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在我国劳动合同经济类型怎么填写?

一、在我国劳动合同经济类型怎么填写?


公司劳动合同上面的“经济类型”,一般要根据公司的性质来决定的,可以写国资、外资、内资、合资等。


1、经济类型一般是由公司的性质决定的,公司的性质又反映出公司的经济类型。


2、一般单位类型: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民营企业、事业单位等,这些单位的员工都是受劳动法的调整和保护的。?


二、劳动合同的赔偿


1、员工拒签劳动合同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员工拒绝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且用人单位无需对劳动者进行任何赔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2、用人单位拒签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拒绝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赔偿劳动者双倍工资。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自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用人单位拒绝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后将劳动者辞退的,应当赔偿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若属于违法辞退,则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


来源法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最长应支付11个月双倍工资,用工之日起满一年还未签定劳动合同,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


3、员工维权途径


法律已经针对没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获得补偿做出明确规定,那么劳动者究竟该怎么维权呢?


(一)准备证明和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任何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或者有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凭证,都可作为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


(二)维权流程:双方协商→劳动仲裁→提起诉讼


劳动者可以依据法律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提供证据向劳动部门提起劳动仲裁,如果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起诉是最后的维权手段,如果劳动者在前面两个方法中已经能够解决问题,那么就没必要诉讼了。用人单位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在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的情况要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在我国劳动合同经济类型的填写的依据是由公司的性质来决定的,公司的性质也反映出公司的经济类型。不管怎样,这些公司的员工都是受劳动法的保护和调整的。作为一名劳动者,我们每个人都有必要好好了解劳动合同的赔偿细则,这对我们是百里无一害的。




相关内容: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需要的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工商注册信息表(工商注册信息表需工商部门盖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受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4、区属单位由区社保中心出具参保证明; 5、劳动合同、单位出具的职工身份证明或生效的劳动关系仲裁裁决书、法院判决书及送达回证; 无法提供劳动合同或单位出具的职工...


·未成年工不能从事的工作有哪些
    对于未成年工,虽然我国法律中允许单位招用,但此时也是要对未成年工提供全面的保护。按照我国《劳动法》中的规定,单位不能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一些工作,那到底未成年工不能从事的工作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未成年工不能从事的工作有哪些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 (一)《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接尘作业; (二)《有毒作...


·工伤认定费用谁出?认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劳动者如果在工作过程中不幸遭到了人身损害,而想要获得一定的工伤赔偿的话,我们也知道在工作中的工伤是需要根据相关部分进行鉴定从而确定是否为工伤再来获取相关的费用赔偿,而工伤职工,进行工伤鉴定,最关心的也莫过于是工伤认定的费用,那么,工伤认定费用谁出?下面就由我们来告诉您。 一、工伤认定的费用谁出 应该由谁来承担劳动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前的工伤待遇的费用,应当由用人单位支付。单位没有参加工...


·从工程项目设计、施工到验收,涉及到多个单位参与。对于建设方来
    从工程项目设计、施工到验收,涉及到多个单位参与。对于建设方来说,向业主交付质量合格的工程是最基本的要求。一旦工程质量出现质量问题,严重者会导致工程质量事故,这需要有人负责。那么,哪些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下面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吧。 一、哪些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


·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两年赔33万可能么?
    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两年赔33万可能么? 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如果未签合劳动同,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关系,不用承担赔偿责任。若签了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


·出差期间猝死算不算工伤?
    出差期间猝死算不算工伤?猝死要求是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如果能证明是在差旅过程,是可能认定为工伤的。可以申报,看劳动局是否认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


·一、鉴定人出庭误工费的参考标准是什么?
    一、鉴定人出庭误工费的参考标准是什么? 鉴定人出庭作证费用的补偿标准应包括固定补偿标准和浮动补偿标准两大部分。固定的补偿标准(如日津贴等)可参照《劳动法》制定。浮动补偿标准(如生活补助费等)可参照当地的消费水平。或参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差费用支付办法,生活补助费用可按照当地人均消费水平计算。对于异地出庭费用可相对于本地出庭酌情提高补偿标准。特殊情况下,双方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协议相...


·五险一金是我国社保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现在人们考虑工作时
    五险一金是我国社保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现在人们考虑工作时关注的一个重点。并且,由于区域不同,所以每个地区在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额度上存在区别,部分地区甚至提出了六险一金。那么,五险一金究竟是什么?济南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多少呢?律师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五险一金《劳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一)退休;?(二)患病、负伤;?(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劳务合同该如何补救
    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劳务合同该如何补救 (一)当事人协议补充原则 所谓当事人协议补充原则,是指当事人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合同内容通过协商的办法订立补充协议,使合同具体化和明确化,并与原合同共同构成一份完整的合同,当事人协议补充原则源于我国《合同法》第61条所规定的“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 (二)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


·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如果企业没有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制度,就有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对于受伤的职工,最关心的就是工伤赔偿问题。要想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职工就得先进行一个工伤鉴定,按照目前规定,工伤鉴定的标准分为十级。那么2017十级工伤鉴定标准2017年是什么?下面我们共同了解下吧。 一、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符合评残标准一级至四级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


·申请工伤鉴定需要什么资料
    申请工伤鉴定需要什么资料1、《工伤认定决定书》及复印件。2、申请人正面免冠彩照一张。3、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身份证明资料。4、两份《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5、医院的首次诊断记录和出院小结。如医院首次诊断的病历等相关资料。二、去办理办理工伤鉴定因工负伤的初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职业病鉴定的初次鉴定和复查鉴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再次鉴定:市劳动能力鉴...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的法律效力
    一、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的法律效力 合同解除产生合同关系消灭的一般法律后果,具体表现为: 1、解除合同双方当事人将来履行相接受履行的义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 2、合同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请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3、合同解除不影响合同中有关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二、劳动合同的解除特征 1、被解除的劳动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的劳动合同 2、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是在被解除的劳动...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