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医疗损害责任的免责事由有哪些

医疗损害责任的免责事由有哪些医疗损害包括了技术损害、产品损害以及伦理损害等等,不同的损害中当事人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然而,在医疗损当中,医疗机构也不是说都要承担责任,有些情况下可以免责。那么医疗损害责任的免责事由有哪些呢?我们为您解答。医疗损害责任的免责事由有哪些《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医疗机构免责情形】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民法典》规定的医疗机构免责事由有三种,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免责事由有六种,这六种情形是: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无过错输血感染;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及不可抗力。《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认为以上六种情形不构成医疗事故,既然不构成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就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民法典》并未进行医疗事故和医疗过错的划分,只是规定存在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两部法律如何适用问题还需有关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医疗事故责任包括哪些方面医疗事故责任包括三个方面,即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及刑事责任,下面分别加以介绍。(一)行政责任医疗事故的行政责任主要表现为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二)民事责任医疗事故民事责任性质,历来有不同看法,归结起来有二种,即合同责任和非合同责任。主张合同责任者认为,病人到医院就诊,首先办理挂号,并由医院受理挂号,这样一个过程就是一个医疗契约的成立,病人按要求交纳费用,医生则为病人提供医疗服务,这是双方当事人在意思表示一致的情况下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医生的义务在于尽可能地为病人提供最好的医疗服务,医生并非对未能治愈病人负责,而是对他在治疗过程中采取的方法,提供医疗服务的谨慎程度负责,因此,医生如果违背了注意义务,由于自己的粗心而造成病人人身伤害,说明他违反了合同义务,因此应承担违约责任。大陆法系的许多国家是以合同关系追究医疗责任的,如德国,瑞典,奥地利,希腊,法国,比利时,意大利等国。(三)刑事责任新《刑法》第335条规定了医疗责任事故罪: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这是我国刑法首次将医疗事故犯罪规定为一种独立的犯罪。在发生医疗损害后,如果存在上述三种情形的话,那么医疗机构就可以免责,也可以说这是医疗损害责任的抗辩事由。详细的内容,您可以从上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以上就是我们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整理出来的内容,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相关内容:

·医疗纠纷赔偿承担比例怎么确定的
    医疗纠纷赔偿承担比例怎么确定的医疗纠纷是由医疗事故造成的民事纠纷,主要是医院在治疗患者过程中因为某种原因导致患者受到不应受的损害,医疗纠纷在进行解决时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责任比例作为赔偿标准的依据,医疗纠纷赔偿承担比例的划分是有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的,在符合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责任划分进行相应的赔偿。 一、医疗事故赔偿责任比例怎么确定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36条规定,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


·医疗损害的赔偿责任由谁承担
    医疗损害的赔偿责任由谁承担 一、医疗损害的赔偿责任由谁承担 1、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2、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


·医疗纠纷的调解机制是如何规定的?
    医疗纠纷的调解机制是如何规定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法制建设也日渐完善。法律规范包含了我们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其中也包括医疗纠纷的调解。得益于法律法规的规定,医疗机构与患者之间的紧张关系得到缓减。对于每个医护人员来说,都应该了解该如何处理医疗纠纷。医疗纠纷的调解机制是如何规定的? 医疗纠纷调解机制 一、患者与医院协商解决 发生医疗纠纷后,医患双方进行沟通,双方达成共识后,签订调解协议书,以此种方...


·二级乙等医疗事故怎么赔偿呢
    二级乙等医疗事故怎么赔偿呢 一、二级乙等医疗事故怎么赔偿呢 《标准》将一级乙等医疗事故至三级戊等医疗事故对应的伤残等级为一至十级: (1)一级乙等医疗事故为一级伤残,赔偿指数100%; (2)二级甲等医疗事故为二级伤残,赔偿指数90%; (3)二级乙等医疗事故为三级伤残,赔偿指数80%; (4)二级丙等医疗事故为四级伤残,赔偿指数70%; (5)二级丁等医疗事故为五级伤残,赔偿指数6...


·劳动法规定工伤医疗待遇是怎样的?
    我国法律对于工伤事故中的各种待遇都有明确的条文规定,这有利于工伤职员进行维权时有法可依。那么,劳动法规定工伤医疗待遇是如何的呢?职工在工伤期的工资应该如何计算呢?今天我们收集了相关的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职工工伤医疗期的待遇如何 1、工伤职工到指定医院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诊疗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的...


·新生儿医疗纠纷中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新生儿医疗纠纷中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虽然我国的医疗卫生条件得到大大改善,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还是难免会发生一些医疗纠纷问题。不过,国家为了能够更好的帮助人们解决生活当中的一些医疗纠纷问题,采取了相应的处理措施,同时也制定了相应的标准规定。那么,新生儿医疗纠纷中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新生儿医疗纠纷中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


·医疗纠纷的举证责任 医疗纠纷一般是患者和医院之间产生的纠纷
    医疗纠纷的举证责任 医疗纠纷一般是患者和医院之间产生的纠纷,和一般的纠纷存在着差别,因为一方是医院,对于患者需要的证据,需要在医院去取证。那么在举证的时候会存在着一定困难。今天整理了关于医疗纠纷的举证责任的资料,供您了解阅读 在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中,人民法院要做出患者胜诉的判决,必须要确认下列事实存在: 1、患者在医疗过程中受到人身损害; 2、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存在着疏...


·医疗损害产品责任纠纷的特点
    医疗损害产品责任纠纷的特点在当今社会,医疗产品责任纠纷发生的越来越频繁。医疗产品责任不同与医疗损害责任,它是由于医疗产品本身存在质量问题,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引发纠纷,生产者需要承担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接下来的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医疗损害产品责任纠纷的特点与生产者应诉策略,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医疗损害产品责任纠纷的特点 1、诉讼程序特征—劣后于医疗行为责任 医疗损害的结果,由医疗行为的过失、医...


·医疗过错司法鉴听证会需要举行吗
    医疗过错司法鉴听证会需要举行吗? 一、医疗过错司法鉴定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案件中,依职权或应医患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委托具有法定鉴定资质的机构对患方所诉医疗损害结果与医方过错有无因果关系等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由此可见,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的目的,是为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中遇到的专门性问题提供的一项技术服务。 二、医疗过错司法鉴听证会...


·医疗事故鉴定大概需要多久有结果
    医疗事故鉴定大概需要多久有结果医疗事故鉴定一般要是现在申请鉴定,那么医学会正式受理后60日内应该拿到鉴定书。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


·患者应该怎样处理医疗纠纷
    患者应该怎样处理医疗纠纷怎样处理医疗纠纷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解决医疗纠纷的方法有医患双方协商调解、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和向法院提起诉讼三种途径。而现实中,诉讼往往是医患双方解决纠纷的首选途径,患方在医疗纠纷中如何诉讼进行法律上的指导。 1、诉前准备工作 医疗纠纷发生后,患方应第一时间和医务科联系、投诉,要求复印诊疗病历,并会同医方代表一起共同封存病历(包括诊治病历、住院病历、手术同意书...


·医疗纠纷的解决机制
    医疗纠纷的解决机制为了预防和处理好医疗纠纷,近年来,我们积极探索实践,摸索出了一套防范与处理医疗纠纷的方法和措施。在医疗纠纷的防范上狠抓医护质量管理,健全落实管理制度,加强医患沟通,改善就医环境等,从根本上铲除发生医疗纠纷的内部因素 在医疗纠纷的处理上,我们因事制宜,采取依法处理、协调解决和说服解决等多种形式的解决途径,使医疗纠纷都得到及时妥善地解决,没有发生大的事件和造成恶劣影响。医疗纠纷重在防...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