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累计投票制公司法的内容是什么?

累计投票制公司法的内容是什么?我国公司法到了一定期限都会进行修订,以更好的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调解市场经济,使其合理运行。在近期的公司法修订中,引入了一个新投票制度:累计投票制。那么,累计投票制公司法的内容是什么?本文将会详细为您解答。
累计投票制公司法的内容是什么?
新公司法第106条规定:“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计投票制。本法所称累计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与之形成对比的是原公司法采用的直接投票制,指在行使股东会表决权时,针对某一项决议,股东只能将其持有股份代表的表决票数一次性直接投在这些决议上,它体现的是一种由大股东控制公司的权利义务对等的理念。累积投票制则允许股东可以将其在选举每位董事或监事上的表决票数累加,即股东的总票数为其持有股份决定的表决权票数乘以须选举的董事或监事的人数,股东可以选择将总票数集中投予某一位或几位候选人名下。这两种投票制均以“同股同权”、“一股一权”为基础,但在表决票数的计算和具体投向上存在根本差异。针对目前上市公司“一股独大”比较突出的情况,对多数股东滥用表决权予以限制是十分必要的。因此,为缓冲大股东利用表决权优势产生的对公司的控制,增强小股东在公司治理中的话语权,并致力于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新公司法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选举董事、监事的问题上,明确规定可实行累积投票制,为该制度提供了法律上的支撑。应当指出,在全体股东享有累积投票权的情况下,选举结果固然与股东持股数量有关,但持股数量多的股东的选举策略稍有失误,就有可能在选举中惨败。
累计投票制的积极作用:
1、它通过投票数的累积计算,扩大了股东的表决权的数量。累积投票制的目的就在于防止大股东利用表决权优势操纵董事的选举,矫正“一股一票”表决制度存在的弊端。按这种投票制度,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代表的表决权数不是一个,而是与待选董事的人数相同。股东在选举董事时拥有的表决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与待选董事人数的乘积。2、它通过限制表决权的重复使用,限制了大股东对董事、监事选举过程的绝对控制力。投票时,股东可以将其表决权集中投给一个或几个董事候选人,通过这种局部集中的投票方法,能够使中小股东选出代表自己利益的董事,避免大股东垄断全部董事的选任。阅读后我们可以发现,累计投票制度主要适用在涉及公司重要人事变动时充分调动小股东的积极性,防止之前出现的大股东垄断投票权的情况出现。所以说,该制度还是有一定积极作用的。



相关内容:

·外资公司的注册资本本币还是外币?
    外资公司的注册资本本币还是外币?是外币,内资公司必须是人民币,外资公司则必须是美元。注册资本,是指合营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是合营各方已经缴纳的或合营者承诺一定要缴纳的出资额的总和。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合营企业成立之前必须在合营企业合同、章程中明确企业的注册资本,合营各方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比例,并向登记机构登记。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


·合伙企业解散有哪几种情形
    合伙企业解散有哪几种情形 一、合伙企业解散有哪几种情形 合伙企业经营困难或者是期限届满等情形出现都可能导致解散企业。根据法律规定合伙企业解散主要包括: 1、合伙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合伙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7、出现法律、行...


·公司法落实董事会决议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落实董事会决议方面的规定是什么?按照规定,在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要设立一个董事会,其负责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制定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制定公司合并、分立操作方案等。由此可见,董事会的地位很高,其决议要得到有效落实才行。那么,公司法落实董事会决议方面的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做个了解。 一、公司法落实董事会决议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规定董事会会议审议表决事项时,实行一事一议的表决方式,每...


·公司违约金计算标准是什么?
     一、公司违约金计算标准是什么? 公司违约金计算标准是合同法,约定违约特征: (1)违约金的数额是双方预先确定的; (2)违约金是—种违约后的补救措施; (3)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于履行行为之外的给付。换言之,只要当事人无特别约定,支付违约金的行为不能替代履行合同,当事人不得在支付违约金后而免除履行主债务的义务(《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三款)。 二、合同违约金计算 1、违约...


·安徽省企业融资面临什么样的问题?
    安徽省企业融资面临什么样的问题?安徽省中小民营企业推动了安徽省经济发展,同时也给社会发展打好了的坚实的基础。中小企业是保持安徽省经济和发展一直平稳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是中小企业不得不承认在发展过程中仍然面临着融资难的问题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该如何解决呢?我们给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安徽省企业融资存在一些问题以及解决办法。 一、安徽省中小企业融资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融资渠道有限 目前,中小企业融资主要...


·公司给股东担保的效力是怎样的
    公司给股东担保的效力是怎样的公司为其股东提供担保符合一定条件可以生效。1、公司股东大会或股东会有权决定以公司财产为其股东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2、在公司章程或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为公司股东或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有明确授权的情况下,根据高院判例推论,公司董事会应有权决定对股东提供担保。不过高院同一判例又认为,“《公司法》第六十条第三款的禁止性规定,既针对公司董事,亦针对公司董事会”。那么在法律禁止董事...


·以总公司入股成立分公司是否合法
    以总公司入股成立分公司是否合法?1、以总公司入股成立分公司是不合法的,分公司没有注册资本,实收资本,没有接受投资的业务,子公司才存在接受投资业务。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该总公司承担。3、此外,入股虽以契约方式进行,但不是私下约定(不具有法律保护)的契约关系。必须按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办理。新入股的股东,对于未入股...


·新公司法抽逃注册资本的处罚是如何规定的?
    公司的注册资金是其承担债务的基础,若设立者在出资后随意抽取资金,则会导致债权人的权益受到侵害,故而在制定新公司法时,制定了抽逃资金的处罚规定,具体来说,新公司法抽逃注册资本的处罚是如何规定的呢?根据相关规定,该如何界定抽逃资金的行为呢? 一、如何界定抽逃资金行为 抽逃资金的说法由来已久,公司法针对抽逃资金也专门制定了处罚办法,但是未对抽逃资金的行为及表现形式作出明确界定。因此,不少人对抽逃资金存在...


·保险公司跟分公司签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保险公司跟分公司签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一、保险公司跟分公司签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经营合同基本上都是有效的。因此,在与分公司签订相关合同时,作为合同相对方,一定要审查分公司的总公司对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明白总公司是否授权其对外签订合同,以及授权的额度。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


·公司合并原公司需要注销吗
    被合并公司并不意味着必须要解散和注销,如果说公司被合并之后需要注销的话,也可以直接向原来的登记机关申请,一般公司注销是需要由股东大会进行决策的,不过在一般的情况中,公司合并之后另外一个公司就不会存在了,但是并不意味着以前公司的所有项目都会消失。根据《公司法》第43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


·公司法注册资本规定主要是什么?
    公司法注册资本规定主要是什么现如今,有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想要进行自主创业。但是,创业其实不想您想的那么容易,尤其在创业之初,对于我国的基本法规还是要有所了解才可以避免自己走弯路的。在我国的公司法中,对于企业的注册资金也是有着严格的规定的。下面,我们就详细给您介绍公司法注册资本规定主要是什么? 一、公司注册资金能改吗? 公司的注册资金当然可以变更! 但是必须经过一定的手续,到工商部门办理审批通过之后才...


·公司并购重组审核未通过是什么原因
    公司并购重组审核未通过是什么原因 一、并购重组审核未通过是什么原因 因为并购标的的业绩真实性问题,购买资产事项未获证监会通过,而其他重组获得有条件通过,其审核意见主要是补充披露标的公司未来持续盈利能力稳定性的风险。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两家公司均涉及并购标的的盈利问题,而业绩真实性的提法还是首次被提到,这说明监管层对并购重组的监管在不断加强。 二、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取消审核 原来的很多并购是国企间...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