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劳动仲裁申请书范文 拖欠工资劳动仲裁申请书范文拖欠工资仲裁申请书样本申请人:___,男,汉族,___年___月___日出生,现住___市___区___路___号。联系电话:___。被申请人:___有限公司,住所地:___市___区___路___号。电话:___。法定代表人:___职务:___请求事项:一、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5200元(月平均工资2600元*2)。二、裁决被诉人向申请人支付2...
·工程质量罚款模板怎么写? 工程质量罚款模板怎么写? 无论大小,每个工程都涉及到许多人的利益。所以我们一定都希望工程能够保质保量的顺利进行下去,那么就一定要熟悉监管部门发布的各项标准。但是人非圣人,我们也免不了会犯一些错误,这个时候就涉及到处罚单,那么工程质量罚款模板怎么写?下面就跟着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工程罚款通知单范文 工程罚款通知单 致 : 你公司施工的 工程,经我司检查发现在工程质量、进度或安全文明...
·劳动仲裁的程序是怎样的 劳动仲裁的程序是怎样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后,可以通过仲裁解决纠纷,而且劳动仲裁是劳动诉讼的前置程序,也就是说申请了劳动仲裁,才能提起劳动诉讼。那么,劳动仲裁的程序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劳动仲裁的程序是怎样的 1、申请。 首先申诉人应在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提出申请。当事人按仲裁委员会提供的《申诉书》填写一式二份,附劳动合同、身份证...
·员工在怀孕期公司可以辞退吗 员工在怀孕期公司可以辞退吗 一、员工在怀孕期公司可以辞退吗 要区分情况,一般来说是不能辞退,但若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是可以以此辞退的(即使怀孕),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劳动者怀孕的情况下,只要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之一的(因劳动者过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不得已怀孕为由辞退员工。 经济补偿...
·建设施工合同的诉讼标的物有哪些? 建设施工合同的诉讼标的物有哪些? 一、建设施工合同的诉讼标的物有哪些? 建设施工合同的诉讼标的物有:施工合同主体纠纷;施工合同工期纠纷;施工合同工程款纠纷;施工合同质量纠纷;施工合同变更和解除纠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以及竣工验收争议诉讼时效为二年。 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管辖 1、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管辖 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
·老工伤旧伤复发需工伤鉴定吗? 老工伤旧伤复发需工伤鉴定吗?《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对复查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按照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申请再次鉴定。第十八条工伤职工本人因身体等原因无法提出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复查鉴定、再次鉴定申请的,可由其近亲属代为提出。第十...
·龙阳路工伤鉴定的标准是什么样子的? 在工作过程当中受了伤的话,一般都是属于工伤的,对于这个工伤单位是需要根据相关部门的工伤认定来进行赔偿的,但是在做工伤认定之前,首先要进行的便是对工伤进行鉴定,当然对工伤进行鉴定的话是需要按照一定的标准来进行的,那么龙阳路工伤鉴定的标准是什么样子的? 一、一级工伤鉴定标准 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
·建筑工程合同工程质量要求有哪些? 工程合同工程质量要求有哪些,应当包括工程质量等级,检查,以及隐蔽工程,中间验收等相关规定,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级的优良,或公司自己规定的标准,对于质量不合格部分,应当按照要求实施返工,损失应当由施工单位负担。 施工合同质量标准只能填写合格。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规定,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不合格不能通过验收,只有合格才能通过验收。现在行...
·劳动仲裁事实劳动关系的规定是怎样的? 劳动仲裁事实劳动关系的规定是怎样的? 什么是事实劳动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履行劳动权利和义务时一种既成事实,客观存在的劳动关系,大体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应签订而未签订劳动合同; (二)以口头问答代替书面合同; (三)以其他合同代替劳动合同,如在租赁合同,承包合同,兼并合同中规定职工的安置条件和待遇问题; (四)劳动合同期满后,未终止或未签订手续而形成的劳动关系;...
·一、自身没工作醉驾档案在哪里? 一、自身没工作醉驾档案在哪里?没工作的社会人士的档案会存放在人才市场对于档案保管期限我国是有指导性文件的,统称为档案保管期限表。就是用表册形式列举档案的来源,内容,形式,并指明其保管期限的一种指导性文件,是鉴定档案保存价值和确定档案保管期限的依据和标准。通常在表述习惯上分为永久,长期(16~50年左右),短期(15年以下)三大类。所以说,保管期限取决于档案价值,是档案满足社会需要的作用决定的。因此...
·分公司是否可以签订施工合同吗? 分公司是否可以签订施工合同吗?是可以的。第一、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建筑企业分公司经登记后,可以合法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包括对外签订施工合同。无论分公司是否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相关的民事活动,最终总公司都必须“兜底”承担责任。1、《民法总则》第七十四条:“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
·学习生涯结束后,我们就需要进入社会找到属于自己的工作。在通过 学习生涯结束后,我们就需要进入社会找到属于自己的工作。在通过面试之后,我们作为新员工入职需要准备的东西是非常多的,不仅需要提交国家规定的一定入职材料,还要交一些企业内部需要我们上交的材料。那具体来说一般企业入职需要什么材料呢? 入职所需材料有哪些 1、个人信息登记表:也就是简历,无需赘言。 2、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大部分企业都会要求提供,这里说明一下常见的身份证复印件会用到什么地方:公司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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