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2023年新婚姻法买房应注意哪些事项

新婚姻法买房应注意哪些事项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

一、关于婚前买房注意事项

(一)恋爱期间合伙买房

男女双方共同出资付首期款,并以两人名义办理抵押贷款,实际只有男方在还贷,后来双方分手没有结婚。房屋如何分割?

1、对内关系,是按份共有,以双方实际出资额确定比例份额。

2、对外关系,均为房屋共有人,房屋的出租,出售均需两人同意。

3、一方要取得全部产权需协商一致,并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但如有按揭未清,需先还贷解押,再重新办理抵押贷款,其间还涉及承担一系列税费,会耗费不少精力和金钱。

注意:恋爱期间合伙买房要慎重,签订出资协议,保留出资凭证。

(二)婚前买房,婚后办产权证,房屋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

1、如果购房时无贷款,不影响一方婚前财产的认定,婚后房屋也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转为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购房时有贷款,婚后共同偿还,产权则为按份共有,婚前一方出资部分为婚前财产,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

注意:保留好《房屋买卖合同》、《抵押贷款合同》、付款凭证、银行存取款单据。

(三)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特别是一方出资,另一方未出资的情况:

1、赠与关系,如没有凭据证明父母的出资性质即视为赠与。

2、借贷关系,子女向父母借钱并打借条,婚后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注意:为防止将来发生争议,父母出资也应与子女签订签订借款协议,较好办理公证。

(四)婚前一方购置的房产,婚后再售如何认定财产权属?

1、仍然属于婚前财产,但实践中存在离婚时财产来源及区分问题,所以要保留相关证据。如:房屋买卖合同,转账凭证,避免一行多户头或多行多户头。

2、若再售后又购置共同居住的房屋,要保留证明财产前后变化关系的证据(如前后的资金流向),才能获得法律上的支持。

二、关于婚后买房的细节

1、婚后一方或双方父母买房给子女的处理办法。

2、婚后夫妻一方或双方出资买房,房产证只有一个人的名字,这种情况该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以平分为原则。

登记于一方名下的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 法院不予支持,但该房屋属于家庭共同生活居住需要的除外。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的,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综上所述,关于《民法典》买房的注意事项问题,首先,对于婚前买房的情况,如果双方最后没有结婚,无论房屋是否办理了按揭,均按照双方各自的出资份额确定房产所有权比例,如果双方最终走到一起办理了结婚登记,则房产在婚前出资的部分为出资人的单方财产,婚后共同偿还的贷款部分为共同财产;对于父母出资买房、婚后买房等情况,也都需要注意处理的方式方法。


相关内容:

·一、房产遗嘱公证别人能代办吗?
    一、房产遗嘱公证别人能代办吗?遗嘱公证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公证程序规则》规定,当事人、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可以委托代理人申办公证事项,但申办遗嘱、遗赠扶养协议、赠与、认领亲子、解除收养、委托、声明、生存及其他与当事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必须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他人代理。此外,国务院《公证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如果委托别人代理,必...


·怎么认定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效力
    怎么认定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效力房地产开发商取得了预售资格后,可以将尚未修建好的期房进行出售,此时签订的是一份商品房预售合同。那么您知道这个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1、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预售合同无效。但是起诉或申请仲裁前已取的,有效。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预售许可证是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的法定前提条件,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签订商品房预...


·评估报告可以拒绝接收吗?会不会影响房屋补偿?
    一、评估报告可以拒绝接收吗?会不会影响房屋补偿?  房屋拆迁评估只是房屋征收过程中的一个环节,在评估报告上签字,证明同意这个评估结果,不代表必定同意被征收。房屋征收需要重新签定房屋征收合同才行。如果评估报告已经签字同意,而且已超过给定的5天的重新申请期限,那么是无法再申请重新评估了,此评估价应视为认同的赔偿价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


·开发商出售物业用房是否要担责?
    开发商出售物业用房是否要担责?开发商出售物业用房是需要进行承担责任的;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第六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不按照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部按照规定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的,由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新建物业,...


·《物业法》对空置房的规定是怎样的
    《物业法》对空置房的规定是怎样的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中,并没有物业法这一法律条文,意思最为接近的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2003年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至今仍在执行,各省、自治区及地级市也专门制定了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但部分省市已经出台了适应地方的更具体的规定。1、关于空置房的物业费收取标准:根据法律规定,业主是房屋产权的所有人,具有房产的使用权和所有权。所以,业主是否入住并不影响物业...


·离婚不分割房产的情形有哪些
     离婚不分割房产的情形有哪些?对于这个问题,有的人理解起来可能比较困难,其实这就是指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就哪些房产是不能进行分割的。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所购买的二手房未过户 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对于未办理过户手续二手房的分割,若双方当事人未能就此达成一致,法院会因该房屋的产权涉及案外人而不作分割。 二、受赠、继承的房屋未过户 配偶一方的父母去世后未进行遗产分配,而该房屋的产...


·计划赶不上变化,这句话用在房屋租赁上面可以说是最恰当不过的了
    计划赶不上变化,这句话用在房屋租赁上面可以说是最恰当不过的了。很多人可能刚刚租赁了房屋,但因为工作、家庭的原因却不能继续租赁,这种情况下也无法退房,就想到将房屋转租给他人。那一般刚租的房子能转租吗?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刚租的房子能转租吗 房屋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在得到房东的同意下,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24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


·婚前购买房子离婚房子归谁
    即使是男女在结婚之前购买的房产,也并不一定在结婚的时候就完全取得了所有权。毕竟现在房价很高,大都数家庭都是选择按揭买房的。也就出现了婚前买房婚后还贷的情况,那一般婚前购买房子离婚房子归谁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婚前房产离婚归谁?婚前房产离婚时如何分割?关于这个问题根据婚前买房的不同情况,分割方式也有所不同。如,一方婚前全额购买房子、一方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婚前一方父母买房、婚前...


·已购公房上市价格由谁定?
    已购公房上市价格由谁定?已购公有住房进入市场的买卖成交价格由买卖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办理房屋转让和变更登记手续时,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应当对买卖双方当事人申报的买卖成交价格进行核实。申报的买卖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届时正常市场价格水平的,区、县房屋土地管理局应当进行现场勘察和评估,并按照评估的价格计算应当缴纳的税费。买卖双方当事人对评估价格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评估价格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北京...


·商品房买卖中付款方式有哪些
    商品房买卖中付款方式有哪些 一、商品房买卖中付款方式有哪些 商品房销售中的付款方式包括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和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付款。选择一次性付款可能会得到开发商一定幅度的折扣,但购房者必须以足够的资金做后盾,且这种付款方式风险比较大。分期付款对购房者比较有利,尤其对于期房项目,购房者可以按工程形象进度分几次向开发商支付房款,直至商品房验收合格后再支付尾款,这样对买卖双方都比较公平。其他方式主要...


·离婚共同房产如何分割?
    离婚共同房产如何分割? 离婚房产分割有两种情况: 1、有协议的按协议分割; 2、不能协商解决的,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


·买房子定金可以要求退还吗?
    买房子定金可以要求退还吗购房定金的作用是保证合同的顺利进行。根据最高法院担保法的司法解释:(一)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之前的定金。正式购房合同签订之前交付的定金也就是立约定金,是指为保证订立正式合同而交付的定金。一般来说,我们在签订认购书或意向书时约定交付定金作为签订正式合同的担保,这种定金就是立约定金。如果因一方原因导致没有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适用定金罚则。也就是说,购房者交了定金但又不想买...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