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企业并购支付方式有哪些 企业并购可以选择的支付方式是什么

企业并购支付方式有哪些 企业并购可以选择的支付方式是什么

一、企业并购支付方式有哪些

(一)、现金并购

所谓现金并购是以现金为支付工具, 用现金置换目标公司的资产或用现金购买目标公司的股票来达到并购目标公司的目的。现金支付包括一次支付和延期支付。延期支付包括分期付款, 开立应付票据等卖方融资行为。现金支付在实际并购重组的操作中也演变为以资产支付, 以股权支付等形式, 如资产置换, 以资产换股权等。

(二)、股票并购

股票并购方式是指通过换股方式或增发新股的方式达到获得目标公司财产权或控制权的并购出资方式。

(三)、混合并购

混合并购方式是指利用多种支付工具的组合, 达到并购交易获取目标公司控制权的支付方式。这些支付工具不仅包括上述的现金和股票, 还包括公司债券、优先股、认股权证和可转换债券等多种形式。

二、企业并购可以选择的支付方式是什么

(1) 公司债券

公司债券作为一种支付工具, 首先要具备在证券交易所或场外交易市场上流通的前提。相对股票来说, 发行公司债券节省了不少融资成本。对并购公司来说,并不改变其控制权结构; 对目标公司来说, 债券可减少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使目标公司股东减轻因市场预期而带来的烦恼, 同时作为代价, 将丧失对原目标公司的控制权。

(2) 无表决权的优先股

使用优先股作为支付工具, 对并购公司而言, 不会挤占营运资金, 具有避免即时付现约束的优点; 同时, 优先股作为较廉价的支付工具, 当其转换为普通股时的执行价格要高于普通股当前市价, 对并购方更是有利可图。另外, 优先股无表决权, 避免了发行股票时产生控制权转移; 也避免了像公司债券那样在并购后有无盈利都应支付利息的不足。对于目标公司股东而言, 优先股既具有普通股票的大部分特征, 又具有公司债券能获得固定收益的性质, 在并购交易中容易被采纳。

(3) 认股权证

认股权证是一种由上市公司发行的, 能够在有效期内赋予持有者指定价格购买该公司发行一定数量新股权利的证明文件。对并购方而言, 发行认股权证的好处是既可以达到筹资和用于置换目标公司资产的目标, 也可以因此延期支付股利, 从而为公司提供额外的股本基础。但是, 一旦认购权予以行使, 会涉及到公司控股权的淡化。为此在发行认股权证时要保障并购方原股东的利益, 按控股比例派送给股东。而目标公司的股东和其他认股权证的持有人, 本身不能被视为公司股东, 不能享受正常的股东权利, 更不可能获得公司控制权。购入认购证后, 持有人所获得的是一个换股权利而不是责任, 行使权利与否, 不受任何约束。而认股权证之所以具有吸引力, 一方面是由于对并购后公司的发展前景有较好的预期; 另一方面, 在价格上比股票便宜, 认购款项可延期支付, 机动性较强, 获利的可能性较大。

(4) 可转换债券

可转换债券是指发行公司向其购买者提供一种选择权, 在某一给定时间内, 可以按某一特定价格将债券转换为股票。从收购公司的角度看, 采用可转换债券这种支付方式的好处是:


一是通过发行可转换债券, 公司能以比普通债券更低的利率和比较宽裕的契约条件发售债券;


二是提供了一种能以比现行价格更高的价格出售股票的方式;


三是当并购后的公司正在开发一种新产品或开展一种新业务时所获得的额外利润可能正好是与转换期相一致的。

对目标公司股东而言, 采用可转换债券的好处是:


一是具有债券的安全性和股票可使本金增值的特性相结合的双重性质;


二是在股票价格较低的时期, 可以将它的转换期延迟到预期股票价格上升的时期。

企业并购支付方式最简单直接的就是现金支付,但是如果两个企业是跨国并购的话,涉及到一个货币兑换的问题,这表示企业将面临货币的汇率风险,如果汇率下跌,企业可能会面临亏损的情况。所以两个企业在进行并购活动的时候,需要考虑到两个企业的实际情况来选择适当的支付方式。
相关内容:

·公司法实际出资的责任是如何规定的?
    公司法实际出资的责任是如何规定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改之前施行的重农抑商的经济策略,大力发展经济,很多类型的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开始设立,公司是较为常见的企业类型,为了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公司法,公司法对公司设立的诸多事项都做了概括性的规定,你是否知道公司法实际出资的责任是如何规定的?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公司实际出资人的法律责任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


·公司如何通过上市融资集资?
     对于公司来说,资金是能否存活的关键。没有资金那一切都是空谈,除了生存意以外,还有公司的扩张,公司的债务以及其他的一些事项,都需要资金的运转。公司如何通过上市融资公司上市以后,就可以通过出售公司的一部分股票股权,换取资金。 一、融资即是一个企业的资金筹集的行为与过程。 也就是公司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状况、资金拥有的状况,以及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通过科学的预测和决策,采用一定的方式,从一定的渠...


·空壳公司法人变更流程是怎样的
    空壳公司法人变更流程是怎样的? 空壳公司没有任命第一董事长,也没有投资者购买股权,所以不会有经营和股权纠纷,但有公章等法律要求的文件,就等待他人购买,所以空壳公司也叫现成公司。他法人的变更流程和普通公司是相似的,所以空壳公司法人变更流程和所需材料在下述内容中,我们详细解答。 所需材料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股东会决议 章程修正案 对原法人的免职文件 对新法人的任职文件 原法人身份证...


·很多人合作开办企业,他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也是非常常见的一种开
    很多人合作开办企业,他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也是非常常见的一种开办企业的方式,有的时候合伙企业需要进行投资股权,那么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非法集资合伙企业股权众筹的区别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非法集资判刑标准 对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罪规定了三个档次的处刑。即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对诈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


·企业的辞退书模板怎么写?
    企业的辞退书模板怎么写?一、企业员工辞退书 企业因为某种原因而辞退员工,必须制作《决定书》或《辞退书》。员工辞退书是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如因此产生劳动纠纷,它将作为重要的证据提供给仲裁委或法院。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辞退书面通知书需要员工...


·根据法律的规定什么是公司隐名股东?
    根据法律的规定什么是公司隐名股东??虽然已经对公司出资但是在股东名册上没有该公民的姓名的就是公司隐名股东,《解释三》第25条第1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二、隐名股东的基本特征?1、隐名股东依合法行为而产生。...


·公司签合同如何使用分公司盖章?
    签合同如何使用分公司盖章?分公司签订合同应该盖公章或者合同章,而在民法典中也规定了只要签字或者盖章任一都可以,约定签字盖章后合同即生效,公章作为行政章和合同专用章都是可以的。我国《公司法》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由此规定可得,分公司就好比公司的一个办公室,对外是不承担民事责任的。因...


·公司法人变更责任有哪些?
    公司法人变更责任有哪些? 一、公司法人代表变更了还能追究责任吗 法人代表简单来说就是,其在职权范围内代表公司对外从事经营活动,因此产生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公司。也就是说,法人代表在职权范围内,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的行为就是公司的行为。一般情况下是无须承担任何责任,但是如果法人代表故意为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触犯了刑法,就可能受到刑法处罚。所以,要分而论之。公司法人变更了,其之前从事的公司职权...


·公司法人属于什么部门?
    公司法人属于什么部门?公司法人不属于任何一个部门,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的,有独立的财产,能够依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并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组织。我国公司法人的特点在于:由出资人或股东以法律行为设立;以营利为目的;设立人不限,可以是国有财产授权投资或经营单位、其他类型法人及个人;其规范依据,特殊的主要为《公司法》等。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


·公司法合并的解释有哪些
    公司法合并的解释有哪些?近年来,由于经济竞争的激烈化,有的公司为了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增加效益,常常采取与其他公司合并的方式来增强实力。合并真的能达到这样的效果吗?答案当然是肯定的,那什么是公司合并?公司法合并的解释有哪些呢?今天我们就征对这些问题作了一个资料的整理,让我们来具体了解一下吧。什么是公司合并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


·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是怎样的?
    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是怎样的?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是指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企业组织形式、登记事项的发生变化需做出的变更手续。 一、具体变更项目有:公司名称、公司住所、法人股东、注册资金、出资方式、出资时间、股权转让、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登记机关。 (一)变更公司名称 注意事项: 如果您想办理公司名称变更,应首先取得新名称的核准。 提交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


·分公司签合同违反了哪条规定?
    分公司签合同违反了哪条规定?分公司签合同违反了《公司法》第31条的规定: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法理依据:因为分公司(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团体财产,构成一定的责任能力,但其财产并不完全独立,其责任能力不完整,故一般由其上级法人承担补充责任。二、分公司是否可以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