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分公司法人承担责任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分公司法人承担责任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相信很多人对于一个公司或者是企业的法人以及负责人的理解有点错误,有些人认为这二者是等同的,法人就是公司的负责人,但是其实二者并不是等同的,是有一定的区别的。法人它是一个组织,团体,而负责人是一个自然人。那么分公司法人承担责任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一、公司法人

公司法人,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的,有独立的财产,能够依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并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组织。

二、公司法人公司法人的特点

我国公司法人的特点在于:由出资人或股东以法律行为设立;以营利为目的;设立人不限,可以是国有财产授权投资或经营单位、其他类型法人及个人;其规范依据,特殊的主要为《公司法》等。

三、公司法人公司法人的分类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我国的公司法人包括两种基本类型,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其中,有限责任公司是由50个以下的股东设立的公司法人;股份有限公司是采取发起设立或募集设立的方式成立的公司法人。[2]

(一)有限责任公司

在我国,有限责任公司包括普通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三种形态。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是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并以出资为限承担公司对外所欠债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懈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二)股份有限公司

我国的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发起设立的和募集设立的两种。其中,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应设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及对外提供担保、选举董事、监事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办事机构,上市公司还应设董事会秘书处。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股东以自己认购的股份为限享受股息、红利,也以此为限承担公司对外债务及相关责任。

企业负责人

四、分公司承担的法律责任

1、分公司的法律地位及民事责任承担。

《公司法》第14条第1款:“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这一规定,明确了分公司民事责任的归属,即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一切行为的后果及责任由隶属公司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3款规定: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 经营管理的财产不足以承担保证责任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该条第4款规定: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提供的保证无效后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由分支机构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企业法人有过错的,按照担保法第29条的规定处理。

2、分公司的诉讼地位。

分公司虽然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但依据《民事诉讼法》第49条和《民诉意见》第40条,依法设立的分公司是“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作为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具有诉讼资格。但诉讼资格不等于民事责任的承担资格,分公司的民事责任依据法律规定应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总公司来承担。此外,分公司也具有独立的缔约能力。

3、分公司与总公司作为共同被告的情形及例外。

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业务开展过程中出现不能履行债务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要求总公司承担清偿义务。在诉讼中,可以直接把总公司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责任。在一般情况下,分公司不能作为独立的被告来承担责任,司法实践多是分公司与总公司作为共同被告,判决共同承担责任。但在执行的时候,一般是先执行分公司财产,不足再执行总公司财产。

作为上述分公司与总公司可作为共同被告的例外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4条:“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为他人提供保证的,人民法院在审理保证纠纷案件中可以将该企业法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但是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提供保证的除外。”所以,涉及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承担民事责任时,只能以该分支机构为被告。但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分公司的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仍然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78条的规定,执行总公司的其他财产。

4、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财产的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78条: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清偿债务时,可以裁定企业法人为被执行人。企业法人直接经营管理的财产仍不能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执行该企业法人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

5、总公司对于分公司债务的承担。

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代表总公司对外从事民事活动,其行为的后果由总公司承担。

此外,分公司的财产归属于总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总公司在经济上是统一核算的,其在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总公司负责清偿。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即使分公司有能力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实际的和最终的责任承担者还是总公司。

因此,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债务,既不是承担连带责任,也不是承担补充责任,而是直接承担清偿责任,债权人无需先向分公司主张,可直接要求总公司偿还债务。

6、关于分公司的其他规定。

《公司法》第211条: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名义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或者予以取缔,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通过对上述内容的阅读,我们知道公司法人和负责人并不是相同的概念,法人是一个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能够依法享有权利并且承担相应义务的组织,而负责人是能够代表经营的的那位或者是分公司信使职权




相关内容: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税费包括个人所得税吗?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税费包括个人所得税吗?一、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税费包括个人所得税吗? 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中第三十条规定: 个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转让限售股,以及其他有特别规定的股权转让,不适用本办法。 也就是说,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如果转让人为个人,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股权转让如何纳税 ...


·合伙企业法和公司法的区别是什么
    合伙企业法和我国的公司法之间不存在着高低贵贱之分,两部法律可以说对我国的市场经济的长远发展都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只能说公司法相较于合伙企业法来说所针对的具体的商事主体是有所差别的。下面本站我们将详细的给相关群体来介绍一下,合伙企业法和公司法的区别是什么? 合伙企业法和公司法的区别是什么? 一、合伙企业是契约式企业,有限公司是股权式企业。 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是由各合伙人依法订立合伙协...


·公司法定最低注册资本限额是多少
     公司法定最低注册资本限额是多少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法》对股东或发起人缴纳出资有何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


·集团公司设立条件都有哪些呢?
    集团公司设立条件都有哪些呢?集团公司,是为了一定的目的组织起来共同行动的团体公司,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以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的,由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共同组成的企业法人联合体。一般意义上的集团公司,是指拥有众多生产、经营机构的大型公司。它一般都经营着规模庞大的资产,管辖着众多的生产经营单位,并且在许多其他企业中拥有自己的权益。 一、全国级集团公司成立条件 1...


·公司设立与成立的区别是什么?
    公司设立与成立的区别是什么?公司设立与成立的区别是法律效力法律性质都有不同。公司的设立行为是为组织公司之发起人之设立行为,有法律行为,亦有非法律行为;公司成立则是指公司在实质上依公司法组织设立,完成申请设立登记程序,经登记机关审核发给执照,取得法人资格的一种状态。  《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


·公司法技术股权的具体解释是什么?
    公司法技术股权的具体解释是什么 对于国家而言,会规定许多规定来规范行为的具体准则,就比如房产所有权,那么对于公司法技术股权,该如何理解其在具体的环境中的具体使用方法,而且,对于此公司法技术股权的具体解释,需要根据公司的具体的运营情况来做出决定,而不是仅凭一点数据就判断公司法技术股权的具体规定的制定。 一、公司法上所有权法定类型 公司法上所有权是《公司法》对民商事一般法上所有权的部门化、具体化,其...


·准备好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一份,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签名
    准备好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一份,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签名 二、一般办理变更公司大多都会找代理公司,所以需要准备委托书一份 三、办理变更公司手续的人叫经办人,需要准备身份证明,如果是代理公司经办的,需要出具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公司成立时对公司变更做出的规定,需要提交哪些文件就准备哪些文件,比如:免职证明和任职证明 五、公司新任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六、公司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信息 七、企业法人...


·3000万注册资本规模属于大型企业吗
    3000万注册资本规模属于大型企业吗3000万注册资本规模不属于大型企业。企业类型的分类,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的规定,与企业的注册资本是没有关系的。只与企业的营业收入和职工人数、资产总额三项指标有关。比如工业企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上且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上的为大型企业,不同时满足这两项指标的为中小微企业。通过《公司法》可以注册资本,是指合营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


·企业并购股价的基本方法有哪些?
    企业并购股价的基本方法有哪些? 一、上市公司收购后原股份如何计算? 上市的公司按照总资产,根据评估机构的相关证明和路演的结果实行定价和发行相应的股份数,再在二级市场上融资.然后根据现有的股份数额,计算原来的股份。 上市公司收购针对的客体是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股票,即公司发行在外且被投资者持有的公司股票,不包括公司库存股票和公司以自己名义直接持有的本公司发行在外的股票,前者如公司在发行股票过程中预留...


·企业遭遇偷拆强拆,双方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一、企业遭遇偷拆强拆,双方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一是应当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  二是认为应当由被告承担证明责任。  法律对此没有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条规定:在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依本规定及其他司法解释无法确定举证责任承担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当事人举证能力等因素确定举证责任的承担。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


·公司变更法人公章需要改吗
    公司变更法人公章需要改吗在企业的经营过程中,会因为企业经营需要或发生了法定的法人必须变更的事由,公司会进行法人变更,公司变更法人需要准备什么资料,公司变更法人的流程是什么,公司变更法人公章需要改吗,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一、公司变更法人应准备的资料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


·公司让我离职怎么赔偿计算
    公司让我离职怎么赔偿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依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就不得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就要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赔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具体赔偿如下: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