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什么是效力未定合同的概念?

什么是效力未定合同的概念?

一、什么是效力未定合同的概念?

效力未定合同,也称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效力是否发生尚未确定,有待于其他行为或事实使之确定的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主要有如下三个法律特征

1、效力待定合同已经成立。合同成立属于事实判断问题,即缔约主体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合意。

2、合同的效力既非完全有效,也非完全无效,而是处于一种不确定的中间状态,这也是效力待定合同与可撤销合同、无效合同的区别所在。合同效力问题体现了国家立法者对合同的价值判断。

合同种类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效力未定的合同主要有三类: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必须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2、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3、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二、效力未定合同的生效时间

效力待定合同因追认而成为有效合同,但合同何时发生效力法律并没有具体规定。学理通说认为,合同溯及于成立之时发生效力。其理由主要有三:一是追认通知并非订立新合同的行为,而是对既有合同的补正;二是,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的规定,追认行为不应产生合同的第二个生效时间;第三,该方案能公平地保护当事人的利益。

其他例外情况

一般而言,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时间是一致的。但也有例外情形,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2、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3、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

一份合同的签订就意味着甲乙双方具有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去履行合同中的内容,不管合同是否待定,甲乙双方都应当诚实守信。同时在合同生效的时候就是合同履行的时间,符合法律的规定,受到法律的保护。若是甲乙一方有违约行为,也应该自行承当违约责任。


相关内容:

·股权转让合同违约金怎么写?
    股权转让合同违约金怎么写?在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股权转让的事情时有发生,转让方和受让方应该签订一份内容完整的股权转让合同。为了防止股权转让一方违约,合同中应该明确违约金比例等。而违约条款是合同的必备条款,任何合同都要有这一条。那么股权转让合同违约金怎么写?下面我们简单给您做个介绍。一、股权转让合同违约金怎么写?违约金由双方自行协商后确定,法律上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标准。但是,一般情况下,违约金的标准应...


·合同履行中的代物清偿需要什么条件?它具有哪些
    合同履行中的代物清偿需要什么条件?它具有哪些效力?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时常会有债务人因为各种原因不能够偿还债务的情况出现,这时如果具备了一定的条件,就可以代物清偿。那么合同履行中的代物清偿需要什么条件?它具有哪些效力呢?下面,我们为您进行解答。 一、合同履行中的代物清偿需要什么条件? 代物清偿是指债务人以他种给付代替其所负担的给付,从而使债消灭的现象。代物清偿是一种合同 ,代物清偿成立时原债务并不...


·兼职合同能违约金赔偿?
    兼职合同能违约金赔偿?兼职合同能违约金赔偿的,兼职合同也属于劳动合同。既然是劳动合同,就要遵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做兼职的劳动者,签署了兼职劳动合同,合同中就会约定劳动岗位和劳动时间,薪酬福利和违约金等重要内容。所以兼职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是有效的。做兼职,通常以小时计酬,实际上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可要求签署劳动合同,也能订立口头协议。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


·专项诉讼代理合同应该怎么写?
     一、专项诉讼代理合同应该怎么写? 甲方(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单位) 身份证号码:(自然人,留身份证复印件) 电话:(自然人委托人或法人委托人的对接人) 乙方(受托人): 因甲方与 纠纷一案,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服务人员:由乙方指派 律师为甲方上述一案的 审诉讼代理人。 合同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案 审终结(收到判决书、裁定书、仲...


·通常当事人在签订了合同之后,就应该按照合同当中约定好的内容来
    通常当事人在签订了合同之后,就应该按照合同当中约定好的内容来履行。但实践中,也有可能因为客观情形发生改变而需要变更合同内容的。那么私房租赁合同可变更的情况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私房租赁合同可变更的情况有哪些 私房租赁期间,经租赁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房屋租赁合同。 私房租赁期间,租赁当事人死亡的,应按以下方式处理: 1、出租人死亡或者依法终止的,由房屋所有权的继...


·解除合同损害赔偿怎么计算
    解除合同损害赔偿怎么计算 一、解除合同损害赔偿怎么算? 损害赔偿:《民法通则》第115条和《合同法》第97条均规定,合同解除与损害赔偿可以并存。但对于损害赔偿的范围,有不同观点。其一认为,无过错一方所遭受的一切损害均可请求赔偿,既包括债务不履行的损害赔偿,也包括因恢复原状所发生的损害赔偿;其二认为,对损害赔偿范围的确定应具体分析,在许多情况下,损害赔偿与合同解除是相互排斥的,选择了其一便足以使当...


·如何签订买卖合同 第
    如何签订买卖合同 第一、主体要适格 主体适格,即符合法律规定的资格。当事人是单位的,一般要求有效的营业执照、交易对象属于其经营范围、法律法规要求有特别资质的,一定要具备相应资质证书;当事人是个人的,必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代理人的,应当持有被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 第二、内容要合法 这主要是指交易标的不能是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物品,或者对合同交易的内容有特别要求。比如:房屋买卖要具...


·承包合同违约金比例是多少
    承包合同违约金比例是多少合同是在双方都签约后就有了法定效力,在合同中一般都会标明相应的规定,如果违反规定,要支付一定的违约金。违约金的种类有很多种,并且违约金赔偿数额是有一定比例的,那么承包合同违约金比例是多少?下面就让的我们为您解答。一、法定违约金比例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合同对违约金作了原则性规定,且有关条例规定了违约金比例,适...


·合同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
    合同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 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通则》及《合同法》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一、合同法规定 《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


·买卖不破租赁还需要重新签合同么
    买卖不破租赁还需要重新签合同么1、买卖不破租赁不需要重新签合同,对于租赁合同如果还在租赁有效期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8条规定:“出租人出卖房屋,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2、《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固定单价合同单价可以变更吗?
    固定单价合同单价可以变更吗?固定单价合同是指在合同中确定了价格的合同,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变更的,除非出现了情势变更的情形。《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第七百八十九条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七百九十条 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第七百九十四条 勘察、设计合...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的贸易合同有哪些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的贸易合同有哪些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是指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申请人由于资金需要,将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转让于银行,银行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利息后,将余额付给持票人的一种融资行为。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交易合同主要分为三大类: 一、承兑协议。承兑协议是指银行承诺对企业申请的银行承兑汇票予以兑换,并就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一致的协议。 二、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合同。贴现合同是指双方就贴现利率、金...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