告失踪人死亡的判决宣告之日 ,为被宣告死亡人死亡的日期。被宣告死亡人与其配偶的婚姻关系,自宣告死亡...


·什么情形下离婚少分或不分财产
    什么情形下离婚少分或不分财产1、双方约定。婚前协议或离婚协议可以约定一方不分或少分。2、《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3、一方重大过错。比如婚内出轨、遗...


·离婚时夫妻财产应该怎么分割才好
    夫妻在离婚的过程中,选择不同的离婚方式意味着此时自己需要了解的内容不同。毕竟通过不同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的,这个时候对财产、债务以及子女问题的处理都不一样。那实践中,离婚时夫妻财产应该怎么分割才好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有夫妻财产约定的处理: “约定优于法定”是民事法律中很重要的一条原则。《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


·一、 离婚财产分割找谁处理?
    一、 离婚财产分割找谁处理?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到第一千零六十五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


·夫妻分居之后的财产怎么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
    夫妻分居之后的财产怎么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1、遵从约定,包括婚前财产约定和婚后财产约定。2、平均分配,即一般没有财产特别约定时,夫妻共同财产各占50%。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形成的财产和权益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对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关于夫妻分居期间的财产,可以在具体分割时具体处理,但是在财产性质的认定上,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归根结底,夫妻分居只是感情的问题,夫妻的法律关系没...


·很多人问起诉离婚可以上诉几次法院可以判决离婚
    很多人问起诉离婚可以上诉几次法院可以判决离婚,事实上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这一点。一般在立案成功后6个月内,一次诉讼就可以成功离婚。但若是夫妻双方利益孩子等问题一直无法调解,可能还需要多次上诉才能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


·女方提出离婚要男方给赔偿金吗?
    女方提出离婚要男方给赔偿金吗 离婚男方不一定要赔偿女方,只有一方具有法定的过错行为,从而导致夫妻解除婚姻关系的话,那么此时无过错方才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的金额可由夫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根据双方的实际财产情况,由法院调解。根据《民法典》规定,“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这几种情况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过错方进行损害...


·保证书中约定“净身出户”的效力?
        在婚姻中双方发生矛盾时,有时为了尽快解决矛盾纠纷,当事人会选择写保证书,以求得对方的谅解。有些保证书中会有“净身出户”这样似乎带哟惩罚性的条款,对此的效力如何呢?
    
     所谓“净身出户”是指婚姻的双方当事人在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


·申请离婚财产保全的条件
    申请离婚财产保全的条件 在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存在恶意转移、隐藏、挥霍或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从而产生危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共同债务清偿等一系列问题时,在情况紧急、迫在眉睫时,另一方当事人有必要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受理离婚案件的法院,可能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法院的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可以根据他方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对争议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以保证判决的顺利执行。值得一提的...


·一、离婚财产分割无效范本是怎样的?
    一、离婚财产分割无效范本是怎样的? 在离婚协议的约定中,由于当事人的无效约定情形很多,但最常见的情形有以下六种: 1、约定某一方一定期限内不得再婚 婚姻自由权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只有没有违反婚姻法律、法规,公民依法享有婚姻自由,且这种权利不受他人干涉。因此顶泰律所在此提醒大家,如果在离婚协议中限制某一方再婚,会因违反法律规定而属无效 2、约定某一方再婚后不得再生育子女 与婚姻一样,只要不违...


·夫妻诉讼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当婚姻已经不能再持续下去了,夫妻往往都是会选择离婚的,而此时的离婚就分为了协议方式与诉讼方式。相比之下诉讼方式所要花费的时间是更多的,那到底诉讼离婚需要多长时间呢?可能多数当事人都想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诉讼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法院审理期限: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