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桂林公司法律师是什么?

桂林公司法律师是什么意思

律师是您最熟悉不过的职业了,而且律师其实在司法体系当中的作用是举足轻重的。普通公民所熟悉的律师,无非就是涉及民事纠纷和刑事案件的律师。但是除了民法和刑法当中要用到律师以外,我国的公司法也是一部主要的商法,所以也有专门从事公司法的律师。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桂林公司法律师是什么意思?

一、桂林公司法律师是什么意思?

公司法律师在某种意义上等同于公司律师,是指为公司提供公司法意义上的法律服务的专业律师,其业务类型一般包括:公司设立、公司并购、公司治理、股权纠纷、公司诉讼、公司投资、公司融资、公司改制、公司上市、公司破产、公司清算、公司法律顾问等。

二、公司法律师的业务范围

按照诉讼与非诉讼的角度划分,公司法律师的业务范围主要有:

非诉讼方式

1、资产的运营和处置法律服务

企业投资,并购目标企业的治理结构,资产法律状态调查

顾问律师定期访问企业

上市公司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重组、股权重组、企业产权交易

产权纠纷调处、企业不良资产处置、企业破产清算

公司治理结构建设、资产管理咨询

2、站在改制企业的角度、企业控制人的角度提供国有企业改制、国有资产重组中的法律服务

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民营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制、改组;外资参与国有企业的改制、改组

申请破产、申报债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职工持股、经营者持股、职工安置

3、项目咨询代理

就企业提出的特定问题、特定业务,进行法律调查,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就企业特定项目的设立、建设、经营提供全程法律咨询服务

就企业投资、公司设立、资产重组、股权转让、兼并与收购、合并与分立等项目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和项目代理服务

作为企业代理人,就企业特定项目的设立,参与谈判

作为项目代理人,审查或代理起草合同,章程的文件;就企业提出的特定问题,进行法律调查,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4、站在收购方角度或者被收购方角度为企业兼并和收购提供法律服务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收购

企业兼并等的方案设计、文件制作、谈判、申报审批等

诉讼或仲裁方式

包括:

1) 民事经济诉讼仲裁类:确认出资人、股东身份纠纷;侵害出资人、股东权利纠纷;确认股权比例纠纷;股权转让侵权纠纷;优先认购权纠纷;公司或股东知情权纠纷;出资纠纷;公司盈余分配权纠纷;公司剩余财产分配纠纷;公司决议侵害股东权纠纷;债权转股权纠纷;中外合资经营合同纠纷;中外合作经营合同纠纷;联营合同纠纷;公司合并纠纷;公司分立纠纷;企业出售纠纷等。

2)刑事诉讼类:包括但不限于站在资产所有者(被害人)的角度或者被告人的角度提供刑事诉讼法律服务等。

3)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类:对不服行政机关关于产权处置的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对行政机关在进行涉及企业改制、并购、重组的行政许可行为时行政行为的复议和诉讼;对行政机关侵犯企业经营自主权的行为的复议和诉讼等。

公司法律师说白了其实就是公司的法律顾问。有一些比较正规的公司,在公司的部门当中会设有专门的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在日常公司的重大决策,公司的章程,公司改制、融资这些时候都会替公司来把控相应的法律风险。


相关内容:

·最高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解释三是什么?
    最高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解释三是什么? 最高法院现在出台了试用于公司法的解释三,对于这个问题我们有一些自己的理解,也翻阅了一些资料,如果有错误的地方请指出,现在我们就对最高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解释三的内容进行一下汇总和阐述,希望我们能让您对于这个问题有比之前更加透彻的了解: 最高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解释三: 第一条 为设立公司而签署公司章程、向公司认购出资或者股份并履行公司设立职责的人,应当认定为...


·公司法人现金贷的含义是什么?
    公司法人现金贷的含义是什么?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一个企业的整体实力和经营规模往往取决于其资金是否雄厚,如果没有资金,企业的生产经营是难以为继的,在具体实际中,有些刚起步的中小企业为了扩大生产销售、保持正常周转,往往通过贷款的形式来满足自己的资金需求,那么,公司法人现金贷的含义是什么呢? 一、公司法人现金贷的含义 法人贷是贷款专业公司为中小型企业推出的一款无抵押贷款,此贷款产品由企业法人向贷款公司直接...


·虚假抵押物骗担保公司是犯罪吗?
    虚假抵押物骗担保公司是犯罪吗? (一)虚假抵押物骗担保公司的行为属诈骗罪 虚假抵押物骗担保公司属于贷款诈骗罪。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中国1997年刑法典第193条对贷款诈骗行为进行了规制,但是仍然存在着诸...


·其实大家经常会在一家私人的公司或者企业上班的,但是毕竟这样形
    其实您经常会在一家私人的公司或者企业上班的,但是毕竟这样形式的工作单位是对于员工的要求更加的高的,一旦员工因为不满足自己的公司要求就是可以辞退的,但是作为员工来说应该了解劳动合同法关于辞退的规定情况和补偿规定的。 辞退的情况 1、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八十七条规定的违法...


·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所需资料是什么?
    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所需资料是什么 一、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所需资料是什么 1、公司注册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有限责任上海公司注册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应包括: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具体承担的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和出资方式,修改章程相关条款;由股东盖章或签字...


·非法集资的构成要件有哪些?非法集资公司会怎样?
    非法集资是国家大力打击的,它的涉案金额大,受害人员多,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而由公司组织进行的非法集资危害则更大,国家对非法集资公司的打击力度更大。下面,我们就和您一起来了解一下非法集资的构成要件以及非法集资公司会怎样,以更好地对非法集资进行防范。 一、非法集资罪构成要件 1、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这里要特别强调法律拟制人格主体——单位,否则,我们将无法对司法实践中大量存在的单位(...


·投资公司设立的条件是什么
    投资公司设立的条件是什么成立投资公司应具备的条件如下:1、投资公司是以自有资产进行投资,并以投资作为主要经营业务的公司。它不同于金融性信托投资公司。《公司法》对投资公司这种形式已予以肯定,因此,应当允许设立投资公司。设立投资公司不须经人民银行批准。2、投资公司可以在名称中使用“投资”一词,并可作为标示行业的概念。3、投资公司的投资业务和直接经营的业务应予区分。投资公司经营范围中的“投资”是指该公司...


·股权投资管理公司是什么意思?
    股权投资管理公司是什么意思?股权投资管理公司就是管理和运作股权投资基金的企业。 一、本规定的适用对象 (一) 本规定所指股权投资基金,是指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募集设立的对非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并提供增值服务的非证券类投资基金(包括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股权投资基金可以依法采取公司制、合伙制等企业组织形式。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是指管理运作股权投资基金的企业。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是指借...


·公司注册需要钱吗?注册流程的每一步需要多少手续费?
    公司注册需要钱吗?注册流程的每一步需要多少手续费? 1.核名 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就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这一步的手续费是30元。 2.租房 去专门的写字楼租一间办公室,如果你自己有厂房或者办公室也可以,有的地方不允许在居民楼里办公。...


·公司法指什么不同,与企业法区别是什么?
    公司法指什么不同,与企业法区别是什么了解《公司法》对于每个公司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这部法律对公司的运营有详细的规定。但有些人不清楚公司法指什么不同,它与企业法的区别又是什么。公司法经过多次修订,加强了对公司权益的维护。让我们来更详细地了解一下公司法。 一、合伙企业法相对于公司法是特别法 说合伙企业法相对于公司法是特别法,另一个重要的理由是合伙企业,主要是以公司的形式出现的,公司法当然地适用于公...


·企业在法律的范围内,满足了相应条件的话,那么就是可以进行裁员
    企业在法律的范围内,满足了相应条件的话,那么就是可以进行裁员。但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此时法律对企业裁员的人数作出了限制。那到底法律中规定的企业裁员的人数是多少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企业裁员的人数是多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


·哪些情形可以请求公司回购股东股权
    哪些情形可以请求公司回购股东股权除非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公司不得回购股东股权。对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在三种情况下股东不满股东会决议可以请求公司回购股东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对股份有限公司而...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