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有了“一书四方案”,征地行为就一定是合法的吗?

一、有了“一书四方案”,征地行为就一定是合法的吗?  依据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的规定,没有一书四方案的土地征收拆迁是不合法的,一书四方案核准通过后,过了公示期才能进行征收。  依据法律规定,任何一个建设项目都必须有“一书四方案”,具体是指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供地方案。由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有关材料编写,并逐级上报至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二、有了征地批文,征地项目不一定合法  1、征地批文过期失效。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中规定,农用地转用批准后,满两年未实施具体征地或用地行为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报批工作的意见》也规定,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准文件有效期两年。经依法批准后,市、县两年内未用地或未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有关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2、超越法定审批权限的“拆分审批”。  《决定》中还规定,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审批权在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不得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下放土地审批权。严禁规避法定审批权限,将单个建设项目用地拆分审批。也就是说,被征收人要看清征地批文的征地面积、性质与审批主体是否相匹配,是否存在超越法定权限的问题。“拆分审批”的目的则在于规避国务院审批而试图在省内解决问题,这是为规定所明令禁止的。  3、“未批先占”与“少批多占”。  《土地管理法》第76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4、“以租代征”需警惕。  《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禁止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禁止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这种情形的出现意味着用地单位并没有实际办理征地审批手续,通常与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的违法行为相关。



相关内容:

·威海政府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威海政府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征地补偿标准一直是人们在关注的话题,特别是正处于征地环节中的朋友来说,征地补偿是非常重要的内容,自身会对补偿的标准进行了解,按照标准和自身的土地进行计算,以防土地征用管理部门出现数据错误的情况,所以征地补偿的标准很多人都想要知道,那在威海政府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威海政府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山东省威海市区土地共有四类:一类区片区片范围:刘公岛区域;环翠区鲸园街道办事处、环...


·濮阳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濮阳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为了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随着发展改革与城市规划进程的不断深入,每家每户都可能涉及征地拆迁问题,正确了解征地补偿标准,做到心中有数是十分必要的,那么具体征地补偿的细则是什么呢?濮阳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在本文中主要介绍濮阳征地补偿标准具体细则。 濮阳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标准如下: 一、土地补偿费 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


·土地转让申请土地使用怎么写申请书
    土地转让申请土地使用怎么写申请书 随着我国企业、商场、工厂的不断的增加,在家务农的人很多都选择了外出打工,这就是的农村的土地很多都是空闲的。有些商人就会去承包这些土地,利用这些土地进行种植和养殖等业务来赚取财富,土地转让是需要申请的,那么土地转让土地使用怎么写申请书呢?下面我们就给您详情介绍这一内容。 一、申请土地使用转让书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


·农村土地儿女能继承吗?
    农村土地儿女能继承吗?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不属于遗产的范围,所以子女不能继承。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


·开发商强制征收土地怎么办?
    政府可以征地,开发商也可以征地。有些开发商为了自身的利益,向农民们征收土地进行建设然后从中谋取暴利。但是如果农民们不同意被征收土地却被开发商强制征收土地怎么办?开发商征地是什么标准 ?下面一起跟着我们来具体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开发商强制征收土地怎么办?协商不成,可以直接起诉开发商侵犯土地使用权。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开发商征地是什么标准 ?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


·异地身份证户口本都丢了怎么补办银行卡
    一、异地身份证户口本都丢了怎么补办银行卡? 异地身份证户口本都丢了需要先补办户口本和身份证,然后才能补办银行卡,但可以先挂失银行卡。 一)补办户口本的流程是: 1、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补领,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2、异地受理点受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审核签发; 3、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信息后,...


·房地产公司法人变更有什么流程?
    房地产公司法人变更有什么流程? 在许多房地产公司无暇分身时,会设立法人并授予职权,来帮助自己处理一些公司事务或者参加一些会议。如果房地产公司法人变更的话,需要哪些流程呢?什么情况下法人才会要求变更?本站我们带您看看关于法人变更的有关内容。 法人变更流程 在公司登记所在地的工商局网站进行公司法人变更预约。 在公司登记所在地的工商局网站上下载相应的资料,并如实填写。 带上材料到工商局取预约...


·现在大城市中房价上涨,很多外地进入城市的年轻人买不起房,只能
    现在大城市中房价上涨,很多外地进入城市的年轻人买不起房,只能租房。但是有些情况经常侵害到租房者的切身利益,比如二房东、霸王条款、随意房租上调等等。现在很多城市都出台了租售同权政策,房产租售同权是什么意思?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的相关知识。 一、房子租售同权是什么意思? 《方案》明确,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保障租购同权。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人才绿卡持有...


·承包农村耕地子女有继承权吗?
    承包农村耕地子女有继承权吗?不能继承。承包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村集体分给本村农户承包的,农民有经营权,没有处分权,是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的。土地的续包是这样的:土地承包人去世,土地尚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的,可由其家庭成员续包;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发包方收回再分配。二、继承权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分户应该怎样办理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分户应该怎样办理我国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我国公民对土地只有使用权,当一块土地使用权属于多个人时就需要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分户,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分户证有利于明确责任,减少问题纠纷。那么什么是土地使用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分户证又应该如何办理?对于以上问题的解答,我们马上来为您介绍。一、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又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有下...


·盗窃销赃地公安是否有管辖权
    一、盗窃销赃地公安是否有管辖权?盗窃销赃地的公安机关也具有管辖权,关于刑事案件立案管辖权的规定是:1、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行为实施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和实际财产取得地。2、对于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或犯罪预备地、销赃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案件,以及流窜作案、共同犯罪中的成员交叉作案、侵财案件中派生出的窝赃、销赃等涉及不同地区管辖的案件,经上级公安机关指定,商...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