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新工伤伤残鉴定标准规定是怎样的?

工伤鉴定标准分为一到十级工伤鉴定标准,各有不同。职工在工伤医疗期间内治愈或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或者医疗期满仍不能工作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并定期复查伤残状况。《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相关内容:

·法律规定哪种情况不属于工伤
    哪种情况不属于工伤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职工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自然是与履行工作职责无关,不得认定为工伤。2、醉酒导致伤亡的。职工因醉酒而伤亡,也与履行工作职责无关,即使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也不得认定为工伤。3、自残或者自杀的。这种人身伤害是行为人自己的责任,不能认定为工伤。4、伤害虽然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但不是由于执行职务或业务而发生的暴力伤害,也不属于工伤。5、...


·劳动关系构成要件是什么?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建立的关系,在我们找到工作之后,应该及时尽快的和公司确立起劳动关系,确立了劳动关系,才能对双方的权益有保障。那么,劳动关系构成要件是什么?劳动关系中的实际问题又是什么?我们将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劳动关系构成要件是什么? 劳动关系,从法律意义上讲,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劳动关系是指...


·入职要提供工资单详情是否不合法
    从一个公司到另外一个公司是重新的开始,但以前的表现也会被现在的公司看重,工资是决定跳槽的因素之一,那么在法律上现任公司入职要提供工资单详情是否合不合理,以下是我们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入职要提供工资单详情 合理吗? 其实身处他们的立场来看,企业这样做是为了防止漫天要价,如果没有工资单也可以提供收入证明,收入证明也不能提供的话,不提供也可以,法律并没有规定员工需要向新单位提交原单位...


·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怎样的?
    一般来说,员工正常从单位离职,按照单位的相关流程办理过正规的离职手续,单位都需要开具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那么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怎样的?劳动关系有哪些判断依据?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 一、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怎样的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我单位 同志,身份证号码 ,个人电脑号 ,因 原因于 年 月 日与我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 特此证明。 用人单位(盖章); 年...


·劳动者请求双倍工资有时效性吗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请求双倍工资。那么如果用人单位不予给付,劳动者向法院主张权利是否存在诉讼时效问题呢?可能很多人对此都不是很了解,下面我们为你详细解答。 一、劳动者请求双倍工资有时效性吗 双倍工资的时效问题是劳动争议中经常讨论的问题。其中主要的观点有二:第一种是主张适用特殊时效,即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不计算时效,劳动关系解除之日...


·在我国劳动合同没有到期可以辞职吗?
    在我国劳动合同没有到期可以辞职吗? 签了劳动合同可以辞职。一般有以下方式: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2、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三十天后正式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 3、如果单位有违法行为,员工可行使单方即时生效解除权。除了试用期内员工辞职外,均可向单位索要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二、员工离职有哪些注意事项? 签离职协议时细节问题处理 1、在协议中明确谁申请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国庆加班公司按实发工资算吗?
    国庆加班公司按实发工资算吗?根据国务院的放假安排,国庆的放假时间是10月1日至7日。其中1日至3日为法定节假日,4日至7日为周末调班4天。在法定节假日的三天(即10月1日、2日、3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的话,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单位不得以补休为由拒绝支付加班工资。其中计算公式为: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其余四天用人...


·劳动合同法的作用是什么
    自从劳动合同法出台后,在很大程度上在保护的合同双方权益的同时,也为了一旦出现矛盾能够更好的解决。但是关于具体的劳动合同法的作用,您可能还不太了解。关于这个问题,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问题的介绍,供您阅读参考。 一、劳动合同法的作用是什么 1、有利于理顺劳动关系,在权衡国家、企业、劳动者三者利益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和社会环境。 2、有利于加大国家宏观...


·员工午休猝死属于工伤吗?
    员工午休猝死属于工伤吗? 一、员工午休猝死属于工伤吗? 在工地上,中午吃饭后的场地午休而死亡的,应当申请工伤认定。 1、工作中的中间就餐时间属于属于员工的合理生理需要,应当视为工作时间; 2、在工地上属于工作地点; 3、吃饭的短暂休息属于与工作相关的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明确规定“在工作时间内,职工来往于多个与其工作职责相关的工作场所之间的合...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程是什么?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程是什么 水利工程建设是国家经济发展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水利工程的好坏关系到民生,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国家对于水利工程的质量验收是有规定的,只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水利工程,才可以被允许使用。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程是什么的资料。您可以一起来看一下。 一、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程是什么? 1、水利水电工程检验批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主控项目和...


·一、劳动派遣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依据是什么?
    一、劳动派遣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依据是什么?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


·劳动仲裁时效是否可以中断
    可以,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劳动仲裁调解法》第27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