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借款和欠款有什么区别,不同之处体现在哪些方面?

借款和欠款有什么区别,不同之处体现在哪些方面?在日常生活中,借钱是一件常见的事情,大多数人都会遇到这种事情。但是,在生活中,大部分人对借款和欠款这两大概念并不了解。那么,借款和欠款有什么区别,不同之处体现在哪些方面呢?今天律师我们将为您在下文中进行解答。
借款和欠款有什么区别
借款和欠款差别是很大的。欠款是债务人因买卖、保证等行为产生的债务(欠款与欠款事由、欠款生效等欠款事项密切相关);借款是债务人向债权人借出款项(借款与借款事前、事后的事情均无关)。1、从法律关系来说,借款的法律关系是清新、明确、单纯的,而欠款的法律关系可能比较复杂,欠款“背后”的背景情况可能要复杂得多;2、借款的产生和形成,只有一个原因,即债权人将款借给债务人;欠款的产生和形成,原因就太多了,可能是买卖合同产生的欠款,可能是借款产生的欠款,可能是赌博产生的欠款,可能是高利贷产生的欠款,可能是侵权行为产生的欠款入交通事故致人伤残产生的赔偿金,可能是拖欠工资产生的欠款,举不胜举。其中,违法行为产生的欠款,是不受法律保护的,3、以借据和欠款凭据来说,两者的效力是不一样的,对于债权人来说,其权利安全程度也是不一样的。如果对方出具给你的是欠条,假设打起官司来,那么,可能牵扯到比较复杂的背景和法律关系,比如,假设对方赖账,说是因为赌博欠债写下的欠条,问题就复杂些;而借条就不会产生这么多问题。4、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后,由于通过借条本身较易于识辨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事实,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的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对方要抗辩和抵赖一般都很困难。但是,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后,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实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存在欠条形成的事实。以上是我们整理的借款和欠款的区别之处,总而言之,借款的法律关系是比较清晰和明了的,而欠款的法律关系比较模糊,在合同中,我们应尽量选择借款关系,避免模糊的欠款关系。如果想了解更多有关借款与欠款的详细内容,不妨直接咨询专业律师。



相关内容:

·欠薪起诉法律援助可以吗
    欠薪起诉法律援助可以吗,被欠薪怎么办?在经济形式不好的情势下,公司虽然还是很多但是能盈利的少,如果恰巧在一家亏损的多的公司上班,对职工的一个显在的风险除了被裁就是老板拖欠工资,虽然一般的老板都不太会拖欠工资但如果恰巧遇上了,就需要法律手段来解决了。我们为您讲讲欠薪起诉法律援助可以怎么办。一、欠薪是否可以起诉法律援助可以,只要符合法律援助条件,比如生活困难等。中国法律援助有以下特征:1、法律援助是国...


·转让债权的前提是什么 债权转让的限制条件有哪些
    在交易中,债权人可以在法定情况下转让自己所拥有的合法的债权。那么,转让债权的前提是什么呢?只有具备了这些前提条件,债权人才能将债权对外转让。当然,债权人还不能忽略它的限制条件,那债权转让的限制条件有哪些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说明。 一、转让债权的前提是什么 1、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且债权转让不改变债权的内容。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基本前提。2、被让与的债权须具有可让与性。依据《中华...


·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的有什么区别
    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的有什么区别(一)犯罪主体不同。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国有单位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但挪用公款罪的主体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就是说贪污罪主体范围大于挪用公款罪。(二)行为人的主观意识不同。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的关键区别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公款的故意和目的。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的主观方面虽然都是故意,但故意的内容不同。挪用公款罪是非法占用公款,目的在于非法...


·修订后的夫妻共同债务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一、修订后的夫妻共同债务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修订后的夫妻共同债务的司法解释是《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解释》就当前司法实践中争议较大的夫妻共同债务认定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并合理分配举证证明责任,平衡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对于《解释》施行前,经审查甄别确属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结果明显不公的案件,人民法院将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


·有借条实际是诈骗的情况下立案怎么立
    有借条实际是诈骗的情况下立案怎么立(一)当事人可以通过报警的方式立案,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二)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民间贷款有什么注意事项
    民间贷款有什么注意事项民间贷款通俗的说也就是进行民间借款,这往往发生在私人之间,而由于当事人对相关法律知识的缺乏,因而可能没有注意到其中的一些细节,从而导致自身利益受到损害。那通常民间贷款有什么注意事项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民间贷款有什么注意事项 (一)最好签订书面合同民间借贷 大多以“借据”的形式代表合同,一般来说这也是可以的。但由于借据过于简单,如果发生纠纷很难凭此处理。因此借贷...


·他项权证抵押银行什么时候放款?
     他项权证的办理一般是需要到当地的有关的部门发放的,他项权证一般是由债权人的持有的,他项权证办理之后一般是半个月或者是一个月之内会进行放款,如果他项权证丢失了一定要尽快进行办理,关于他项权证抵押银行什么时候放款接下来让我们来告诉您有关的法律知识。 一、他项权证抵押银行什么时候放款? 首先他权证不是交给银行,正确的说是银行又把他交给了房管局,由房管局替你保管,一般来说的话15天之内他就给你放款,...


·假手续贷款找期还款算诈骗吗
    用不当的手续骗到贷款,每月正常还款,不认定为犯罪,如果是非法占有为目的就涉嫌贷款诈骗罪。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一般欠钱不还是刑事犯罪吗
    欠钱不还是刑事犯罪吗欠钱不还一般情况下属于民事纠纷,不构成犯罪,报警的话,公安也只会建议到法院起诉,只有在特定情形下才构成犯罪。首先,可能构成诈骗罪,如果在借钱时主观方面就抱着不想归还的心理,客观上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式使他人产生错误认识而借钱,数额较大就构成诈骗罪,在认定是否构成诈骗罪时,由于与民间借贷很相似,司法机关都会严格审查,会综合考虑主观心理(是否有非法占有目的)、偿还债务能力(...


·个人借款没约定利息如何处理
    借款要约定一定的利息是符合道德、法律的要求的,但在实践中,也有不少债权人碍于情面,会选择口头表述,而不是将该利息约定书面表达出来,以致给自己带来了纠纷。那么,实践中个人借款没约定利息如何处理呢,换句话讲,借款双方忘了约定利息咋办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阐明。 一、个人借款没约定利息如何处理 我国《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借款无偿使用合同范本包括哪些条款?
     一、借款无偿使用合同范本包括哪些条款? 借款无偿使用合同 出借人(甲方)身份证号 借款人(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是在平等、自愿、友好地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了以下协议: 1、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__ 元整。 2、借款期限为 _____年,从_____ 年 _____月_____ 日起至_____ 年_____ 月 _____日止。 3、借款期限届满,乙方保证马上...


·出他项权证后1年才放款合理吗
     现在人们的消费观念比以前大有不同,若是想要进行自我升值的就不应当局限于固定的工资收入,其中就有一部人将房屋抵押进行贷款的,办理贷款时还需用到他项权证。那么,出他项权证后1年才放款合理吗?一般来说,是不合法的。进行房屋抵押贷款的,非银行机构两日之内发放,银行的将会在半个月内办理成功。 一、非银行金融机构 非银行金融机构在业界的办事效率是出类拔萃的高效,涉及到房屋抵押贷款,在手续齐全时,2个...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