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中的定金主要是起到一个约定担保的作用,是为了防止合同
房屋买卖中的定金主要是起到一个约定担保的作用,是为了防止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那么,如果发生房屋买卖定金纠纷,该怎么办?具体有怎样的处理原则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定金是我国《担保法》明确规定的一种担保方式。根据定金的性质不同,可以将其划分为违约定金、立约定金、解约定金、成约定金、证约定金多种类型,其中最为常见的是违约定金和立约定金。立约定金也称为订约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双方订立主合同的担保,当该担保的定约行为没有发生时,由违反承诺的一方接受定金处罚。立约定金的设立是在主合同签订之前,其目的是为了担保合同的订立,而违约定金的设立是在主合同签订的同时或之后,其目的是为了保证主合同的履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根据定金合同纠纷经常遇到的有关问题,发生定金合同纠纷应按以下处理规则解决。
(一)定金罚则的适用规则。我国合同法第
115条对定金是这样规定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
实际交付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处理规则。定金合同签订后,如果应当交付定金的一方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9条规定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一方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担保法规定,定金合同自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既然定金合同尚未生效,所以当然不能强制支付。但定金合同作为买卖合同的从合同,交付定金又是主合同项下的义务。笔者认为对未支付定金的,可以催告履行,仍不履行可以解除合同。
(三)
迟延履行或者其他违约行为处理规则。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0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可以适用定金罚则。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实践中如果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延迟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四)合同部分履行时的处理规则。定金是担保的形式之一,作用是指担保主合同债务的履行,那么,其担保的范围应当是全部债务。全部不履行的,当然适用定金罚则,部分不履行,其不履行的部分仍在担保范围之内,定金的效力对其仍具约束力,依照公平原则,部分不履行部分,应当适用定金罚则。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债务,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与占整个合同的比例,计算未履行部分的定金额,适用定金罚则。所以,笔者认为那种认为合同部分履行不适用定金罚则的观点是错误的。
(五)
未按合同交付定金的处理规则。双方当事人确定了定金条款和数额后,定金合同并不立即生效,以当事人实际交付定金为准,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一方未支付定金,该合同不可强制执行,那么拒绝交付定金的当事人是否应该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呢?笔者认为当事人不因定金合同的不生效而产生缔约过失责任。同时也不能认定当事人违约,更不能裁判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另一方当事人也未主张定金,由于定金合同不生效,则视为双方均放弃定金约定的条款和数额担保的权利。
(六)
合同中既约定定金又约定违约金的处理规则。《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从本条规定可以看出,合同当事人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的情况下,如果一方违约,对方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即对方享有选择权,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也可以选择适用定金条款,但二者不能并用。现实中,有些当事人在合同中既约定违约金,也约定定金,在一方违约时,对方要求违约金与定金条款并用。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或定金条款,就可以达到弥补因违约受到损失的目的;违约金相当于一方由于对方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一般说来,守约方根据违约金条款,就可以补偿自己因对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当然,在定金条款对守约方有利时,守约方也可以适用定金条款,按照定金罚则弥补自己的损失。
(七)订约定金的处理规则。主合同成立与否,定金合同均有效。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对订约定金问题做出了详细、明确的规定。该解释第11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的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本条是对立约定金作的解释,立约定金也被称为订约定金,实践中如果当事人违反立约定金的应当按照担保法第89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八)
解约定金的处理规则。关于解约定金的适用,实践中存在疑问。定金交付后,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以丧失定金代价而解除主合同,收受定金的一方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笔者认为实践中一些当事人以承担定金为代价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准许。如果另一方当事人起诉到法院要求实际履行合同,人民法院应当驳回,此时,对主合同不能强制履行。而适用定金处罚后,并不排除有损失的一方要求对方损害赔偿,在守约方当事人损失大于定金收益的情况下,承担了定金的当事人仍然应承担赔偿责任,可以根据合同法第97条规定确定合同解除后的赔偿责任。
(九)
不适用定金罚则情形。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本法所说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根据上述法律条文体现的原则,如果合同完全因不可归责双方当事人之事由的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时,定金应当返还。既然双方皆无过错,均应免责,互不赔偿亦不需惩罚,故定金应予返还。如果是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部分影响合同的履行时,应对其作部分免责,其余则按一方过错未履行合同的规则处理。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的,不能免除责任。
(十)第三人的过错导致合同不能履行适用定金罚则。凡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给付定金的,在实际交付定金后,如一方不履行合同除有关法定免责的情况外,即应对其适用定金罚则。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除该合同另有约定外,仍应对违约方适用定金罚则,合同当事人一方在接受定金处罚后,可依法向第三人追偿。经过以上的介绍,相信您已经清楚我国关于房屋买卖定金纠纷的处理原则是怎样的吧。实践中,发生房屋买卖定金纠纷的几率是很大的,对于当事人来讲此时解决纠纷才能保护自身利益。如果你在这方面遇到了什么问题的话,可以先咨询一下我们的在线律师。
相关内容:
·关于集资房可以抵押吗?
关于集资房可以抵押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集资房是可以抵押贷款的,但抵押人只能是建设单位,个人由于不具有集资房的产权或者只有部分产权,所以不能抵押贷款。《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八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外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由政府负担。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可以以在建项目作抵押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开发贷款。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管辖的规定是什么?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管辖的规定是什么?
实务中,对于“不动产纠纷”范围的理解,主要有三种观点:一是认为凡涉及不动产的纠纷,包括物权纠纷、合同纠纷以及侵权纠纷等,都属于不动产纠纷。二是认为仅指不动产物权纠纷,不包括不动产债权纠纷。对于与不动产有牵连关系的如房屋中介纠纷、购房款纠纷等,不属于不动产纠纷。三是认为不动产纠纷应限制在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范围。随着《民事诉讼法解释》...
·一、网签购房合同可以退吗?
一、网签购房合同可以退吗?
购房网签后可以退房,但需要双方协商自愿、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如下:
一手房
需要购房者和开发商协商同意后一起带着身份证、网签合同、开发商的证明到房管部门申请取消网签、之后退房;
二手房
需要购房者和卖方协商同意后一起带着各自身份证、网签合同等材料到房管部门申请取消网签、之后退房。
二、相关规定和注意事项
网签和一般的书面签约购房一样...
·近年来,随着房价的提高,买房成为许多外来人员的奢望,而租房则
近年来,随着房价的提高,买房成为许多外来人员的奢望,而租房则成了他们最好的选择。不过自从租售同权政策推出之后,这部分租房者就可以享受到与当地居民同等的待遇,使他们的子女可以享受到当地的教育资源。租售同权不仅对租房者有莫大的好处,对于当地拥有房产资源的出租者来说,也有很大的影响,那租售同权对公寓的影响有哪些?一起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吧。
一、租售同权对公寓的影响有哪些?
“租售同权”中规定,商业用...
·倒插门有房子的继承权吗?
倒插门有房子的继承权吗?
一、倒插门有房子的继承权吗?
倒插门女婿的遗产继承应当根据实际而定,具体情况如下: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否则按法定继承;
2,倒插门女婿在对方女儿分健在的情况下,没有继承权;
3,如果倒插门女婿的配偶去世,而本人对于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视同法定第一继承人;
4,如果当事人的配偶留有子女的,在配偶去世的情况下,子女有权代位继承;
5,...
·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约流程是什么?
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约流程是什么?签署买卖合同是很常见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老百姓有购房意向后,和开发商确定好相关条件,双方就可以进入签约程序了。由于商品房买卖涉及到事项比较多,因此,双方必须确保合同签署准确无误。那么,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约流程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约流程是什么?
现房合同网上认购和网上签约程序参照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签约的相关规定和程序执行,但考虑到...
·网签备案房产能否被强制执行?
网签备案房产能否被强制执行?网签备案房产能被强制执行,只要是债务人的合法财产都是可以向法院申请保全的,房屋如果已经出售给了债务人已经做备案登记,那是可以申请的,但是如果是债务已经出售给了其他人而且做了备案登记,房款已经付清,那法院就不能扣押了,也就是说不能申请财产保全了。对于民事案件被执行者,如果房子没有房产证,没网签原则是不能被强制执行的。但是,法院可以责成房屋销售商退回房屋价款用于执行。如果只...
·关于房子正在按揭当中还可以用来贷款吗?
关于房子正在按揭当中还可以用来贷款吗?对于这个问题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按揭房子再贷款,然后我们再进一步了解按揭的房子是否可以用来贷款,下面就让我们为大家来介绍一下相关的法律和知识。关于什么是按揭房子再贷款这个问题。按揭房子再贷款它指的就是虽然你的住房已经偿还了预定的贷款本息,但你的房子目前还是处于分期贷款,但是由于某种原因你急切需要资金所以说不得不将房子用抵押,重新申请贷款用于个人的经营方面或...
·租房到期房东不退押金如何处理
大城市的兴起导致了商业的繁荣,商业的繁荣创造了更多的工作岗位,而更多的工作岗位必定会吸引更多的人到大城市寻找机会。一开始到大城市打拼的人自然不可能就拥有自己的房产,租赁房屋自然成了他们的选择。但是在租赁结束以后中,会存在不道德的房东不退还押金的情况存在,那么租房到期房东不退押金如何处理?下面和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1、什么是租房押金?
租房押金一般是指房客与房东双方共同约定,实际押金一般不会超过...
·将房屋出租后还能抵押吗
房屋出租后还能抵押吗房屋出租是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使用权转让给房屋承租人的法律行为,房屋租赁期间,房屋的使用权由承租人享有;房屋抵押是在房屋所有权上设置的他项权利,当抵押人无法向抵押权人偿还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实现抵押权,即通过法院拍卖、变卖房屋并就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法律并不禁止用已经出租的房屋进行抵押担保,所以,已经出租的房屋是可以进行抵押的,那么抵押是否会对原租赁关系造成影响呢?根据物权...
·新婚姻法对房子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时候并不是简单的办理手续,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就会比较简单,但是跟多人是无法商议离婚,主要原因就是无法很好的分割财产,就会选择起诉离婚来解决财产分割,在婚姻法中有详细的规定,那新婚姻法对房子的规定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新婚姻法对房子的规定是什么?
根据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当双方对夫妻...
·离婚房子没有卖该怎么办?
离婚不仅意味着家庭的破裂,也涉及到了财产的分割等问题,财产的分割包括括夫妻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分割,分为协议分割和申请法院分割两种方式,当事方一般都是在在房产等不动产的分割上存在争议,那么如果离婚房子没有卖该如何处理房子这一财产呢?
一、协议离婚房子没卖出去怎么办
1、双方自愿协商,由一方出资购买,购房款直接给另一方即。
2、搁置待卖出后再进行分割。
二、双方离婚以后的财产问题如何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