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的土地使用证地的费用都有哪些? 一、买房的土地使用证地的费用都有哪些? 买房的土地使用证地的费用包括:假如所购买的房屋用地属划拨性质的,需缴纳按评估价40%出让金,评估费、测绘费、登记费按不同的用地面积收取。交易服务费600元、证书费20元,印花税票5元;营业税5.4%,契税3%,增值税1%属财税部门收取部分。 二、如何办理土地使用证 (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一级市场); 所需资料:a、企业工商执照(复印件);...
·哪些种类的土地可以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 哪些种类的土地可以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在我国,土地是属于国家的,个人是没有土地所有权只有土地转让权的。土地是不能买卖的,但是土地的使用权是可以转让的。其实土地转让的时候双方就要协议出让。但并不是所有土地都是可以出让使用权的。那么,哪些种类的土地可以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下吧。哪些种类的土地可以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1.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以外用途的土地...
·征地补偿标准广西北海的标准是什么 征地补偿标准广西北海的标准是什么 房屋拆迁在生活中是非常常见的事宜,因为城市的发展需要就会对房屋土地进行拆迁升级,对此各个地区都会出台相关的政策对征地行为进行规范,所以当我们自身遇到征地问题的话,一定要提前对房屋拆迁补偿的相关政策标准进行了解,那征地补偿标准广西北海的标准是怎样的呢? 北海房屋拆迁的国家补偿标准(部分) 第二十三条项目业主单位须依照本办法对被拆迁户进行拆迁补偿安置,被拆迁户应...
·沈阳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沈阳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征地补偿标准由于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样,因此各地政府制定的征地补偿标准也是不一样的。沈阳市的征地补偿标准是根据沈阳市的经济发展以及社会基本情况制定的,同时也融合了国家对于征地补偿的有关政策。下面就来看看沈阳征地补偿标准具体都有哪些问题。沈阳征地补偿标准:1、沈阳市房屋价值补偿标准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
·土地承包权转让协议书 土地承包权转让协议书 现在部分农户进城务工将自家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进行种植,部分没有土地的城市人口想要投身于农业机械化种植致富,于是就出现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那么土地承包权转让协议书该怎么写呢,请跟着我们来看一下。 土地承包权转让协议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及有偿土地转让条款,经丙...
·非法买卖土地立案标准是什么? 非法买卖土地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非法买卖土地立案标准是什么?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 2、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3、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 4、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5、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
·不能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可否出资? 不能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可否出资?土地使用权是重要的一种物权,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对土地进行处置,包括买卖、抵押和出租等。在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时候,有的股东会以土地出资,提供建设用地,这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资的一种。那么,不能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可否出资?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不能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可否出资? 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是法律允许的。并不是土地使用权可否作价入股,而是某单位...
·关于土地承包合同可以撤销的规定是什么? 关于土地承包合同可以撤销的规定是什么? 一、土地承包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 1、经发包方、承包方协商同意,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承包方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 2、发包方承包方在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己经成熟的。 3、承包方的家庭成员全部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或者全部迁徙并落户外地的。 4、承包方丧失劳动能力,无力继续耕种土地,本人自愿放弃土地承包权的。 5、由于...
·国有土地2023年土地使用证过户吗可以吗 一、持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吗 过户是采用正常的程序,把本属于一个所有人的事物变为另一个所有人的过程。房屋转让过户的规定 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可使用自制合同。但是对于房屋过户来说,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双证的齐全,如果住房是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吗,那么回答就是肯定不能。 二、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是多久 国有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在我国属于物权吗? 土地使用权在我国属于物权吗?一、土地使用权在我国属于物权吗 1、广义的土地使用权含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等均属于物权。 2、实务中应注意,基于物权被侵害产生的确认物权、排除妨碍请求权属于物权请求权,系基于物权为支配权性质产生的,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淮安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淮安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虽然说我们拥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土地的实际归属权还是归国家所有的,所以我们才能够听到国家征收土地这个词语,为了建设更好的城市,老旧的土地总是需要拆除重建,之前对于土地的使用权拥有人在出让土地后是可以得到土地征收补偿的。那淮安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 淮安农村征地补偿标准201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
·我国民事诉讼中一般地域管辖采用的是什么原则? 我国民事诉讼中一般地域管辖采用的是什么原则? 在民事诉讼中,出现地域管理权异议时,确定地域管辖要遵循一定的原则。首先要确定地域管辖的标准,一般来说,按照诉讼人人所在辖区来确定,或按照诉讼标的物来确定,按诉讼人所在辖区来确定的,是一般地域管辖;按诉讼标的物来确定的,是特殊地域管辖,在我国民事诉讼中一般地域管辖采用的是原告就被告原则。 一、原则规定 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般地域管辖使用的原则...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