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双方决定离婚后,还有很多事情要做,包括房产分割、子女抚养等。

双方决定离婚后,还有很多事情要做,包括房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离婚双方之间就房产分割达不成统一意见的,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当事人向法院提交诉讼状后,法院受理的话,就要择机开庭审理,组织双方出庭辩论。那么,离婚房产纠纷多久宣判?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离婚房产纠纷多久宣判?
离婚官司可以有一审、二审,还可能有发回重审的时候,所以在不同的阶段判决的期限都是不同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不得延长。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可以转为普通程序,由合议庭进行审理,并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审理期限从立案的次日起计算。因此,通过诉讼离婚的案件审理时间如下:1、一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2、二审: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所以,一般来说,离婚案件一审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六个月)。
二、离婚诉讼的时效是多久?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2、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该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3、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时,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4、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有上述行为的一方可以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综上所述,离婚房产纠纷属于普通的民事纠纷,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启动一审程序后,要进行庭前调解,无效的话组织双方出庭,等辩论结束后,择机宣判。民事案件一审的期限是六个月,特殊情况还可以延长。至于离婚房产纠纷多久宣判,就得结合具体案件来看,不复杂的话,速度还是比较快的。



相关内容:

·一、店面房合同期内违约怎么处理?
    一、店面房合同期内违约怎么处理?商铺租赁合同未到期,房东违约的,承租方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如何处理:1、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即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内继续承租。2、可以要求房东按租赁合同的约定来承担违约责任。3、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或造成的损失大于房东支付的违约金的,则可以要求房东赔偿损失。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承租方也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来解决纠纷。违约责任具有一定的任意性,...


·北京市个人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很多到北京的朋友们都会遇到租房问题,大多数都是在网上寻求房屋信息,发布信息的大多数都是中介房产、个人的房源,找到各方面都合适的还是挺不容易的。选到合适的房子后要签订租房协议,那么,北京市个人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是怎样的呢?在下文中将为您进行解答。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


·上海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办理流程
    各个省份的房屋租赁 备案合同登记办理地点与流程都有所不同,但是需要准备的资料大部分相同,尤其是北上广一些大城市中一定要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下面的我们为您整理上海房屋租赁备案合同登记证明办理流程。 一、办理地点: 区房地产交易中心。 二、办理时间: 周一到周五9:30-11:30,13:30-16:30 三、需携带材料: 1、当事人身份证(出租人和承租人)原件+复印件; 2、房地产...


·首次购房注意事项有哪些
    很多人在买房的时候都是第一次,所以心里对于买房的注意事项没有底。由于经验不足或者对于买房的注意事项没有了解,在买房的过程中就很容易吃亏。为了帮助您顺利的购买房屋,我们在下文为您整理了首次购房注意事项的相关知识,一起来看看吧! 首次购房注意事项: 1、确定买房目标 购房的前提是理性和有规划的消费。根据自己的收入、支出等实际情况来确定适合自己的楼盘。其实能满足基本的居住需求就好,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额外...


·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需要对共同的财产进行分割,而这其中房产可
    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需要对共同的财产进行分割,而这其中房产可以说就是价值比较大的了,双方肯定都是想为自己争取,由此产生纠纷、争议就是无可避免的了。不过,在法律上夫妻离婚了产权房要怎么分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还未取得产权或未取得完全产权的的房屋如何分割?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


·一房两卖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
    在房屋买卖上,出现一房两卖的情况并不稀奇。这主要是卖方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而造成的。不过这样的行为,也会严重影响到购房者的利益,产生一些不利的法律后果。那根据实践经验来看一房两卖的法律后果包括什么?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一房两卖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 所谓“一房二卖”,就是指房屋所有人先后将自己所有的房子出卖给两个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的行为,并都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最后,在两个买房人中,...


·武汉购房政策有哪些
    说到买房的问题,在买房之前,我们首先要对政策有所了解,而每个地区的购房政策是不太一样的,会有细微的差异。那么,武汉购房政策有哪些呢?在武汉购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武汉购房政策 通过区域性限购合理调节住房需求,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体现支持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需求,尽可能实现商品住房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理性消费。附:市房管局关于贯彻落实我市中心城区商品住房限购政...


·夫妻离婚房产抵押变更如何处理?
    夫妻感情不和需要办理离婚,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离婚时会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房产是其中重要的一项。分割可以签署协议,协议未果可以上法院进行诉讼,由法院给双方一个公正的结果。那么,夫妻离婚房产抵押变更如何处理?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夫妻离婚房产抵押变更如何处理? 1、提前还贷:消除银行按揭抵押贷款的抵押登记,如果没有很多现金提前还贷的,可以考虑通过一些贷款公司将房产证...


·一、法人可以与企业签订租房无偿使用合同范本吗?
    一、法人可以与企业签订租房无偿使用合同范本吗? 法人可以与企业签订租房无偿使用合同,公司签合同注意事项: (一)合同的主体(甲方乙方)在签合同时应特别注意: 1、首先应特别注意营业执照上的公司名称,上对方名称和企业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保持一致,还应注意公司的样章的名称和营业执照上的一致。 2、一般而言,合同上会要求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在此应确认在此处签字的人的身份,如果不是法定代表...


·新婚姻法后 单独所有的房产如何判断归属?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 《民法典》颁布后,关于夫妻房产所有权及分配等问题,引起了广大群众的热议,特别是婚后购买房产,如果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而且注明了单独所有,这种情况难免会引起另一方的不满,甚至可能引发夫妻间的矛盾和纠纷,那么,《民法典》后 单独所有的房产到底如何判断归属呢?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


·租赁住房拆迁要怎么补偿
    租赁住房拆迁要怎么补偿 一、租赁住房拆迁要怎么补偿 租赁住房的拆迁补偿安置问题,涉及到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的关系,情况比较复杂,既要对房屋所有人进行补偿,又要考虑社会安定,对房屋使用人进行安置。为了保护房屋所有人的利益,同时兼顾房屋使用人的利益。 二、房子拆迁补偿费应归谁所有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一般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两种方式,如果拆迁的房子是国有土地上建房,根据规定: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以房...


·商品房买卖合同有什么特征
    商品房买卖合同有什么特征 商品房买卖合同作为不动产买卖合同的主要类型,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1、标的物在法律上呈现出复杂的形态。交易的房屋既可能是已建好的房屋,也可能是尚未竣工的房屋,而且还包括建筑物和小区的公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2、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登记为成立条件。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物...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