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商品房现售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商品房现售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对于商品房而言,无论是进行预售还是现售,其实这都是有一定条件要求的,只不过相比之下,预售的商品房风险更大,因此在条件上面的要求也就更为严格一些。那要是进行商品房现售的话,此时又需要满足怎样的条件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商品房现售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2)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4)已通过竣工验收;(5)拆迁安置已经落实;(6)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7)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二、商品房现售要办理什么手续?
(1)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2)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设有抵押权的商品房,其抵押权的处理按照《民法典》、《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
三、商品房现售要符合什么规定?
(1)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2)商品住宅按套销售,不得分割拆零销售。(3)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选聘了物业管理企业的,买受人应当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订立有关物业管理的协议。可以先看看上文的介绍,首先需要满足这样的条件,而对于购房者来讲,也是有必要了解相关规定的,这样实际购房的时候才能知道究竟开发商是否有售房的资质,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自身利益受到损害的可能性。



相关内容:

·商品房购房合同备案号几位数
    商品房购房合同备案号几位数1、每一份的购房合同中都是有编发,这是非常的重要,同时也是证明合同真假的一个凭证。购房合同一般是八位数,合同编码是条形码,是房地产交易中心用扫描枪用的。房产合同编号只能在房管部门内部的联网中才能查到,即只有内部工作人员才能查到。一般的房产是查不到的。2、目前全国商品房合同备案查询并未联网,需要在本地的地方网站查询。如查询某市房产管理局官网。官方网站一般有一块很明显的位置是...


·房产居间服务合同是怎么样的
    房产居间服务合同是怎么样的 房产居间服务合同范本 委托人(甲方): 身份证/营业执照: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受托人(乙方): 身份证/营业执照: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甲方欲出售其名下房屋,特委托乙方提供购房人的信息,帮助甲方与购房人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出售房屋的...


·房屋征收中的对于建筑面积是如何计算的?
    房屋征收中的对于建筑面积是如何计算的? 一、房屋征收中的对于建筑面积是如何计算的? 房屋征收中住宅建筑面积的计算十分复杂,结合相关法律的规定,住宅建筑面积计算的方法和范围如下: 1、单层建筑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单层住宅如内部带有部分楼层(如阁楼)也应该计算建筑面积。 2、多层或高层住宅建筑的建筑面积,是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其...


·一、在买卖二手房有买卖不破租赁吗?
    一、在买卖二手房有买卖不破租赁吗?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产租赁。对于我国合同法第229条的规定是否应当适用于动产呢?笔者认为,动产租赁不应当适用该原则,其理由如下:第一,动产的种类繁多,且价值普遍较低,通过市场交易很容易取得,因此,没有必要给予动产租赁权以特殊的保护。第二,对动产租赁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不利于财产的流通,不利于充分发挥财产的效...


·贷款买房必须夫妻双方到场吗?
    贷款买房必须夫妻双方到场吗? ?最好都能到场。原因如下: 1、如果购房合同的买受人是夫妻俩人,那么必须俩人同时签字,将来房产证也会出两本,这叫共同共有房产。 2、如果购房合同的买受人是夫妻其中一人,那么买受人签字就行了,不用配偶签字了。 3、贷款买房的话,不管买受人是夫妻一方还是夫妻双方,都要在贷款合同上签字。 属于共同财产的: 1、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


·一、需要获得房子补偿的离婚协议是否可以反悔?
    一、需要获得房子补偿的离婚协议是否可以反悔?不可以,不过,离婚协议书因为涉及到身份关系,因此不受我国《合同法》调整。但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离婚协议书在夫妻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故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时成立。然而,成立并不意味着协议生效。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当事人离婚应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进行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是其中需要携带的文书材料。因此,离婚协议书只有双...


·以旧房改造强拆怎么维权?
    以旧房改造强拆怎么维权?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房屋进行拆迁时,如果非法进行强制拆除的,当事人可以报警处理,也可以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解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


·房产证没办下来怎么立遗嘱?
    房产证没办下来怎么立遗嘱?房产证没办下的情况下,只要能够证明遗嘱人具有产权的,那么写的遗嘱有效,只要将内容说明做详细就可以。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若父亲遗嘱有明确说明房产归个人所有,其他人则有居住权,无所有权,及不需要分给他人。遗嘱继承人拥有全部产权。可对该房产行使处...


·房屋转让是否要办公证
    房屋转让是否要办公证一、房屋转让是否要办公证 房屋转让是指房屋的所有权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屋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公证不是所有房屋转让的必经程序,但是有些房屋所有权转移必须办理公证手续。 司法部、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联合通知》中规定,以下几种事项必须办理公证: 1、继承房产,应当办理“继承权公证书”; 2、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处分房产的...


·离婚协议房产过户期限有限制吗
    离婚协议房产过户期限有限制吗?离婚协议房产过户期限没有限制,关于双方离婚后,取得房产所有权的一方何时办理过户手续,法律上没有严格的规定。双方在协议离婚时,若协议离婚后房产由一方过户于另一方,此种情形下,如果双方在协议签署后均无二意,对方也愿意配合办理过户手续,那么按照正常的程序递交材料就行了;如遇对方不配合,协议确认的房屋归属人可通过诉讼或仲裁(若有有效的仲裁协议条款)方式解决争议,即以对方违约为...


·空心房就能随便拆?拆除空心房的流程是什么?
    空心房就能随便拆?拆除空心房的流程是什么?   一、空心房就能随便拆?拆除空心房的流程是什么?   农村的心房是不能随意拆的,拆除空心房的,要经过原住户的同意,如果空心房对村民构成威胁的,村委也只能请求有拆除权的行政部门依法拆除。   “空心房”整治≠“空心房”拆除,有些空心房是可以修缮的,综合各地空心房拆除方案来看,一般需要拆除的空心房包括以下范围:   1.长期闲置、废弃、具有安全隐患...


·巢湖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巢湖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巢湖市房屋拆迁补偿 一、补偿方式 1、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介绍叁种法定评估依据: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塬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