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职业病健康劳动合同可否解除?

职业病健康劳动合同可否解除?


职业病健康劳动合同是不可以随意解除的。但是员工可主动辞职,但如果是员工自己自离或主动辞职,公司可要求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如果公司存在法定过错或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续签、协商解除合同,可依法委托律师提起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要求被迫辞职、公司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


职业病病人享有以下权利:


一、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


二、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三、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最后的用人单位承担;最后的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该职业病是先前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造成的,由先前的用人单位承担。


四、职业病病人变动工作单位,其依法享有的待遇不变。


五、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应当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


职业病人享有工伤保险待遇。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能否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职业病防治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上略有区别。


《职业病防治法》第32条规定,“对未进行离岗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即一律不得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42条规定,“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虽然《劳动合同法》没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依照第39条规定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但是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同样不得依照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员工在单位上班的时候承受了长期的伤害后就可能会有所谓的职业病,而就算职业病被检查出来是健康的也可能让单位认为员工可能会耽误工作和单位的盈利而想要解除合同,但是这样的做法绝对是违法而却反过来员工反而有权利选择是否继续上班。




相关内容:

·强电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强电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电力工程是住宅小区重要的配套工程,需要具备资质的施工企业完成。一般来说,工程发包人将其承包出去的话,要和施工企业签署一份合同,这样即便是今后发生纠纷,双方也有解决的依据。那么强电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怎样的?下面我们通过一篇范文告诉您。 强电工程承包合同 甲方(建设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施工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工程(以下简称...


·工行个人消费贷款条件是什么?
    工行个人消费贷款条件是什么,需要提交哪些资料?一、工商银行个人消费贷款条件 (一)个人消费银行贷款所在地有固定住所,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贷款年龄在65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借款人用于正当职业和稳定收入,并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征信无不良记录; (四)能够向银行提供认可合法、有效、可靠的担保; (五)贷款用途明确,符合相关法律要求; (六)在工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水电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
    水电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 现在老百姓买到的商品房基本上是毛坯房,需要找装修公司进行装修。在诸多工序中,水电工程属于隐蔽工程,是非常重要的。毕竟,如果今后入住过程中水电方面出问题,维修是非常麻烦的。有的业主会在水电工程结束后,聘请专业人员进行验收。那么水电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下面我们简单和您讲一讲。 一、水电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 1、给排水管道基本要求 (1)水表进水管前应装有阀门,水表与管...


·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咋办
    聘请农民工干活,支付劳动报酬是理所应当的事情,但是总有一些无良用人单位和“黑心”老板,恶意拖欠工人工资,甚至拒不支付工人工资。这样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近日,审结一起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案件,被告人因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28年上半年至29年1月期间,任某以个人名义从某公司承包了位于苏州市吴江区某在建小区的部分楼层墙体的粉刷工程,并自行招用农民工干活。...


·一、工伤认定被中止怎么办?
    一、工伤认定被中止怎么办?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之规定,做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做出结论期间,做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2.等相关部门做出相应的结论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取消中止情形,恢复工伤认定。 二、工伤认定中止条件包括哪些?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以下条件之一的,中止工伤认定并向...


·一、解除劳动合同时间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解除劳动合同时间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年限怎么计算? 解除劳动关系的理由不同,经济补偿金年限计算不同: 1、以“未依法缴纳社保”为由辞职。从08年后直算。且仅仅社保缴费基数有误时,不支持经济补偿金(按北京劳动争议仲裁委内部文件); 2、以“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违法,且损害劳动者权益”为由辞职的。从08年后起算; 3、以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合同无效理由辞职的...


·沈阳市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规定有哪些
    沈阳市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规定有哪些内容? 沈阳市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障建筑市场主体各方的合法权益,使建筑工程项目取得较好的投资效益、施工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沈阳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建筑工程项目是指作为市场主体双方交易对象的各类房屋建筑、设备安装、管线敷设、装饰装修等工程项目。工程...


·想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该该怎么办
    想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该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依法成立、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条款所作的修改或增减。 1.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定实体、程序上的限定条件,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内容、形式、程序不违反法律禁止性、强制性规定即可。 若...


·辞退员工要写辞职书吗?
    辞退员工要写辞职书吗?1、公司辞退员工,协议离职,员工不需要写辞职报告。2、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公司和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而如果是员工主动辞职的,公司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


·工伤认定证明人证言怎么写?
    职工在工作中因出现意外遭受工伤事故伤害的,按照有关规定可以申请工伤赔偿,申请流程的第一个步骤就是要先进行工伤认定,而工伤认定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其中,见证了工伤事故发生的证人表示的证言就是其中之一,那么,工伤认定证明人证言怎么写呢? 一、工伤认定证人证言范例 工伤认定证人证言格式范文 证人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住址 本人证明: ×年×月×日×时许,我在×××(地点...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怎么写?
    去新的公司报道,公司人事登记资料需要以前公司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之前不知道有这个程序,也不知道还有这种证明,那么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怎么写呢?下面就由我们带领您一起从下文当中了解吧。 一、什么是劳动合同的解除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劳动合同的解除有一下几类: 1.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协商...


·一、没买工伤保险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吧?
    一、没买工伤保险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吧?即使单位没有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依然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只要能够确认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发生工伤后,无论公司有没有缴纳社会保险,都要走工伤认定的合法程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职工入职,正常情况是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社保,社保中包括工伤保险。当职工患职业病或遇工伤事故需要医疗时,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