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的基本内容《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 房屋租赁合同的基本内容《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合同主体:房屋租赁合同的主体包括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写明出租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其住所。2、房屋状况:房屋租赁合同的标的物是特定的房屋,房屋的特定化要通过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装修设施及状况等休现。3、租赁期限:租赁期限,是指出租...
·租房过程中房东违约应该如何处理 租房过程中房东违约应该如何处理 一、租房过程中房东违约应该如何处理 1、在房屋租赁关系上,房东应该提前1个月通知承租人,否则就属于违约(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承租人有权要求其支付违约金。 2、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期间,如果房东违约,承租人可以要求房东...
·抵押的房屋能否进行租赁,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现实生活中,可能因为要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而房屋所有人将房屋进行了抵押,那么此时抵押的房屋能否进行租赁呢?而要是房屋先租赁出去了,这个时候又是否还能抵押?关于这两个问题,我们马上就来为您解答。 一、抵押的房屋能否进行租赁 抵押权与出租权是房屋所有权人的权利,房屋所有权人将已抵押房屋出租的,租赁合同有效,但租赁权不能对抗抵押权。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
·离婚法院会判婚后购买男方单位分配住房住房一人一半居住吗? 离婚法院会判婚后购买男方单位分配住房住房一人一半居住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
·在我们的生活中,每个人都离不开衣食住行,尤其是近几年随着房价 在我们的生活中,每个人都离不开衣食住行,尤其是近几年随着房价的不断飙升,住房问题受到了广泛的关注。与此同时,很多人看到了小产权房的优惠,购买了小产权房,但是在给房子更名时遇到了问题。下面我们就来一起了解一下购买小产权房如何更名这个问题,希望帮助到您。 一、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
·房屋公证费用多少钱?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父母将房产赠与子女,或者子女继承房产的时候,当事人应该先到公证处进行公证,然后再持有公证书及其它资料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公证处提供的是有偿服务,当事人申请公证时要支付一笔费用,那么房屋公证费用多少钱?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下有关知识。 一、房屋公证的内容包括什么? 房产公证内容十分广泛,主要包括:房产买卖合同公证、房产租赁合同、房产抵押合同公证、商品房预售合同公证、房...
·房屋不能出租的情形有哪些? 房屋不能出租的情形有哪些 一、房屋不能出租的情形有哪些 1、依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恩施段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恩施段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经常会看到政府组织实施拆迁工作,也经常看到一些人不愿意拆迁而当钉子户,人们之所以选择当钉子户,其实也并不是舍不得房子,可能是因为在拆迁补偿款这部分没有与政府协商好,这也是您最关注的问题。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恩施段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这个问题。一、恩施段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第五章 建设用地第十九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符合...
·在我国规定离婚房产份额怎么办理? 在我国规定离婚房产份额怎么办理? 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处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
·房屋赠与税的标准是多少? 房屋赠与税的标准是多少?国家税务总局明确,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后,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在办理无偿赠与减免税手续时,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填写《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并作出无偿赠与声明,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无偿赠与减免税手续。为...
·商品房买卖中的定金如何处理 1.区分定金与订金。在购买商品房的过程中,买受人(购房者) 与出卖者(开发商)未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前,一般出卖人会要求买受人与之签订《房屋认购书》并按房款的一定比例向其交纳“订金”或“定金”。但是,“订金”和“定金”的法律意义是决然不同的。 定金依法律性质不同可以有多种分类,—是立约定金...
1.区分定金与订金。在购买商品房的过程中,买受人(购房者) 与出卖者(开发商)未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前,一般出卖人会要求买受人与之签订《房屋认购书》并按房款的一定比例向其交纳“订金”或“定金”。但是,“订金”和“定金”的法律意义是决然不同的。
定金依法律性质不同可以有多种分类,—是立约定金...
·离婚房屋的按揭贷款怎么办? 离婚房屋的按揭贷款怎么办?离婚房屋的按揭贷款可以由双方来协商解决,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但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债务的转...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