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公司解散合伙企业解散的条件是什么

公司解散合伙企业解散的条件是什么?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在此种情形下,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使公司继续存在,并不意味着公司必须解散。如果有限责任公司经持有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公司可以继续存在。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二、公司解散的流程是什么?1、登记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2、清理公司财产,制定清算方案清算组应当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理,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清算方案应当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清算组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公司、股东或者债权人有权要求清算组人员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均应作为清算财产。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包括到期应缴未缴的出资,以及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分期缴纳尚未届满缴纳期限的出资。3、清偿债务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上述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4、公告公司终止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有权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通常情况下股份有限公司都是在资不抵债的情况下才决定要解散的,但如果是合伙企业的话,可能几位合伙人之间有矛盾了,企业就会解散。不过,企业在正式解散之前都必须要通知债权人,处理好企业的债务债权关系才能依法解散。



相关内容:

·分公司未经授权签订合同效力有吗?
    分公司未经授权签订合同效力有吗?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未获授权情况下签订合同的效力是有效的。因为分公司也具有民事主体资格,总公司的授权属于内部事务,不能拿内部事务对抗善意第三人。只有在第三人明知分公司没有授权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才是无效的。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辖,在法律上不具有法...


·徐州企业拆迁补偿有什么标准
    徐州企业拆迁补偿有什么标准?在进行企业拆迁补偿的时候,我们是有一定的要求的,它和房屋的拆迁补偿的标准是不一样的,我们在进行补偿的时候,要做好相关的区分。那么,徐州企业拆迁补偿的标准是什么样的呢?徐州市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是如何进行补偿的呢?一、徐州市房屋价值补偿标准: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


·电镀企业拆迁补偿有哪些?
    电镀企业拆迁补偿有哪些? 一、企业拆迁补偿费用 主要分为以下四个方面: 1、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 2、停产停业损失,以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既包括实际经营损失也可酌情包括预期经营损失; 3、拆迁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


·公司法关于股权收购的规定都有哪些?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公司已经打破传统的家族式经营模式和一家独大的经营方法,现在的公司基本都是采用股份制,既然是股份制就涉及到股权的转让和收购问题,那么,我国的公司法关于股权收购的规定都有哪些?公司法关于股权收购的规定都有哪些《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


·企业收购的流程是什么?
    企业收购的流程是什么?无论公司大小,都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其它任何企业不得强行干涉其经营管理或产权的变更。企业转让,必须由本公司全体股东(有限公司)讨论通过才可以。 企业并购的程序和流程大致如下:基础工作阶段: 1、制定公司发展规划 2、确定并购目标企业 3、搜集信息,初步沟通,了解目标企业意向 4、谈判确定基本原则,签订意向协议 5、递交立项报告 6、上报公司 7、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待得到同意的批复...


·个人独资企业注册资本跟实缴可以不一致吗
    可以。《公司法》已经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注册资本是指有限公司、股份公司等营业执照上有注册资本额的企业来说的,你们申请工商登记的时候计划的出资额,多少你自己定,申请时不需要往银行存钱但是两年之内必须交齐。实收资本就是你要履行你两年出...


·民营企业融资的风险主要体现在哪方面?
    民营企业融资的风险主要体现在哪方面?资金永远是关乎一个企业生存发展的最重要一环,如今民营企业在融资方面仍然存在许多困难。可是,由于相关知识的来源有限,很多人对民营企业融资的内容不太清楚。那么,民营企业融资的风险主要体现在哪方面?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是企业融资? 企业融资是指以企业为主体融通资金,使企业及其内部各环节之间资金供求由不平衡到平衡的运动过程。...


·中国小微企业融资问题有哪些
    中国小微企业融资问题有哪些在我国的市场经济发展中,微小企业贡献了很大的一部分力量。微小企业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和就业各方面都提供了一定的帮助。但是微小企业在经营的时候,由于自身的问题,在融资的时候,可能会存在不小的风险,并且融资渠道也不是很多。那么中国小微企业融资问题有哪些呢?中国小微企业融资问题有哪些?我国的融资渠道越来越多,理论上,小微企业融资应该会变得简单,但实际上,小微企业的融资难、融资贵的问...


·公司给我们签空白合同有效吗
    无效的。签空白劳动合同属于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这种情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空白劳动合同”,事后自行填补内容的且不让劳动者确认,不交给劳动者一份。这种情形严重的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在第10条、第16条、第17条中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


·我国上市公司融资顺序是什么?
    我国上市公司融资顺序是什么?一个企业为了保证公司正常生产需要,经营公司内部的管理活动,需要采用一定的形式,从一定的渠道向公司的投资者和债权人筹集资金,组织资金的供应,也就是上市公司融资,也称金融。那么,我国上市公司融资顺序和原因是什么呢?让我们看一看我们提供对此的相关解读。 一、我国上市公司融资顺序 我国企业的融资顺序普遍实行先外源融资后内源融资,先直接融资后间接融资,先股票融资后债券融资,内源融...


·保险公司重大行政处罚都?
    保险公司重大行政处罚都有哪些 保险公司重大行政处罚都有哪些 保险公司重大行政处罚是基于保险公司做出的行为违反了行政处罚法所规定的,也可以是违背了行业道德等行为,一般来说给保险公司出具处罚的是保监会,也不排除行政部门。因为保险行业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以及其在社会保障中的重要作用,保险行业具有特殊性,对于保险公司的处罚标准也有特殊性。 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处罚办法 第一条为了维护保险市场秩...


·关于公司法技术投资需承担的风险有哪些
    关于公司法技术投资需承担的风险有哪些? 新公司法的出台已经过了好几个年头,技术投资热门而又复杂,仅凭条文难以解读其中的重要信息,投资需要注意什么,如何规避风险,如果做投资选择不了解这些,怎么能是一个合格可靠的投资人呢?那么本文关于公司法技术投资的一些方面做了详细的介绍。 我国现行《公司法》和相关企业立法均允许出资人以专有技术作价出资。由于专有技术相对于其他资本的特有性质,从而不可避免地决定了...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