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是怎样的职工解除或终

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是怎样的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需要有员工的详细信息,并写明合同终止的日期加上单位盖章。员工不想继续在单位工作时,可以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这个需要提前一个月向单位提出。如果单位同意,会为其办理离职手续,并出具一份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________同志,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进入本单位。最后一期劳动合同由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现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____条____款,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与________同志________劳动合同。单位盖章____年____月____日二、要求单位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会涉及到领取失业救济金的问题,所以解除合同证明书一定要标明是对合同终止或者公司提出解除。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3、在此过程中,公司有劳动违法行为,可直接向公司的工商注册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处理或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解决。三、解除劳动关系和终止劳动关系有何区别?1、终止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企业之间形成了一种事实劳动关系,由于发生不可预知的事件后,通过仲裁机构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不能继续履行这种事实劳动关系,而由仲裁或者法院做出的终止劳动关系。例如,员工与企业在事实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由于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在发生工伤后,双方不能继续履行,因此在企业与劳动者之间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或者判决)双方的工伤待遇一次性支付后,如果不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就容易引起企业与劳动者之间因为劳动关系而继续发生劳动纠纷。2、解除劳动关系,一般情况下,是员工在企业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员工对企业侵害自身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向仲裁或者法院提出的解除与企业存在的这种事实劳动关系。同时获得经济补偿金的一种方式。综上所述,员工在成功办理好离职手续后,应该要求用人单位出具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书,证明书需要按照要求书写,有一些必要的内容才能更好的找到新单位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而且在证明书中应当写明终止劳动合同的时间和原因,并且加盖公司的公章。



相关内容:

·一、芜湖市工伤保险待遇主要有哪些?
    一、芜湖市工伤保险待遇主要有哪些?(一) 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三) 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


·劳动合同终止后的后果是什么?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入职后,单位应该同其签署一份劳动合同,在里面写清劳动合同期限,一般都是三年。等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会协商是否续签,如果不再续签的话,劳动合同终止,双方解除劳动关系。那么,劳动合同终止后的后果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吧。 一、劳动合同终止后的后果是什么? 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终止的条件出现,劳动合同也告终止,这种情况既适用于有固定期限和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


·工厂倒闭如何赔偿员工?
    工厂倒闭如何赔偿员工? 一、工厂倒闭的赔偿内容 用人单位出依法支付工资、保险等款项外,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工作年限计算,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超过半年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按半年计算,计算标准为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等)。 二、工厂倒闭赔偿标准 1、工厂倒闭属于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经济补偿金由2008年开始支付。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


·职工在缓刑期间待遇是怎样
    若单位职工犯罪的话,此时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给予职工相应的待遇。而最终被法院判缓刑的,按照规定单位在缓刑期间也是要保障职工待遇,那究竟职工在缓刑期间待遇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职工在缓刑期间待遇是怎样的 (一) 原固定职工触犯刑律缓期执行或监外执行期间,仍留在原单位工作并提供正常劳动的,应发给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企业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发给。 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暂行不执...


·一、集体企业改制后给职工发转换金吗?
    一、集体企业改制后给职工发转换金吗?集体企业改制以后,对职工的安置基本上是两种情况:一种是给予工龄买断,一次性发放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关系。另一种就是继续上班,原来集体企业中的职工成为新企业的正式工人,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享受企业工龄和社会保险保障。二、改制途径1、对于大型集体企业,可根据国有资产多,企业资产比重较大的实际情况,通过清产核资、资产评估,明确产权。把国有股资产部分或全部转化为国有股份,...


·建立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
    我们机构或组织就职以后,就会和这写机构和组织达成劳动协议,达成劳动协议之后。我们就和机构和组织达成了劳动关系。不过建立劳动关系的方式有很多种,那么就有人问了我国建立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在此,我们就为您收集了这方面的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劳动关系的成立条件 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具有合法主体资格特殊劳动者需要满足一定的资格要求,比如对于在华的外国人想要在中国工作的,必须先获取就业许可证或...


·工伤期待遇是怎么样的?
    工伤期待遇是怎么样的工伤期的待遇是员工仍然有工资领取,但只有底薪部分,受工伤的,如果用人单位已缴纳工伤保险,可由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受伤一个月内申报工伤,也可由劳动者自受伤一年内自行申报工伤。申报工伤后,会进行工伤认定,获得工伤认定书后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最终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确定伤残补助金数额。 如果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劳动者需要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认定工伤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最终根据鉴定结...


·劳动仲裁法实施条例全文 一、劳动仲裁法实施条例全文 对于
    劳动仲裁法实施条例全文 一、劳动仲裁法实施条例全文 对于很多劳动争议,我国规定的是仲裁前置,也就是说此时对劳动争议的处理,必须要先经过仲裁委员会的处理,要是当事人不服的话,才能提起劳动诉讼。而针对劳动仲裁,我国也是作出了相应规定的,并不是叫做“劳动仲裁法实施条例”,应该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


·金融公司非法集资员工是否会判刑
    非法集资案件就是属于经济犯罪的一种,对我国的金融管理秩序的破坏性也是很大的。一般正规的金融公司肯定是符合我国的金融市场的正规经营法则的,但是非法集资有时候也是打着金融公司的名义进行的。不过,如果金融公司涉嫌非法集资的话,肯定公司员工最担心的就是金融公司非法集资员工是否会判刑? 一、金融公司非法集资员工是否会判刑? 1、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150万...


·环境污染是一个很严重的社会问题,许多工厂、个人对于环境问题不
    环境污染是一个很严重的社会问题,许多工厂、个人对于环境问题不够重视,以破坏环境为代价获得自己的利益。这种行为是触犯了我国的环境保护法,需要受到法律的惩罚。那么环境污染赔偿权利人如何获得赔偿?下面我们为您解答。 一、环境污染受害人通过什么诉讼程序获得赔偿 环境法第五十八条 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符合下列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


·单位未报家属工亡认定后享受那先工伤待遇是怎样的?
    单位未报家属工亡认定后享受那先工伤待遇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第六章 关于死亡待遇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工人职员因工死亡时或因工残废退职后死亡时,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甲款的规定,由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发给本企业的平均工资3个月作为丧葬费,并按下列规定,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每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25%;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


·一、学生是否有误工费?
    一、学生是否有误工费? 第一,在校学生因在完成学业,其没有固定的收入; 第二,在校学生更无证据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 第三,学生不属于劳动行业,没有与学生相同或相近的行业存在。因此,在校学生即便有误工时间的法医鉴定结论,但也无法获得误工费的赔偿。 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一) 一般车祸赔偿标准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