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民事诉讼法因合同纠纷法院管辖怎么认定?

民事诉讼法因合同纠纷法院管辖怎么认定?

一、民事诉讼法因合同纠纷法院管辖怎么认定?

1、《民诉法》第2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是一般合同纠纷的管辖确定原则,凡是《民诉法》没有例外规定的,均使用该准则。

2、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保险合同纠纷,根据《民诉法》第24条,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此外根据《民诉意见》第25条的规定,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运输中的货物,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法院管辖。

4、运输合同纠纷,根据《民诉法》第27条,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其他由法律规定的管辖法院

1、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票据支付地,是指票据上载明的付款地。票据未载明付款地的,票据付款人(包括代理付款人)的住所地或主营业所所在地为票据付款地。

3、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了如果发生合同纠纷的情况下,应当由哪个法院进行管辖。当事人应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到指定的拥有案件管辖权的法院进行诉讼来解决相关争议。双方需要严格执行司法判罚的结果,如果对方不执行相关决定的,可以申请司法强制,迫使对方执行判罚结果。


相关内容:

·双方约定合同终止条件作数吗
    双方约定合同终止条件作数吗 一、双方约定合同终止条件作数吗 在《劳动法》的实施过程中,一些用人单位随意与劳动者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并据此终止劳动合同,使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提前消灭,不能真正起到维护劳动者就业稳定权益的作用。同时,在劳动者退休、死亡或者用人单位破产等情形下,劳动合同如何处理,原有法律都没有作出规定。 为了更好地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调整了《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终止的规...


·合同法规定的原则有哪些
    合同法规定的原则有哪些 不管是签订怎样的合同,一般情况下都是会受到《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调整,但要是像劳动方面的合同,则还会受到《劳动合同法》等特殊法律规定的调整。合同法规定的原则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民法典》中有关订立和履行合同时的原则 (一)平等、自愿自由原则 合同法的平等原则指的是当事人的民事法律地位平等,订立合履行合同两个方面,一方不得将自己...


·合同滞纳金标准的规定是怎样的
    合同滞纳金标准的规定是怎样的一、合同滞纳金标准的规定是怎样的在我国法律中,合同滞纳金中不存在的,现在合同法只规定违约金、定金、损害赔偿的责任。在合同中约定滞纳金中得不到法律支持的。滞纳金属早期时银行常用的计算迟延还款责任的方式。二、对违约金和滞纳金的解析违约金,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的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


·申请变更合同的流程和后果
    申请变更合同的流程和后果 一、合同变更需要经历那些程序 合同一般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变更的。一般情况下,在实践中,当事人协商变更合同的基本程序是: (1)一方提出或者发出变更合同的书面建议(或者通知,下同)。也就是说,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要求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建议。这种建议一般包括下列主要内容:第一,变更合同的理由;第二,有关后果(包括赔偿责任)的处理;第三,...


·合同审查方法以及注意事项有哪些?
    合同审查方法以及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合同审查方法有哪些? 1、合同主体合格性的审查 合同主体是否具备签订及履行合同的资格,是合同审查中首先要注意的问题,这涉及到交易是否合法、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 如果签约主体是法人,这一方面的审查要点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是否拥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否合法、有效,包括是否经过年检;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经营方式...


·什么是要式合同?要式合同的成立要件有哪些
    什么是要式合同?要式合同的成立要件有哪些? 一、什么是要式合同 合同的形式,又称合同的方式,是当事人合意的表现形式,是合同内容的外部表现,是合同内容的载体。合同的形式包括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和电子数据等其他形式。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前者称为法定之要式合同,后者称为约定之要式合同。所谓书面形式,就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


·签订合同需要法人签字吗
    签订合同需要法人签字吗一、签订合同需要法人签字吗《民法典》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根据该规定,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均具有法律效力。《民法典》规定:“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的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二、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是什么在企业日常合同的风管理中, 除合同文本及交易事项风险的管...


·租赁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租赁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力即丧失请求司法机关强制力保护其权利的法律制度。诉讼时效届满的效力对于权利人来讲,其在法律上的胜诉权消灭。但是其民事上的实际权利是存在的,即其权利并没有因为法律规定的实效制度而消灭,只是转化为没有法律保护的自然权利。对于债务人来讲,诉讼时效超过后,债务人只是责任可以免除,但债务并没有消灭。 设立诉讼时效制度的目的在于促使权利人及...


·构成合同诈骗要件有哪些 合同诈骗的常见手段有哪些
    构成合同诈骗要件有哪些 合同诈骗的常见手段有哪些一些不法分子抓住一些个人和单位发财心切的心理,在签订或履行合同过程中,大肆进行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违法活动,他们精心编织着一个个的圈套让其上当受骗。然而这一的行为符合一定标准就会被认定为合同诈骗罪,那现实中构成合同诈骗要件有哪些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合同诈骗的常见手段有哪些1、组合型诈骗越来越多。现今的合同骗子,已从以往的单干户向组合型发...


·合同成立的最低要求是怎样的
    合同成立的最低要求是怎样的合同主要条款不全是否会导致合同不成立,这是合同当事人之间经常发生的争议。 根据合同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八个方面的条款。在实际生活中,有许多合同并不具备上述全部条款,试问:如果缺少一些条款,会导致合同不成立吗?回答是否定的。那么,一个合同...


·合同无效违约金如何处理?
    合同无效违约金如何处理?合同无效违约金的处理原则是关于违约金方面的条款约定,依然是无效力的。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合同无效其双方当事人对违约金条款的约定亦是无效的。合同的履行指的是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


·合同无效诉讼范本的内容有哪些?
    合同无效诉讼范本的内容有哪些? 一、合同无效诉讼范本的内容有哪些? 合同无效诉讼范本的内容有:原告及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法律依据以及需要说明的相关事项等。诉状是个利剑,挑起战争。如果没有写好,那么势必倒过来伤到自己。因此,要摆事实,讲明道理,引用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为诉讼请求的合法性提供充足的依据。 摆事实,是要把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发生纠纷的原因、经过和现状,特别是双方...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