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拆迁的时候天然气会赔偿吗,赔偿范围包括哪些? 企业拆迁的时候天然气会赔偿吗,赔偿范围包括哪些?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缴足出资怎么办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缴足出资怎么办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实践中发起人往往以虚假出资的形式骗取登记,从而损害债权人的利益。虚假出资是指股东表面上出资而实际未出资,本质特征是股东...
·南京集体企业拆迁安置办法有什么内容? 南京集体企业拆迁安置办法有什么内容?企业拆迁在我国法律上是有着规定和说明的。因为拆迁涉及到土地的归属,并且一旦企业拆迁那么他们就需要重新选址,所以还涉及到了其它土地的买卖。而更加特殊的情况就是集体的拆迁了。每个地方的政策都不一样,所以企业拆迁后收到的约束也不尽相同,那么在我国南京集体企业拆迁怎么安置呢?一、南京集体企业拆迁安置补偿办法1、实施单位应对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进行调查登记,委托有资质的机...
·企业渎职罪什么意思 "企业渎职罪名词解释为:企业渎职罪是指企业内部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企业的正常活动,损害公众对国家企业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刑法规定渎职罪是为了保护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以及公众对国家企业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企业的渎职罪就是在企业内部的工作人员的犯罪行为。我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明确规定:国有公...
·分公司成立前签的总公司合同分公司需要执行吗? 分公司成立前签的总公司合同分公司需要执行吗?需要执行,分公司应当服从总公司的管理,特别是在签订的签订上,必须由总公司授权处理。公司法第31条“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因为分公司(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团体财产,构成一定的责任能力,但其财产并不完全独立,其责任能力不完整,故一般由其上级法人承担补充责任。...
·私募基金公司注册设立有什么条件 私募基金公司注册设立有什么条件 一、私募基金的投资门槛是多少? 证监会正式公布《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对合格投资者单独列为一章明确的规定。明确私募基金的投资者金额不能低于100万元。根据新要求的“合格投资者”应该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以及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能低于100万元。投资者的个人净资产不能低于1000万元以及个人的金融资产不能低于300万元,还有就是个人的最...
·一、合伙企业中合伙人拆伙财产怎么分配? 一、合伙企业中合伙人拆伙财产怎么分配? 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先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由合伙人根据合伙协议分配,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二、合伙企...
·企业股权投资流程 企业股权投资流程 企业股权投资流程 一、 投资立项 (一)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对项目进行预评估和初步筛选。项目经理应组织人员深入了解备投企业的经营管理现状和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标准以及中央和地方政府颁布的相关产业政策,判断是否存在影响项目核心价值实现的重大障碍和风险; (二)在项目初步筛选阶段,项目经理和股权投资岗人员对项目所处行业进行研究,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研究结果; (三)初步调研和筛选完...
·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增资流程是什么? 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增资流程是什么? 一、 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增资流程的法律规定 外商投资企业增加注册资本的具体规定其主要内容是: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能调整注册资本:调整后的注册资本数额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企业有经济纠纷且进入司法或仲裁程序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规定外方可先收回投资,且已回收完毕的等。 外资企业增加注册资本的具体程序应是:企业向审批机关提交董事会决议和董事长...
·有了公司法解释四公司法解释三还有效吗 有了公司法解释四公司法解释三还有效吗? 公司法解释是对公司法的条文的补充和说明。国家经济不断发展,公司法解释从一到四有了多次补充和完善,因此公司法才能更好地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可能许多人会觉得,新的公司法解释出来之后原有的就会失效,那有了公司法解释四公司法解释三还有效吗?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公司法解释三还有效吗? 公司法解释四出来之后,公司法解释三仍然有效,公司法解释四的内容...
·公司法规定出资方式不包括什么? 公司法规定出资方式不包括什么? 任何一家公司的成立都必须先有注册资本,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在成立登记时,注册资本是登记的必要事项;而注册资本的来源是发起人和股东的出资,只有根据公司章程的要求,在公司筹建期间筹够了充足的注册资本,公司才能登记成立,那么,对于股东的出资方式法律规定可以是哪些种类,公司法规定出资方式不包括什么呢? 一、公司法关于出资方式的规定 股东的出资方式应当符合《公司法...
·公司的股东怎么退出公司 公司的股东怎么退出公司首先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如果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对股权收购事项依法作出裁判。二、公司股东退股的条件1、公司经营风险过大,超出股东投资的预期。股东投资于公司,通常对公司的商业计划都有自己可以承受的预期,当商业计划的风险大大超过其预期时,股东就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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