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征收土地的行政诉讼时效是多久?

征收土地的行政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征收土地的行政诉讼时效是多久?

征收土地行政诉讼时效为六个月。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四十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提起诉讼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第四十八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属于其自身的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限内。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特殊情况耽误起诉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十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四十九条 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五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征收土地是由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国家的政策,以及当地政府的相关规章制度来进行处理的,相关情况是属于行政事项,当事人有权对自己有异议的行政决定提出复议,也可以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向法院提出合法的行政诉讼处理。





相关内容:

·湖北省襄阳市远城区征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襄阳市远城区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襄阳市远城区土地共分为三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欧庙镇(15个村):李湾村、石湾村、曾垴村、刘口村、康湾村、王树岗村、柳林桥村、张西村、文垴村、郭河村、陈河村、张东村、胡河村、梁西村、梁东村;尹集乡(1个村):尹集村;卧龙镇(4个村):街东村、街西村、新建村、谭庄村。牛首镇:大李营村、刘古岗村、竹条村、熊营村、兴隆巡、李马村、汤岗村、九冢村(张营村)。 补偿标准...


·沈阳于洪土地使用证的种类有哪些?
    我们都知道,关于土地使用税,有一些相关的证件也需要提供证明,那么今天我们就一起来讲述一下有关沈阳作为例子,那么沈阳于洪土地使用证的种类有哪些?根据相关的规定,土地使用证的种类包括土地使用证,还有土地使用权证,具体我们往下看。土地使用证的种类有哪些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目前我国颁布的土地证书主要有三种:(一) 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县级人民...


·国家土地使用权被注销的情形有哪些?
    国家土地使用权被注销的情形有哪些?一般来说,企业都是以转让方式拿到土地使用权的,之后企业要办理好土地使用证。在特殊情况下,土地使用权会被注销,也就是说企业无法继续使用土地。尽管这样的事情不多,但是还是存在的。那么国家土地使用权被注销的情形有哪些?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的这篇文章。 一、国家土地使用权被注销的情形有哪些? 依据《土地登记规则》第六章,注销土地登记主要是指已登记的土地权利,因权利被依法收...


·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主要有什么?
    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主要有什么?我国实行的是国有土地所有制,因此,再使用土地时,需要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已确认一定期限内的特定地块土地的使用权。但有时会出现使用权转让的问题。那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主要有什么?具体内容在下文将会有讲解。 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主要有什么? 国家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并不直接使用土地,而是由具体单位和个人来使用。因此,国有土地使用权具有重大意义。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即过户)...


·如何确定职务侵占罪的管辖地
    关于职务侵占罪的管辖地问题,可以具体分为立案管辖与审判管辖。也可以说在不同的阶段,由不同的部门进行管辖。那么针对其中的立案管辖,您知道具体的管辖地是哪里吗?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职务侵占罪的管辖地在哪里我国法律规定,职务侵占罪一般情况下应为犯罪行为地管辖,而犯罪行为地往往都是犯罪嫌疑人公司所在地。因为这样更有利于公安机关调查本案的犯罪事实。二、职务侵占罪如何处罚我国《刑法》规定,犯本罪的,数...


·最新云南省红河州开远市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最新云南省红河州开远市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各市政府下发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并确定时间开始执行。爱土拆迁律师团将云南省红河州开远市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云南省楚红河州开远市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范围:乐白道办事处、灵泉办事处,平均补偿标准:56070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大庄乡、羊街乡、小龙潭镇,平均补偿标准:...


·宜都市征地拆迁房屋补偿办法有哪些具体内容?
    宜都市征地拆迁房屋补偿办法有哪些具体内容? 宜都市征地拆迁房屋补偿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土地征收行为,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快速、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房屋补偿 (一)房屋分正房和附属屋,房屋结构类型分钢混、砖混、砖木、土木、棚房五种。具体标准见附件1。 (二)房顶砖木结构隔热层的补...


·安徽省征地补偿款标准是怎样的
     安徽省近年来由于经济发展较快,因此征地土地的情况越来越多,但是征收土地就不可避免的要涉及到补偿款的问题,由于这个问题关系着广大土地使用权人的切身利益,因此您对此都非常的关心,很多人就想要知道安徽省征地补偿款标准是怎样的?下面就来告诉您。 一、安徽省征地补偿款标准是怎样的 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 六倍计算。 2、征用鱼塘、藕塘、养...


·国有土地拍卖的流程是什么?
    国有土地拍卖的流程是什么? 一、国有土地拍卖的流程是什么? 1、市国土资源局发布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公告;   2、有意竞买人按照公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索取拍卖文件,拍卖文件包括以下材料:   ①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公告;   ②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须知;   ③ 竞买申请书(样本);   ④ 拍卖成交确认书(样本);   ⑤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样本)及其它有关合同(样本); ...


·协议签署地的确定规定有哪些
    协议签署地的确定规定有哪些? 我们在生活中经常通过合同来约定一件事情,特别是来共同经营生意时候,合同就显得格外重要,因为合同是保障双方的利益不受侵犯的依据。而在签订合同时要规范书写,来确保日后解决纠纷时不出问题,那协议签署地的确定规定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1、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


·信阳市征地补偿是怎样的
    信阳市征地补偿是怎样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


·以土地使用权入股纳税项目主要有哪些
    以土地使用权入股纳税项目主要有哪些 一、以土地使用权入股纳税项目主要有哪些? 1、企业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企业以经营活动的部分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应在投资交易发生时,将其分解为按公允价值销售有关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两项经济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并按规定计算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2、土地增值税 根据财税字48号文规定,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将土地...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