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股份公司法人代表去世需补办哪些手续?


一、股份公司法人代表去世需补办哪些手续?


1、先去工商补办营业执照;


2、继承人是否取得股东资格首先应看公司章程中的规定,章程是各股东真实意思的表示,根据意思自治,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应予以尊重。但在章程未规定的情况下,法律未作规定。


3、由于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性的特征,继承权所继承的只能是股份财产权部分,对于股东资格可以比照《公司法》第35条的规定处理,即继承人是否取得股东身份,应由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如果股东不同意继承人取得股东身份,其必须购买死亡股东的出资,如果不购买,则视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股东,此时股东资格取得并非继承取得,而是加入取得,是基于股东之间达成的新合意。


4、一旦取得股东资格,公司必须将其股东姓名、住所及继承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进行工商登记。总之,家属并不能基于继承这一事实法律行为当然取得股东资格,如果公司过半数股东同意的话,家属才能取得股东资格,可以行使股东权。


二、股份公司的设立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


发起人的资格是指发起人依法取得的创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发起人中须有过半数的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达到法定的人数,应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发起人。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规定发起人的最低限额,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国际惯例。如果发起人的最低限额没有规定,一则发起人太少难以履行发起人的义务,二则防止少数发起人损害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发起人的最高限额则无规定的必要。


2、发起人认缴和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的最低限额。


股份有限公司须具备基本的责任能力,为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要达到法定资本额。我国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最低限额不得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对有特定要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要高于上述最低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发起人以货币出资时,应当缴付现金。发起人以货币以外的其他财产权出资时,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折合为股份,且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将财产权同发起人转归公司所有。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所必须遵循的原则。


股份的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时为了筹集公司资本,出售和募集股份的法律行为。这里讲的股份的发行是设立发行,是设立公司的过程中,为了组建股份有限公司,筹集组建公司所需资本而发行股份的行为。设立阶段的发行分为发起设立发行和募集设立发行两种。发起设立发行即所有股份均由发起人认购,不得向社会公开招募。


招募设立发行即发起人只认购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招募。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公司的股份采限股票的形式。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必须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同次发行的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发行价格应当相同。


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以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及发行的股份后,应即缴纳全部股款。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其余份应当向社会公开募集。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必须依法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告招股说明书,制作认股书,由依法批准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承销,签订承销协议,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由银行代收和保存股款,向认股人出具收款单据。


招股说明书应载明下列事项:


(1)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


(2)每股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3)无记名股票的发行总数;


(4)认股人的权利、义务;


(5)本次募股的起止期限及逾期募足时认股人可以撤回所认股份的说明。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是股份有限公司重要的文件,其中规定了公司最重要的事项,它不仅是设立公司的基础,也是公司及其股东的行为准则。因此,公司章程虽然由发起人制订,但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必须召开由认股人组成的创立大会,并经创立大会决议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名称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法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公司名称必须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称还应标明“股份有限公司”字样。


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对公司实行内部管理和对外代表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是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董事会是执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机构;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依法对董事、经理和公司的活动实行监督;经理是由董事会聘任,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股份公司法人代表去世首先应去工商局补办营业执照,如有对应继承人的话还需召开股东大会商定其继承人的法律身份。我国对股份制公司的设立是有很严格的要求的,其中包括公司员工数量、注册资本金、发起人认缴和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的最低限额和股份发行等等。




相关内容:

·如何证明两个公司法人相同?
    我们都知道,注册公司时,会要求公司确定一名企业法人,但很多对于企业法人的定义并不是很清楚,同时也会产生诸如此类的问题:这个企业法人究竟是指的什么,有哪些要求,可以随意选择一个人做法人吗?两个不同的公司可以拥有同一个法人吗?如何证明两个公司法人相同?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讲解一下。 如何证明两个公司法人相同?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选举的,并不代表法人就是老板,证明两个公司法人相同可以前往工商局查询,从以下几...


·上市公司可以给股东提供担保吗?
    上市公司可以给股东提供担保吗?上市公司可以给股东提供担保,现在上市公司能为其大股东提供担保,《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规定:1、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2、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应当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审批对外担保的权限及违反审批权限、审议程序的责任追究制度。3、应由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须经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


·成立合伙企业的注册资本要求
    成立合伙企业的注册资本要求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没有最低注册资本要求。根据《合伙企业法》相关规定:1.私营合伙企业: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基本要求;2.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3.有书面合伙协议;4.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5.有合伙企业的名称;6.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7.合伙人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8.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


·公司进入黑名单股东有什么影响
    公司如果是在对外承担债务的情况下进入黑名单或被例如经营异常名单进而被吊销的,且股东在公司被吊销后没有及时清算的,股东将与公司一起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明确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明确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


·如何举报皮包公司偷税漏税
    一,如何举报皮包公司偷税漏税1,您应当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的举报中心举报。举报中心举报的范围是: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和虚开、伪造、非法提供、非法取得发票,以及其他税务违法行为。2、举报可以采用书信、口头、电话或者举报人认为方便的其他形式提出。3、实名举报和匿名举报可,但实名举报才有奖励。现在的举报都是要录入系统的,无论企业有没有人在税务部门内部,税务机关都要对这家企业进行检查,你举报的时候只要提供...


·公司转让后需要赔钱吗,公司转让的流程是什么?
    公司转让后需要赔钱吗,公司转让的流程是什么? 一、公司转让后需要赔钱吗 如果是股东转让股权,公司其他均不变,那不影响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也就不需要赔钱;如果把整个公司含设备卖给他人,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所有东西都有可能改变的话,那员工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一年一个月。如果有证据证明被转入他公司不是自己的原因,不离职的话,工作年限累积计算。 二、公司转让的流程怎么走 1、股东会讨论表决 欲...


·注册公司法人要求分红是否可以
    注册公司法人要求分红是否可以注册公司法人主要是指能够独立的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的一个部门,可能您在影视剧或者是生活当中经常会把公司的法人代表简称之为公司法人。我们都知道公司法人对于公司虽然比较重要,但是注册公司法人和分红这是两种性质的。那么如果遇到注册公司法人要求分红是否可以呢? 一、注册公司法人要求分红是否可以? 分红是只有股东才能够享有的权利,即股东根据自己所占股权的比例来参加红利的分配。非股东...


·孕妇主动申请离职公司会赔偿吗?
    孕妇主动申请离职公司会赔偿吗?不会赔偿,员工主动离职且公司没有过错的是不需要给予补偿的,但是需要支付与实际工作时间相对应的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


·公司监事的责任有哪些
    公司监事的法律职责有:1、检查公司财务。检查公司财务,主要是审核、查阅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财务会计资料。2、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及提出罢免建议。3、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纠正其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4、提议召开及召集、主持临时股东会会议。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6、依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公司法第五十三条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股权转让公司法有哪些规定?
     公司法是指为了维持公司的稳健经营,促进公司的经济发展,维护公司安全而设立的法律条文。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由于自己的原因或者公司内部决定,将自己的股份转让给他人。股权转让对于公司而言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决定着公司日后是否可以继续经营下去,我们今天来看一下股权转让公司法有哪些规定? 一、新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 第七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


·与分公司合作怎么签订合同?
    与分公司合作怎么签订合同? 一、与分公司合作怎么签订合同? 与分公司签订合同——有无营业执照 (一)、若分公司有营业执照 1、合同效力:根据《公司法》14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因此,分公司领取营业执照后,具备一定的经营资格,其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依法缔结的合同,在司法实践中通常不会被认定为...


·什么是企业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什么是食品企业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公益诉讼存在于民事诉讼及行政诉讼中。所以,企业食品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分开的。一个是刑事诉讼,另一个是民事公益诉讼。我国的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解决...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